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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分享] 转一篇老僧(英杰)的博客文章——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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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9 18:23: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文地址:http://www.doyj.com/2010/05/11/阳光/

一个朋友说不去外地而是选择留在北京的一个重要原因:“北京有阳光”。这里的阳光是阳光志愿者俱乐部

阳光成立于2003年的非典时期,已经坚持了7年。阳光的创始人之一陈岩讲过阳光的两条宗旨:

  • 社会上其实很多人都希望为社会公益贡献一份力量,但常常感觉自己力量很弱小,且贡献无门。 而阳光就是把每个人弱小的力量聚合成一起,去做一些不小的事情,告诉每个有志于为社会做点事的人:你不孤独。

    (老僧:现在媒体经常宣传的是轰天动地型的公益,比如下乡支教,倾家荡产扶助弱势群体,捐款几百万之类, 都是些常人很难做到的事情,让普通人和公益之间产生距离感,觉得公益高不可攀。我尊重那些下乡支教的青年,尊重为公益倾家荡产的人,但这些事不应该是健康的社会公益应有的常态。健康的公益模式应该是能让每个普通人都能轻松参与。比如每个人每个月抽出4个小时的时间对大多数人来说不是大的负担,一年就是48小时,100个人就是4800小时,已经可以用来做很多事。 而阳光就是利用大家的零星业余时间来做公益活动。 )

  • 阳光聚集志愿者的力量去帮助弱势儿童群体,但这个社会需要帮助的不只是那些弱势人群,志愿者本身也需要帮助。 志愿者不是能发出无限光和热的太阳,都会有低落的时候,困难的时候,帮助别人的同时自己同样渴望被关怀。阳光志愿者不只是强调帮助弱势群体,也强调志愿者之间互相的关怀帮助。


自己差不多5年没参加过阳光的公益活动,但还一直自认是阳光一员,一是因为组织还没有开除我,更重要是因为特别赞同上面这两条理念。

前些天一些老阳光带着各自的宝宝在我家聚会,说起来大家都有个一样的心愿,就是等自己孩子长大了带着他一起参加阳光的公益活动。

去年参加阳光的一些聚会,发现很多老人都忙着结婚造人相继隐退 ,但丝毫没影响阳光的成长,新阳光们把阳光做的比以前更好了。



两年前和一些阳光们在簋街吃饭,吃完出来才发现对面的霓虹灯,上书:“阳光不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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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9 18:24:21 | 只看该作者
我很喜欢这篇文章中引入的陈老大的话,希望能对对阳光还不太了解的同学们有一点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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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9 18:49:09 | 只看该作者
应该会继续坚持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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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9 20:53:06 | 只看该作者
细水才能长流,每个人复出一点点,每个人都不用复出很多,阳光才会坚持到现在,也才能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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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0 11:36:31 | 只看该作者
应该会坚持下去的,一直有这个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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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0 22:33:34 | 只看该作者
不愿离开北京因为北京有阳光~~~
这句话我也想到过,一模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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