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D阳光

 找回密码
 注册必读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5022|回复: 3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动议:项目负责人激励策略:聚餐不用给钱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9-27 16:15: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时间:10月1日开始

地点:阳光所有项目点、

人物:项目负责人,活动参与者

action:需要所有活动参与者AA掉项目负责人的餐费

有附议的没有?
2
发表于 2012-9-27 16:18:03 | 只看该作者
同意
3
发表于 2012-9-27 16:23:50 | 只看该作者
同意
4
发表于 2012-9-27 16:32:28 | 只看该作者
不支持
不过给我买个冰激凌吃的话我是不介意的哦
5
发表于 2012-9-27 17:21:37 | 只看该作者
同意~
6
发表于 2012-9-27 18:48:42 | 只看该作者
项目负责人在阳光里面跟其他的成员相比有神马特殊性么?
7
发表于 2012-9-27 21:26:13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组长是最累的差事。。。
8
发表于 2012-9-27 21:41:23 | 只看该作者
好主意!
9
 楼主| 发表于 2012-9-27 21:43:29 | 只看该作者
我再提个激励项目负责人的修正案:项目负责人聚餐享受半价,和学生一样(如果本身是学生则全免)。
10
发表于 2012-9-27 22:49: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chaosconst

    反對

    這麼玩下去,那陽光的主講和組長們怎麼辦?要成為一部份人幫忙另一部份付款吃飯的先期嘗試么?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9-27 23:0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小ta

那你有激励项目负责人的方案么?而且项目负责人是服务团队的成员,本来就应该被感谢,主讲不是服务团队的。我觉得给予象征性的补贴是对服务团队的一种鼓励。有点像政府为大家服务要征税。我最后的希望是能够用捐款支撑一个全职的服务团队。
12
发表于 2012-9-27 23:23:1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

不过这种会涉及到所有人的决策,完全可以来个公决。
服务团队需要小小激励,个人觉得可以尝试下,听着挺好玩。
13
发表于 2012-9-28 05:15:06 | 只看该作者
项目负责人的职位本身就是一种打鸡血式的激励哇!!
14
发表于 2012-9-28 08:42:40 | 只看该作者
项目负责人的职位本身就是一种打鸡血式的激励哇!!
小怀 发表于 2012-9-28 05:15



   要得!
15
发表于 2012-9-28 08:45:24 | 只看该作者
同意小怀!
16
发表于 2012-9-28 09:07: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chaosconst


    我是觉得这样性质貌似就要改变了,等于组织性质不再是主观能动性的付出,我不是说项目负责人不需要被激励,做志愿者本身都需要被激励,只是这个形式我觉得容易被诟病。至于你说的捐款那项。。。嘿嘿嘿嘿,我神马都不想说鸟~~
17
发表于 2012-9-28 10:24:1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应该算做阳光事务吧~~因为课后聚餐本来就不算阳光周末活动里面吧?

只是沟通交流的一种形式罢了.

楼主商量一下~转移到阳光交流板块吧.
18
发表于 2012-9-28 10:41:48 | 只看该作者
表示小反对...
19
 楼主| 发表于 2012-9-28 11:14:23 | 只看该作者
经过小ta的提议,大家是否同意就第三版修正案进行讨论:

第三版修正案:如果在场同学都同意请客并且项目负责人本人同意,那项目负责人聚餐不用花钱。
20
发表于 2012-9-28 12:44:4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对此动议表示明确反对!
如果动议通过,将可能会为阳光的公益事业带来毁灭性打击。
一旦打开该缺口,阳光的公益性质将极有可能会大打折扣。主讲怎么办?组长怎么办?主席团怎么办?对新人来说,明显有失平等、公正。
建议各位严肃对待,并慎重表态。
21
发表于 2012-9-28 13:21:4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含水 于 2012-9-28 13:23 编辑

回复 19# chaosconst

    还是AA吧
    楼上的童鞋都出现了“毁灭性打击”的字眼

“项目负责人本人同意“
22
发表于 2012-9-28 14:11: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 三足乌

没有那么严重的啦~混沌同学的出发点也是好的,在某些地方也是组织管理的一种方式
只是它适不适用于阳光,或者说阳光接不接受这种文化,需要讨论啦
23
 楼主| 发表于 2012-9-28 16:02: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 三足乌

我们讲道理好不好?你说这样做不好,那求教有没有什么激励服务团队的可行的办法呢?光靠精神鼓励是不行的吧?

没有项目负责人就没有课上,难道不是这样么?你进课堂的材料,阳光的旗帜,人员的领队和组织,这些难道不该得到激励么?
24
发表于 2012-9-28 16:09:28 | 只看该作者
统一回复楼上两位:
中国国内做大了的公益组织,出了问题的,几乎无一例外都栽在经济问题上。阳光要在此问题上保持足够清醒,才有可能走得持久、稳健。一旦涉及经济利益,就会衍生诸多纠扯不清。凉了人心是小,丧失公益底线事大。
当然,这都是大家不愿看到的,但不可否认,现在实行的阳光经济自负,是相对最好的方式。
但愿只是我谨慎过度,杞人忧天,甚至言辞耸人听闻。
讨论该问题的前提是,我并不否认项目负责人在活动中的辛苦付出,只是为阳光忧心过重。言辞不当或失礼处,闻者见谅!假期愉快!
25
发表于 2012-9-28 22:12:2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一涉及经济就会产生问题,那么是不是可以换种方式,毕竟项目负责人一直在幕后,他们付出的努力也应该有看得见的认可,他们也应该得到来自大家的精神褒奖。
比如说:每次活动后项目负责人都有独享单独拍照的权力?或者类似的方式。。。
26
发表于 2012-9-28 23:31:5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都开始讨论这种问题了……
27
发表于 2012-9-29 13:55:59 | 只看该作者
项目负责人跟其他岗位没什么大的区别,只是服务内容方式不同。能正常完成一天、一学期的项目活动不出大的纰漏,已经非常有成就感了。其实付出的多,收获虽然不一定多,但心里感觉会更踏实。
28
发表于 2012-9-29 20:23:06 | 只看该作者
嘿嘿,这个动议倒是可以让项目负责人真的不好意思吃饭呢
小小的说几句:
1.“钱”对于当下中国的公益组织实在是个不好碰触的问题,按照某种所谓必然性原理推断早晚有一天我们也要碰,但其实事情还没发生应该就没有什么绝对的事,一切都要看具体情况,不赚钱的企业也可以有存在的意义,不碰钱的NGO未必就做不了事;
2.我很好奇混沌同学的这个提议会带来什么好处?项目负责人为了每周一顿饭更加发愤图强还是各主讲助教因为掏了饭钱讲课更好?一切为孩子出发,这样的动议能为孩子带来什么?
3.如果非要碰钱,从项目负责人这口子切进去真的合适吗?毕竟阳光不是为了开课而开课的组织,是不是从主讲之类的人员切进去好一些呢?
4.在此表示小反对,嘿嘿
29
发表于 2012-10-7 21:21: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henyan 于 2012-10-7 21:23 编辑

赫赫 认真了呵 那我就多写几句

首先, 我认为这个提议不具备技术可行性
服务团队的成员,本来就应该被感谢  -- 何来“本来就应该被感谢”? 为什么?  因为项目组成员更辛苦? 因为项目组成员承担的工作与众不同? 如何对阳光诸多职员岗位分类? 什么样的岗位需要被优待? 最辛苦的组长、最辛苦的项目组成员谁更辛苦?  最辛苦的组长、最轻松的项目组成员谁更辛苦?  最辛苦的项目组成员、最轻松组长谁更辛苦? 最清闲的组长、最全勤的主讲谁更辛苦?  。。。。。。 在阳光这个组织中, 很难讲哪个职位的付出会与众不同,  阳光历史上不同历史阶段的肉猫抖也并无规律的分布在不同岗位。 所以,我认为按照角色定性进行补贴不具备可执行性。

其次,  在我看来, 作为阳光志愿者,  推动他持续前进的本质不是物质奖励,也不是精神奖励, 而是社会认同与自我实现的诉求, 是志同道合与彼此扶持的心弦
30
发表于 2012-10-8 08:24: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9# chenyan

我觉得混沌是认为主讲、助教等等本身可以得到更多的“社会认同与自我实现”,毕竟大部分人来阳光是为了接触孩子,是为了在存在于课堂中;

混沌是充分享受了作为主讲的乐趣,所以觉得项目负责人很无聊很苦逼很需要被激励从而努力坚持;

有些看似没道理的事其实从某个角度来看还是可以被理解的~
31
发表于 2012-10-8 17:24:58 | 只看该作者
不同的角色可以有不同的社会认同与自我实现呵  项目负责人虽然没有主讲的乐趣, 但是有与不同课程组沟通的乐趣, 有与学校/社区沟通的乐趣, 有每次和不同的志愿者打交道的乐趣
我们提倡 每个角色都能乐在其中么
我们的这么多志愿者都很认可项目负责人啊  多么巨大的荣誉 多么让人心动的奖赏
32
发表于 2012-10-9 14:46:28 | 只看该作者
不同意,聚餐那点钱真不具有激励性,如果说这点钱能达到激励目的,这样的人估计不会来阳光了,周末几小时做些别的盈利性兼职,完全能赚到更多的钱嘛!
33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0 18:35: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9# chenyan

额……这个技术可行性……真有,澄清一下:你的意思是道义上没有可行性吧?我说的很简单很明确,就是项目负责人不用A饭钱,这个怎么没有技术可行了?我就是觉得项目负责人目前的激励不够,仅仅是项目负责人,不是组长,不是其他什么人,项目负责人还不够明确么?
34
发表于 2012-10-11 11:15:45 | 只看该作者
从好玩的角度来看,挺有可行性,就是“白吃”。
从技术的角度来看,也比学生半价的算法要简单。

我还是觉得不在钱多钱少,就是个好玩的事而已。
35
发表于 2012-10-14 17:30: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smilesunny


    我突然想起来你好像又欠我一个冰淇淋!
36
发表于 2012-10-18 17:20:51 | 只看该作者
OK~~移到我的地盘来了~~呼哈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必读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北京(LEAD)阳光志愿者俱乐部 ( 京ICP备13018722号-2 )  

GMT+8, 2024-9-22 05:31 , Processed in 0.040792 second(s), 14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