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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与心得] 九零后女孩欲成立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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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15:42: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谈晓芸,独立公益人、策划人,上海市优秀青年志愿者。1991年8月出生于上海,16岁开始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创建了自己的慈善组织,将“改变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现状”作为自己一生的目标;18岁,创办自己的广告公司;19岁,加盟海派清口创始人周立波先生工作室,协助其建设发展“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海派清口公益基金”,同年参选人大代表;20岁,成立自己的工作室;21岁,在入读上海电影艺术学院两年后选择退学,并转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自学考;22岁,正式拜师于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教授。

  如今,23岁的谈晓芸欲将成立一个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并且以此为平台和契机,做几个社会实验性的尝试。这个曾被媒体评价为“奇葩”的九零后,又将如何不按常理出牌?

  2014年3月6日上午十点,在北京贵州大厦三楼遵义厅,谈晓芸以个人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公开了她手上的“底牌”。

  眼中的中国公益慈善现状

  发布会初始,谈晓芸介绍了召开这场发布会的背景。

  去年底在中国非公募基金会论坛上,曾有过一段小插曲,当时谈晓芸在私下交流时向徐永光提出了“公益圈话语权大佬垄断”问题,徐永光之后即在发布会上公开转达并认可了这个观点。基于此,谈晓芸欲借此机会,回应并表达话语权要自己争取的态度,年轻人应该通过提高自己的公益素养和公益实践,力争与公益慈善界前辈们平等对话;其次,在两会开幕前,民政部司长曾公开表示,《慈善法》立法已有具体路线图和时间表,作为一个法学生,希望能够为推动立法做出一些贡献。最后,她还有一个私心,因为恰逢王振耀60岁生日,她认为徒弟有成绩才是最大的礼物,希望未来能为师父分担更多推动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责任。

  谈晓芸认为,中国公益慈善存在三大现状:1、无法可依。慈善法迟未出台,没有法律制约规范的公益慈善很难健康持续发展;2、政府集权。真正的公益慈善当回归民间,应更好的整合社会资源,各尽所能;3、理念误区。公益慈善的功能绝不仅是捐款扶贫,不要站在道德高地行善,也切勿将行善之人道德楷模化。——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治理、资本运作以及人才培养,都将是必然趋势。

  她提出,现代公益应更多的向建设性、倡导性转变,少些埋怨抱怨,多些积极地尝试。当社会发展和社会建设出现失衡的问题时,民间在政府的公共政策中带头倡导,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甚至引导政府作出政策调整。因此,谈晓芸欲成立的基金会将延续目前她作为独立公益人所致力于研究和推动的三个方向:社会组织治理、立法及理念传播。

  欲成立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

  基金会必须要专业化治理,谈晓芸在未来计划通过与资本市场结合的运作方式进行保值增值的可持续发展。她还提出,公益就是一种私利,没有必要道德洁癖,双赢甚至多赢的公益合作模式应值得推崇。现代慈善需要有商业与慈善的跨界合作,但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把慈善效果作为首要因素来考量,以此来界定企业是借慈善为名实现商业目的,还是借助商业模式做慈善来实现共赢。此外,谈晓芸还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并因此决定,未来将帮助绝症儿童完成临终最后一个梦想作为基金会未来自有的项目的运作。

  这个九零后也有梦想,她希望有一天能够面对面的与习近平主席或是李克强总理聊一聊公益慈善。谈晓芸说,这也是她要在筹备基金会时做的另一件事情。她觉得公益界缺少一些大家都彼此认同的理念,各有各的观点,各有各的理解。她将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与社会各界精英人士聊一聊公益,看看精英眼中的公益是什么,为什么要做或是不愿意做公益。最终集结成书发表,或作为媒体专栏不定期连载,或与电视台、网络电视台合作开设专题的访谈节目。可能是政界的高官,或是宗教界的大师大德,或是企业家,或是法律界的律师学者,抑或是娱乐圈明星,也会包括公益界的前辈们。尝试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一些共同的地方,或是碰撞出更多的火花。

  谈晓芸认为,要想得到别人的支持和帮助,必须先得到对方的认同,价值观的认同,对于规划方向的认同,对于这个人的认同。基于认同,才有信任,才有未来。所以,这个过程,也是为基金会筹款的过程,也是建立团队和寻找合作伙伴的过程。

  希望推动完善慈善立法

  谈晓芸说是学法律的,又是一个公益人,她深感公益界的法律人实在是太缺乏抢手。她发现中国的大部分律师对于公益慈善事业还是参与实践不足,以至于其法律专业性无法最大化的发挥效用。一些公益机构的负责人曾表示对于他们的法律顾问“使用率”很高,但往往仅限于修改合同协议及审议对外文件,而更多地草根机构都因为资金限制而无法聘请到法律顾问。谈晓芸正在尝试牵线搭桥,联系相关机构,开设一个“中国律师公益慈善研修班”,邀请国内外的相关专家学者,以及一些机构领导人来授课,并组织律师参访各类社会组织,从理论到实践,以此深入了解中国公益事业的实践、特色及发展变化,提升实务能力,并在此之后由权威学术机构颁发研修班结业证书,培养一批真正能够深入参与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实践中的律师,并推荐合适机构聘请其担任法律顾问。

  对于推动立法,除了高大上的研修班,谈晓芸还有更接地气的尝试。她想要编写一部依法行善“葵花宝典”。依法行善、规范行善,到底该怎么依法?怎么规范?不是法律人,很多时候不会有依法的意识,甚至不合法、违法的事情,可能都不会意识到。曾有专家把所有与中国公益慈善有关的、可能会涉及到的法规法条编在了一起,厚厚的两本书。但谈晓芸认为,这些枯燥的条文,在遇到具体的实践问题时,很难快速找到适用的条款。因此,她希望公开向全国的社会组织征集具体的实践操作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后由相关人士进行专业解答和解读,最后整理成书。比如,如何成立一个社团?如何开展一场慈善义卖?捐款如何抵税?等等。在这个过程中,还能发现立法的空白或是不足,从而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公益慈善事业的立法。

  今年是谈晓芸做公益慈善的第七个年头,16岁时她即把改变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现状作为了奋斗终生的理想和目标。作为一个九零后独立公益人,她希望能在公益慈善领域多发出一些年轻人的声音,并尽所能,为行业的变革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因此,谈晓芸开始筹备成立这个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并以此为平台做了这几个社会实践性的公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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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16:16:04 | 只看该作者
搜到的这一段很有意思:

2012年年初,让她年少出名的“天使心”解散了,当时的会员已超过27000多人。谈晓芸解释,这是个未注册的组织,继续下去很困难。“那时候筹钱很不容易,5年当中唯一的赞助只有2000元钱是别人捐给你的,其他一切的开销都是我自己拿出来的,用掉几万元。那时候注册要3万元,不可能筹到的。”何况没注册,就不合法,“如果你在提倡依法、规范,而你自己的团队是不合法的,也讲不过去。”出于对风险的考虑,谈晓芸解散了这个团队。

    “那么大一个团队,你不能保证每一个人都按照你既定的规则去做事情,万一某一个人出了某个问题,这个责任是必须我去承担的,所以解散既是为自己负责,为自己着想,也是为其他人特别是我的服务对象们负责。”

点评

在规则限制内,利用规则更好的游戏的既视感~  发表于 2014-3-17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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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16:50:1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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