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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ZT 广东NGO7月起可直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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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8 06:06: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新快报 

 

文章链接:http://www.ngocn.net/?action-blogdetail-uid-30840-id-23968

 

不过他没说找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手续和其他要求啥的,但愿不是很麻烦。。。

导言:今年71日起,除了特别规定和特殊领域,广东省内成立社会组织,不用找业务主管部门,并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今后,广东各级政府可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赵树凯表示,这一创新已经得到了中央决策层的认可。

广东NGO(非政府组织)的春天即将到来。今年71日起,除了特别规定和特殊领域,广东省内成立社会组织,不用找业务主管部门,并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今后,广东各级政府可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政治学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赵树凯表示,这一创新已经得到了中央决策层的认可。

广东做法领先一步

长期以来,中国一直对社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体制。要成立民间社团或社会组织,必须先找到业务主管单位”,然后才能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诸多NGO由于找不到主管单位而无法注册,严重束缚了社会组织的发展。

此前,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目前中国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达到46万个,但因双重管理体制等而未登记的组织,估计为100万个,甚至更多。

近年来,这种僵化的体制在广东省率先突破。201111月,广东省民政厅就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做出说明,提出要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为社会组织松绑”.

李立国指出,广东对所有社会组织,实行由民政部门统一直接登记,并在发育社会组织、转移政府职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方面做了配套改革,大大激发了社会活力,增强了社会功能。

广东的做法,与中央明确的、我们修改行政法规要落实的社会管理新体制是一样的。广东勇于探索,先走一步,精神可嘉,经验宝贵。广东能做到的,全国各地也应当能做到。李立国说。

社会组织可替政府减压

对此,赵树凯表示,广东迈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实属不易,这是非常了不起的进步,从某种程度上说,开启了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历史新阶段”.

赵树凯表示,由于拥有税收权和公共管理权,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最基本职能和最大的优势。但是,政府只能提供最基本、最一般的公共服务,实践中有许多鞭长莫及之处,如对特殊人群的救助、针对弱势群体的服务等,光靠政府肯定不行。

他指出,民间社会组织的优势是,在政府鞭长莫及之处,或在政府职能难以覆盖之处,可提供个性化、高质量的服务。并且,在慈善捐助、救灾救济等方面,社会组织往往比政府更专业,更有影响力。

赵树凯举例称,在美国,对无家可归者,就有专门的组织提供救助或生活服务。这些服务,大多由政府出资购买,由社会组织具体提供,对无家可归者实施生活救助。这些社会组织减轻了政府的压力,降低了政府的成本。

先明确政府不该管哪些

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后如何管理社会组织,赵树凯指出,首先,中央政府应明确哪些领域该管,哪些不该管,厘清政府与社会的边界。

比如,政府拥有税收权,要履行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职责,但更重要的是,完善社会管理制度和法规,创造各种条件,让社会组织在竞争中相互监督,同时让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今后,政府可制订有关指引,引导社会组织公开信息,让社会组织更透明,更开放。

政府转移公共服务职能,社会组织能否承接?对此,赵树凯表示:这个问题不用担心。目前,社会组织发育确实有欠缺。但总不能等条件成熟了再放开登记管理。现在广东有了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空间,社会组织会逐渐成长,日渐壮大。

赵树凯指出,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广东已经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这一创新已经得到了中央决策层的认可。近期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对此已有专门部署。有了好的开端,政府管理的改善和社会组织的成长,一定能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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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8 08:59:24 | 只看该作者
广东的开明,国内似乎无可比拟。
坐等成效,拭目以待。
但我还是有个问题:政府信用在坊间几近破产的情况下,草根NGO组织登记注册与否又有什么意义呢?
民众的自我监督要比所谓的政府监管、政策约束强太多,在目前的社会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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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0 21:28:34 | 只看该作者
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在现有体制之下逐渐进步,阳光派个人去广东注册下如何??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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