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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建议] 写给阳光新一届主席团,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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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8 11:45: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其实应该跟贴在候选主席的执政纲领后面。但有两个候选主席,不好跟,所以我就另起新帖了。

我想跟新一届主席团说......在目前的组织及活动形式框架下,任何关于阳光大发展的期望都是徒劳的。


为什么呢?因为无论给阳光冠以怎样的名称后缀,它的组织形式,本质上是一个俱乐部。

所谓俱乐部,基本形式就是:大家汇聚到一起,乐一乐。


一个俱乐部存在下去,需要两个条件:

1、能将大家汇聚到一起的理由,

2、汇聚到一起以后能感到快乐。

如果这两个条件中有一个开始弱化,俱乐部就趋于萧瑟。


阳光正好具备了这两个条件:

1为流动儿童提供志愿教育,是将大家聚到一起,而且感觉可以自我提升的理由;

2、有相同或类似诉求的人协作共事,彼此间没有利益矛盾,自己在力所能及的、能承担责任的范围内付出的时间、精力,能得到别人的认同,这确实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

所以,阳光这些年历经新陈代谢,但始终活跃如初。


但是如果阳光发展到所谓“上了一个台阶”,情况可能就不同了。

“上了一个台阶”,意味着要履行更多的义务,承担更大的责任。


问题在于,是否存在一种机制,可以将这个“更大的责任”打散,让众多的阳光人分担?

如果没有这样的机制,那么这个“更大的责任”就会直接压在主席或主席团身上,

“承担责任”绝对不是一件让人轻松和愉快的事情,

当“承担责任”带来的压力、焦虑超过了参加俱乐部活动获得的快乐,

或者超过了作为“业余活动”这样一个预期承担的范围时,

人们就会倾向于逃避或离开。


所以,阳光的发展,

不是该开展开发哪些项目的问题,

而是如何建立或创新一种机制,来解决责任承担的问题。

如果不能解决责任承担问题,

那么安于现状大概是最好的选择。

2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8 11:46:26 | 只看该作者
如何解决责任承担的问题呢?

可以想到的思路一般有这样两个:

一、把责任打散,让所有参与者按照自己的角色各自分担。
沿着这条思路渐渐就会想到“平台--接口”模式,大概像“多背一公斤”就属于这样的模式吧(其实我不是太了解),通过平台和接口,个人可以发起活动,其他人可以参与活动,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可承担的责任领取一个任务包..........

这个模式有一个可能会危及俱乐部的特点,就是它淡化了成员之间的联系:你只是通过那个“任务接口”和平台发生联系,你的任务又在你自身能力范围内,所以成员间的“汇聚”和“因聚带来的乐”都弱化了。

二、提高核心成员的责任承担能力。

目前核心成员也是用业余时间业余精力投入阳光,也已经到达他们投入的极限了,提高责任承担能力的办法只能是从业余转为专职。大概像“JA”就是专职模式(其实我也不太了解)。阳光也尝试过,当年成立“梦想之光”,也给加菲猫发了几天工资。

这个模式的问题在于,有了“钱”的因素后,阳光中的各种关系会复杂化(这没有贬义),阳光的参与者分化为:出资人、专职管理者、志愿者,三者的关系、责权平衡、目标方向话语权,等等,需要更高的智慧更高级的机制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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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8 12:08:54 | 只看该作者
楼上就是塔塔说的最喜欢的阳光三杰之一么?
4
发表于 2010-12-28 13:39:4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好久没见小律,顶一下!

好文!而且我们都不用担心,阳光确实是很柔软的一个组织。所以也有相当强的容错能力,不会有大事。

无论哪位成为竹席,无论一开始有怎样的规划,都会迅速趋于实际。然后在趋于实际的基础上,争取有所作为。

相信我们非常优秀的竹席们,完全具备这种自我调整与进步的能力,呵呵。
5
发表于 2010-12-28 13:55:55 | 只看该作者
小lv,以前真没注意过
6
发表于 2010-12-28 14:22:44 | 只看该作者
首先我要说的是,阳光的快乐,是建立在核心志愿者的辛苦组织与培训等工作中的,全部都是大家志愿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来做的。这点上,我自觉需要对核心志愿者有交代,也需要对新进志愿者有榜样制约作用。

小律所说的是一个长远上的对组织的考量,咱先不说钱,把资金问题加入到上面似乎整个就复杂了的样子,我一直认为这是两条平行线,不是一个人就能决定阳光的未来,而是需要大家拉紧手一起走的。目前应该来说阳光整个覆盖的情绪是已经影响到核心成员的积极性,我们没有去开出一个小口,而是站在门口把持着,这种感觉对核心志愿者的部分共有的行动的“快乐”有打击。我一直觉得资金管理目前应该是一条探索,而不是在未探索任何可能性之前就把路堵死。。。

我就针对我的一点看法小谈一下,我的考量更多是针对阳光现状的一个提升,目前其实核心志愿者已经自动承担了更多的责任,面对这种来之不易自觉的承担,我希望是能对日后进组织的每一个真心真意想为孩子们付出的志愿者作出做直接的表率,同时提高要求。在2010年已经对内部核心流程进行完善过后,一直把核心志愿者放在同一个位置上,也是不利于释放其他能量的。所以这个时候如果能有一些小尝试,在后院已经完善不会起火的基础上,我觉得不应该浪费掉核心志愿者的心力。
7
发表于 2010-12-28 17:26:4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为了保持“快乐”而不得不安于现状,那第一个条件“把大家汇聚在一起”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寻找快乐的方式很多种,但我相信选择来阳光的人大部分是不仅仅只要快乐就好的,我需要看到我的努力真正有效果有意义

只要不是“阳光活着就好”,再难的改变也愿意去尝试。
同舟共济,肝胆相照
8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8 18:25:23 | 只看该作者
立夏,
看到自己的努力有真正有效果,是快乐的来源~~之一~~啊~~~
如果你看到自己的努力没有产生自己期待的效果....怎么办呢?

当然,你可能就更努力,更更努力......那最后就变成了个人奋斗了。
但从俱乐部来讲,如果它需要一部分人玩命努力,它是出现了机制上的不适应.....
9
发表于 2010-12-28 19:51:19 | 只看该作者
小律的文章很深刻, 

要深思一下
10
发表于 2010-12-28 20:23:56 | 只看该作者
质变哪那么容易..
11
发表于 2010-12-28 21:30:06 | 只看该作者
乐呵乐呵得了~~~
别给自己太多压力和包袱~~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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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9 12:17:03 | 只看该作者
选举主席的关键时刻,老家伙又出来发表观点了,哈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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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9 14:21:29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还蛮赞同的~ 支持一个~
话说还没见过小律呢~
14
发表于 2010-12-29 23:55: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henyan 于 2010-12-29 23:57 编辑

个人与一华观点相近, 觉得可能出现的结果也就是搞砸了, 理想被现实冻得冰凉,还有可能会有一些人很受伤, 被拍, 被骂, 费力不讨好等等, 行事者一定要有这个思想准备。。。。在这个前提下, 不妨燃烧一下自己的智慧与激情。。。。。。天不至于塌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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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1 13:50:31 | 只看该作者
想一想当初为什么要搞一个阳光公司
16
发表于 2010-12-31 14:24:50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还是无为而治,顺其自然的好
17
发表于 2010-12-31 15:33: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关关


    不可能完全无为而治,现在的阳光确实是”一小部分同学“相当努力,然后有了一大部分阳光Er的”随意性“。没有主心骨的话,就真的散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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