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应该跟贴在候选主席的执政纲领后面。但有两个候选主席,不好跟,所以我就另起新帖了。
我想跟新一届主席团说......在目前的组织及活动形式框架下,任何关于阳光大发展的期望都是徒劳的。
为什么呢?因为无论给阳光冠以怎样的名称后缀,它的组织形式,本质上是一个俱乐部。 所谓俱乐部,基本形式就是:大家汇聚到一起,乐一乐。
一个俱乐部存在下去,需要两个条件: 1、能将大家汇聚到一起的理由, 2、汇聚到一起以后能感到快乐。 如果这两个条件中有一个开始弱化,俱乐部就趋于萧瑟。
阳光正好具备了这两个条件: 1、为流动儿童提供志愿教育,是将大家聚到一起,而且感觉可以自我提升的理由; 2、有相同或类似诉求的人协作共事,彼此间没有利益矛盾,自己在力所能及的、能承担责任的范围内付出的时间、精力,能得到别人的认同,这确实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 所以,阳光这些年历经新陈代谢,但始终活跃如初。
但是如果阳光发展到所谓“上了一个台阶”,情况可能就不同了。 “上了一个台阶”,意味着要履行更多的义务,承担更大的责任。
问题在于,是否存在一种机制,可以将这个“更大的责任”打散,让众多的阳光人分担? 如果没有这样的机制,那么这个“更大的责任”就会直接压在主席或主席团身上, “承担责任”绝对不是一件让人轻松和愉快的事情, 当“承担责任”带来的压力、焦虑超过了参加俱乐部活动获得的快乐, 或者超过了作为“业余活动”这样一个预期承担的范围时, 人们就会倾向于逃避或离开。
所以,阳光的发展, 不是该开展开发哪些项目的问题, 而是如何建立或创新一种机制,来解决责任承担的问题。 如果不能解决责任承担问题, 那么安于现状大概是最好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