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D阳光

 找回密码
 注册必读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5315|回复: 1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建议] 关于对阳光项目服务的老师给予非现金激励形式的讨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4-25 22:41: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周例会(http://www.ygclub.org/bbs/viewthread.php?tid=3971)讨论阳光资金时,涉及一个比较大的争议就是“是否支付给周末为阳光项目服务老师的加班工资”这个问题,大家的意见比较激烈,而最终并没有达成共识。

但由于这个议题还是比较重要的,代表了我们对于打工子弟学校老师的一份关爱,也代表了我们对于志愿服务项目一份责任。所以,还是希望能够在广泛的调查基础上,把这个讨论继续下去,并最终能够落实成可行动的方案,有具体的人来执行。

为了这个目标,特开此贴进行讨论。希望大家多多发表意见!

首先还是请各个项目负责人把在学校调查回来的情况介绍一下。

并且大家对于以下几个问题可以广泛讨论:

1. 如果以非现金激励老师的话,有什么好的方案?如例会上提出的卡片、书籍、组织培训和交流的方式等等?
2
发表于 2010-4-25 22:55:37 | 只看该作者
振华殷老师身体残疾,家里4个孩子,3个在上学,很困难,屋顶都用柱子顶着有塌的危险。而且殷老师工作非常认真,很关心学生,支持我们的工作。每次到他那里去拿物资袋他都笑脸相迎。彭校长说如果能有些补助,就把他的那份一起给殷老师。如果说需要,那还是现金来的最直接最有效。
我们这个也算不上是工资吧,就算是给为我们阳光课堂开展做出贡献的老师的一点心意。当然更不是通过花钱来买学校的上课权,也不是雇佣老师来为我们服务。
具体是给现金或是用其他方式,可以根据各学校需要灵活决定。振华这边能给现金最好了。
3
发表于 2010-4-25 22:56:08 | 只看该作者
感觉是非现金的方式更好
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5 23:00:56 | 只看该作者
谁改了我的帖子?
5
发表于 2010-4-25 23:07:48 | 只看该作者
振华殷老师身体残疾,家里4个孩子,3个在上学,很困难,屋顶都用柱子顶着有塌的危险。而且殷老师工作非常认真,很关心学生,支持我们的工作。每次到他那里去拿物资袋他都笑脸相迎。彭校长说如果能有些补助,就把他的那份一起给殷老师。如果说需要,那还是现金来的最直接最有效。
小怀 发表于 2010-4-25 22:55


我觉得对于殷老师的情况,可以用比如私下募捐的形式帮他解决一部分困难。但是好像不能以此作为应该给老师现金激励的理由~~
6
发表于 2010-4-25 23:09:55 | 只看该作者
谁改了我的帖子?
Jester 发表于 2010-4-25 23:00


那个。。。是我,给你发了信息~~
7
发表于 2010-4-25 23:14: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badapple


    振华学校有给他募捐过。我觉得都可以,只是传达下校方的意见。
    可是我们是不是把给现金赋予了很多意义呢,如果不把他看成是激励,只是用来表达下感激。
    p.s.其实我本身是不赞成给老师任何物质奖励的
8
发表于 2010-4-26 00:12:06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大学专业是社工,以下个人看法中融入了一些在校期间做社工时的经验:

名义:在不清楚老师有什么需要的前提下,钱是最实际的(所以以下看法是基于假设现金方案“已经成立”的的前提下进行的)。金钱是一个很敏感的东西,应尽量避免给老师造成“被怜悯”或类似的心理反应。在我看来,奖励、激励、补助都不如“工资”更恰当,老师不是志愿者(虽然他对我们活动的帮助可能是志愿的,不排除可能会是学校安排的),我们可以在给老师这笔钱的时候说明,这是我们对对阳光的志愿者活动付出时间和劳动的老师的工资。有时候我们会把很多东西想得很复杂,但是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人们对直线的接受程度也最高。

时间:既然没有在学期初说明,而这个内容又是学期中才开始讨论,所以即使短期内方案确定,还是缓一缓到期末课程结束再给。附上一封感谢信,并在信中强调这不是“年终奖”(比例),而是工资,他应得的报酬。课程结束之后给还有一个好处是,避免了小怀所说的“...不是雇佣老师来为我们服务...”的想法。

流程化:一旦工资方案确定,我们就要建立对于校方老师的统计制度,因为有时候对我们帮助的老师不止一个,这样也可以避免一些误会(哎哟,金钱真是一个很敏感的东西)。而我们在支付“工资”(假定真是叫工资)的时候,也可在上面附上一个“工资单”(权且这么叫吧)。

========================我是分割线============================

因为我在阳光只是一个新人,很多运作方面的东西我没参与也不清楚,上面的讨论有考虑了一些在学校做社工时遇到的问题,也不清楚在阳光是否适用。所以只是个人想法,而非建议。
9
发表于 2010-4-26 11:23:16 | 只看该作者
我和桑妮商量打算给平西府段老师送块手表
10
发表于 2010-4-26 12:10:54 | 只看该作者
段老师是赵校长的夫人,这个就免了吧。
以何种形式是我们现在讨论的话题,即便行动也是下学期以阳光的整体名义。
不光是平西府,还有其它好几个学校。
11
发表于 2010-4-26 12:32:21 | 只看该作者
资金来源是?
12
发表于 2010-4-26 12:36: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Chada
难道就是传说中的social work??
拜一拜!!
13
发表于 2010-4-26 13:19:17 | 只看该作者
同育才的高老师(校长的老婆,校长当天带学生去中央电视台了)沟通,刚开始是她给我的感觉是不好意思说具体想要什么,后来她说是阳光看学校老师的这些用具,有什么给什么就可以。育才学校的负责老师一直都是校长一家,校长的家境也还可以。当天高老师还说了让美术组的志愿者教学生们画一些画来感谢志愿者,经和美术组沟通,婉言谢绝了。
14
发表于 2010-4-26 18:14:08 | 只看该作者
觉得还是实用的物品比较好,就像送块儿表。然后上面可以刻上阳光的口号,比较有纪念意义。
15
发表于 2010-4-26 19:01:59 | 只看该作者
1、给予在阳光项目服务的老师激励,无论是现金还是非现金,有个标准--就是看这种激励是否真能发挥激励作用,如果有激励作用,有助于阳光项目的有序、稳定、持续进行,有助于孩子们接受我们的志愿教育,那么这种激励就是可以去做的。

2、老师并没有志愿的义务,和我们不一样。老师在周末因为阳光的活动额外付出了劳动,得到一定的奖励是完全应该的。不能因为我们是公益就要求别人公益。当然,较真起来可能会说,我们开办周末课堂提升了学校的竞争力(是否真是,还有待考证),学校好招生,收入增加,教师就是阳光志愿活动的受益者。但这种收益即便是有,也只能说是阳光志愿活动的副产品。

所以在第1条回答为“是”的前提下,完全可以给老师现金形式的奖励!

3、我个人认为现金比物品更有激励作用,原因很简单,你认为很好的东西别人未必觉得实用。打工子弟学校的老师收入普遍偏低是个不争的事实。一定的现金补助对老师还是很有帮助的。

4、给奖励的具体操作细节上要注意。
(1)我比较同意小怀的”区别对待“。比如图书馆就无须考虑这个,主要是由于图书馆周末就是正常工作时间。
(2)如果同一个学校有多个志愿组织进行活动。建议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你给钱,别的组织不给钱,那么对别的组织而言就是不公平竞争;又或者给钱多的我才好好协助,那这种情况下给钱完全在办坏事。
(3)到底是活动之前给?还是项目活动结束后一起给?我觉得还是之前给更有激励作用。

5、前四点的所有前提是阳光有这笔钱才行,否则我们都白费口舌在这里讨论任何意义都没有。不能说眼下阳光有点闲钱我们讨论出结果给钱。结果下学期没钱了就不给了。所以阳光的主席们得考虑下钱的来源问题。如果给的话,肯定要做预算,提早筹备。
16
 楼主| 发表于 2010-4-27 10:26: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老大不小


    老大你说出了全部我的心声呀,本来不想说什么了,看到你的贴忍不住要来强顶一下!!
17
发表于 2010-5-25 10:51: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kylark 于 2010-5-25 11:00 编辑

1. 赞成以某种形式的感谢和鼓励是需要的。
2. 一般情况下,不建议进行现金形式的鼓励。
   理由如下:
        a. 钱是敏感的,容易触动人神经的,不低调的,容易引起误解的。 不管我们的出发点多么善良,引起了误会就是我们的问题。
        b. 在金钱面前,通常人会更多的计算利益得失,而忘掉了做一件事情道德和情感方面的回报。 这不是我们希望引导的。
        c. 对于阳光这样的非盈利组织,从理论上就是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无论近期财务状况是否乐观,都不能做有稳定资金来源的假设。一旦形成对老师例行的金钱补助,将后患无穷。
        d. 非现金形式虽然有很多缺点,但它具备以下优点:
                1. 表达感情更好的方式
                2. 一定不是例行的。 不是例行这个原则,非常重要。我们最好不让老师形成可以例行得到激励的预期。
                3. 更为低调,而且容易解释

3. 如果确实对于某些case,现金补助是最好的表达谢意的方法
   那么应该以募捐的名义,即个人名义对老师进行帮助,而不是以阳光这个组织对老师进行帮助。阳光在这里面的角色是通过组织募捐这个行动,来表达对老师的谢意。 当然了,为了确保募捐的效果,阳光组织可以出一定的资金,以某个个人的名义,对老师进行补助。

4. 对于非现金的感谢和鼓励的形式。
        可以根据不同老师,不同学校的情况来决定吧,所以不应该是一个统一结论,我觉得我们讨论出一个指导性原则就可以了。
        比如:
        1.  给东西的目的是为了表达谢意,和进行激励
        2.  不同老师的礼物,可以不一样,价值也不一样
        3.  结合老师切身需要进行礼物评估,然后统一提交预算。
               比如生活困难的,可以考虑补助生活必须物品
        4.  送东西过程需要低调
        等等

       考虑老师们需要什么这一过程本身,也是我们表达谢意的一个重要环节。

5. 关于时间
       既然是表达感谢,一般情况下,自然是每个学期结束。 这样,也比较符合上面提到的 不例行 的原则, 如果放在学期前,那么你某一学期之前没有激励,基本上这学期工作很难开展了。 放在学期结束后, 可以有很多表达和说明的方式,可以让老师不容易形成对激励的预期。
18
发表于 2010-5-25 14:17:22 | 只看该作者
麻雀dd说的很详细了,我也觉得有原则不例行比较好,我觉得这种非现金(可能是其他考虑实际情况的礼物什么的)激励是不是放在学期中间比较好~然后穿插邀请老师参加我们阳光的周末非学校项目的活动,比如一锅烩啊~课程分享什么的(这个貌似上次说到这个的时候就有提出来,但是目前还没有邀请过学校老师)

jester可以统一大家的意见,着手制定一下原则吧!

不过这种东西是一定要框在一个死死的框子里么?
总觉得我们还是想的复杂了。。。
19
发表于 2010-6-27 22:41:38 | 只看该作者
讨论着讨论着就不知去向了~~~关键还是行动。

Jester可以结合学期末与几位校长交流的情况和大家的建议制定一些具体的措施,下学期开始尝试。
20
发表于 2010-6-28 02:3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 badapple


    振华学校的校长就有提出想得到英语与计算机组的成人培训支持,如果老师能够多多学习和进步,和阳光志愿者一起就孩子的表现进行探讨,这不仅加深阳光志愿者与学校、老师的紧密联系,也是阳光的周末课堂不仅仅是维持在周六半天,而是深入到周一到周五,甚至是暑假,因为老师受训后和我们抱持着一样的观念,这是一种“无形”的延伸,我们所期待的便有了更大的前进方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必读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北京(LEAD)阳光志愿者俱乐部 ( 京ICP备13018722号-2 )  

GMT+8, 2024-11-22 03:10 , Processed in 0.034518 second(s), 13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