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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锅烩] 活动召集:团队组3.22活动——NGO工作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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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1 00:53: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关关 于 2015-4-2 14:34 编辑

NGO,英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注:是非zf不是反ZF) NGO在全球范围的兴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全球人口、贫困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人们发现仅仅依靠传统的政府和市场两级还无法解决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作为一种回应,NGO迅速成长并构成社会新的一级。 NGO不是政府,不靠权力驱动;也不是经济体,尤其不靠经济利益驱动。NGO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 NGO是政府有效的“减压阀”和“稳定器”,还有着不可忽视的精神功能。NGO在中国有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的NGO,具有较长的历史和“半官方”的特色;另一种多由民间人士自发成立。 阳光作为一个志愿者组织,有点类似于NGO,但又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NGO。作为一名阳光志愿者,想要了解阳光,了解一个NGO如何运作,听听大家在NGO工作的感受,那是必需的。 我们邀请了一些国内知名NGO的工作人员来和我们分享在非政府组织工作的感受,他们是: 尹杭,自然之友 吴黎黎,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andrew,多背一公斤 草草,ngocn 时间:3月22日(周日)下午2:30 地点:原点咖啡 热烈欢迎新各位童鞋参加! 活动联络人: 安心:13810633613 地瓜:13466322404 小TA:I58i033一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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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1 00:54:0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关关 于 2015-4-2 14:34 编辑

PS: 原点-无敌大全交通路线 1)公交车: 坐到安定门外(或方家胡同)下车,有以下线路104、108、113、124路 下车后找到国子监所在位置后,从国子监对面的胡同(好象是国兴胡同),进入胡同后步行大约5~6分钟(途中会路过东城区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所,可参照),看到第一个十字路口右转前行路的左侧(西)就是原点所在(原来的北锣超市,门口有两颗大树) 2)地铁(二环公交44,800安定门西站下车,同此): 2号线环线地铁到安定门下车,从西北出口出向南走过立交桥跨过二环路后,立即向西(向右走辅路)穿过路边小花园(大约5分钟),看到北锣鼓巷的口左转(南)向里走3分钟左右,路的右侧(西)就是原点所在(原来的北锣超市,门口有两颗大树);大约是第四个胡同口,当地居民都知道“北锣鼓巷” 3)开车: 二环 ——从西面过来的: 从鼓楼桥出二环向东走辅路,往安定门桥方向大约2~3分钟的路程,注意路的右侧(南)有北锣鼓巷的标志,右转进入北锣鼓巷前行2分钟路的右侧(西)就是原点所在(原来的北锣超市,门口有两颗大树) ——从东面过来的: 只需要从安定门桥到鼓楼桥下掉头,方法同上 4)步行: 走安定门大街的: 从北面过来的: 过安定门桥进入安定门大街,第四个胡同右转(即国兴胡同,也是安定门大街上可以右转的胡同之一,注意行车标志)。前行2~3分钟路过河北饭店后看到第一个十字路口右转前行路的左侧(西)就是原点所在(原来的北锣超市,门口有两颗大树) 从南面过来的: 安定门大街行车快到国子监口(注意注意标志)左转进入国子监口对面的胡同(好象是国兴胡同),进入胡同后前行大约2~3分钟看到第一个十字路口右转前行路的左侧(西)就是原点所在(原来的北锣超市,门口有两颗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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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1 08:52:19 | 只看该作者
跑到别的网站去宣扬一下俺们的活动,也欢迎阳光新人积极加入呀~

觉得这是一个最快速和直接了解NGO了解阳光的活动的小TA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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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1 11:48:50 | 只看该作者

盗用一下猫导找的原点的地图:)

本帖最后由 关关 于 2015-4-2 14:3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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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1 13:57: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关关 于 2015-4-2 14:34 编辑

安猪也参加?那我要拨冗当面膜拜一下我的偶像了,还没见过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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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1 16:20: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关关 于 2015-4-2 14:34 编辑

回苹果:安猪说尽量来,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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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1 22:10: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关关 于 2015-4-2 14:34 编辑

不带这样晃点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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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1 22:47:07 | 只看该作者
不是所有人都有点“闲”的,苹果哥哥~

希望苹果GG能放轻松的小TA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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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2 01:28: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adapple 于 2009-3-11 13:57 发表
安猪也参加?那我要拨冗当面膜拜一下我的偶像了,还没见过呢,呵呵~~


阳光的前主席都没见过前前前前前主席
别跟这儿丢人了: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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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2 11:09: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关关 于 2015-4-2 14:34 编辑

to 苹果:地瓜的帖子没写清楚,我补充说明一下:) 猫导:没见过前前。。。主席算不上丢人吧,据俺所知,阳光的第一任主席貌似是常居国外的,俺们这些后辈想见也没法见啊,安猪虽然在国内,但行踪飘忽,我们更是。。。对了,您老能来参加吧?你可是我们的前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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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2 11:36:00 | 只看该作者
组长,这是必须的!是吧,猫导?

对猫导也很好奇的小TA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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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2 14:44:1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关关 于 2015-4-2 14:34 编辑

我也想去:) 那个多背一公斤我也很有兴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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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2 19:57:4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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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2 20:02:2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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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2 22:25: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关关 于 2015-4-2 14:34 编辑

to 小ta,看来这是个人恩怨,那我不插嘴了啊:) to fredthered,当然是我们团队组一起构想的啊:)周五见到草草时可以跟她说一下怎么到原点这边(就说安欣请她来的那个活动),谢谢:h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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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2 22:29:02 | 只看该作者
今天参加CHP的活动,他们的发起人何先生说的一席话颇让我深思,他尤其强调CHP工作的一个重点是中国公民社会的建设。偶也感觉,其实NGO也好,NPO也好,GONGO也好,还是像阳光这样,不管大家披着一张什么样的皮,能够推动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才是我们工作的终极目标吧。
欢迎大家下下周日加入我们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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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05:51:33 | 只看该作者
嗯,我去年夏天还参加了他们的一次古城保护活动呢。
http://www.ygclub.org/bbs/viewth ... amp;extra=page%3D10
顺便再推销一回自己的文章。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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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09:52:57 | 只看该作者
昨天也跑去CHP冒头,不过眼看着经过方家胡同46号而两过而不入 (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方向感却惨遭滑铁卢)

赞同白兰花啊的说法,只是个人感觉,CHP做的好专业,离我们这些平常人有点“远”,不是说专业不好,需要专业的队伍面对更困难的选择,比如遗产保护项目。除了深度,更需要广度,阳光的存在就是让平常人也能发挥余热,这点才更难能可贵。

有感而发以后还会继续关注CHP的小TA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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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0:14:49 | 只看该作者
届时将出差在乐山,不能参加。各位玩得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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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1:08:29 | 只看该作者
卢克,给带个乐山小佛回来?

到时候看地瓜做的笔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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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22:06: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undefined 的帖子

公民社会是怎么样的, 对这个概念我比较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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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22:34:13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想报名参加~~

公民社会和市民社会是同一个概念吧,都是civil society,我记得葛兰西概念下的市民社会,是包括教会、学校、大众传媒以及其他社会机构的复杂体制,通过意识形态层面的操作行使霸权。从这方面来讲它与国家机器是相对的,国家机器通过压制来推行其意志。

其实这个词的历史应该能追溯到很遥远的地方了吧,不过考完这么久,都不大记得了,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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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6 16:55:59 | 只看该作者
回番茄MM,你的问题咱们可以周日的时候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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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6 17:11:48 |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们,可能大家很多人已经去过原点,知道那里是个很温馨,但不是很大的地方。所以我们想先统计一下打算参加周日活动的人数,方便我们提前做一些协调。我先说一下 我知道要参加的,包括我们请的和在这里报名的:
尹杭+1,吴黎黎+1,andrew,草草,地瓜,小ta,bailanhuaa+1,苹果,灯泡,jessie Y,尹旭,猫导,v315

大家可以已各种方式报名,跟贴,发邮件,MSN留言......如果人太多的话 我们可以考虑换场地,当然最好不用啦:)

谢谢大家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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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6 18:06:58 | 只看该作者
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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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6 23:22:48 | 只看该作者
强烈要求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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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7 10:20:59 | 只看该作者
每日一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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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7 10:50:38 | 只看该作者
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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