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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奥美为联想新产品拍摄公益主题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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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00:52: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之前的月会上大家可能听主席说过,奥美广告受联想所托,为他们的新产品 Thinkpad Edge笔记本拍摄一组视频广告。

他们通过豆瓣找到了他们通过豆瓣找到了我们,公益组织排名前列的(LEAD)阳光志愿者。

广告的意图是展现新时代新青年的追求和梦想。他们同期拍摄五组,一组儿童童话剧社团、一组制作民间电子杂志,我们是唯一的也是成员最多的志愿者民间社团。

奥美广告,也算国内广告业的翘楚。不知大家是否看过,以关爱小学石光华校长为主角的芬必得广告就是他们制作的。我们的导演李洋也和他们有过接触。

经过一系列的沟通和面谈,我们接受了这个拍摄请求,也给他们送了我们以前的照片和视频资料。我们希望通过这次合作使阳光得到更多的宣传和推广。同时联想还给予了两万元+一台笔记本的协助费用,以及SOHU社区版块的后续跟踪报导。

这次的拍摄,为了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他们只拍摄LEAD阳光志愿者。

地点就在原点咖啡

拍摄时间是本周日,上午9点半拍到下午4点

最后的成片会在联想的网站上投放。因为是记实性的作品,不会增加太多的广告用语,我们也有优先审核小片的权力。

虽然最后的成片只有短短的1分钟,但他们要拍摄尽可能多的素材。所以也请感兴趣的SUNSHINER本周日到原点,共同参与拍摄。
PS:引用李导演的话,请参加的同学事先想好几句台词,加入阳光的心得和体会,对自己的影响等等,一定不要吝惜对阳光的溢美之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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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00:56:47 | 只看该作者
好事啊,不过俺不凑介个热闹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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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06:55:29 | 只看该作者
也就是说,草根的阳光终于著名到被全球著名的公告公司和IT公司看上,不仅免费拍摄“公益”广告宣传阳光而且还要支援两万元钱加一个笔记本帮助阳光发展,我等阳光的每一位顿感前所未有的荣耀啊!

更令人振奋的是,阳光还可以不用事先参与拍摄编导,自有对方替你想好一切,省心省力,想来的参与者只要说上一堆阳光的好就可以被拍下来当作素材,以后出现在万人瞩目的荧屏上,机会难得!

阳光从此家喻户晓,阳光的组织从此飞速壮大,阳光的美誉度从此有机会用钱来量化,阳光或许之后还可以上市。光明的前程啊!大家都来加入阳光吧!----对了,忘了加上:为了孩子,大家都来加入阳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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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07:36:40 | 只看该作者
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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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07:55:28 | 只看该作者
猫导用了那么多煽情的词语,给我的感觉整个事情有点变味了。

不管打着什么样的旗号,这组所谓的“公益广告”都是有联想的商业诉求的,至今没有看到脚本、推广方案,广告中所要体现的事实和价值观是否与阳光的现状或期望一致都还是没有确定的。

对于这件事私下、公开的讨论已经进行了将近一个月,我记得讨论的共识好象是这么说的——

--获取对方的脚本、合同、样片、最终稿的任何一个阶段,如果对方希望展现的内容、价值观与阳光的实际情况或者价值观不符,阳光将随时终止与对方的合作;

--阳光提供的素材(照片或视频)仅供对方参考,短片中不得使用;

--这件事情阳光内部与奥美联系的联络人是猫导和兆星;

--资金是否接受、如何接受还有很多争议,具体有:1、阳光是否应当接受这笔资金?阳光是否有大额的资金需求?用途是什么?;2、关于接受资金主体、所得税缴纳方式等法律问题;

--涉及接受主体和使用主体问题,笔记本貌似说过是不接受的。

详情可以查阅4月6日的邮件。猫姐姐快想想上面几条共识有没有漏了做的,现在还来得及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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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09:10:44 | 只看该作者
我感觉我们是不是只以一个普通参与者的身份参加拍摄,就像参加周末的上课,就像大家平时在原点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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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09:30:59 | 只看该作者
获取对方的脚本、合同、样片、最终稿的任何一个阶段,如果对方希望展现的内容、价值观与阳光的实际情况或者价值观不符,阳光将随时终止与对方的合作


貌似昨天电话里猫导说脚本还没给到阳光细看,至于协议什么的也并没有具体签下,一切看着是很美好,但是这个背后法律上的程序和合同里的走法究竟又是怎样?宣传阳光意义和出发点都是好的,但是也不能让阳光因此就被盯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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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09:59: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badapple


    猫导决定的事,别人就别歪叽了。随便拉一个兆星,他又不了解前后情况,最重要的是没激情,就省省吧,别给猫导添乱。别人也不要说三道四了。等着伟大的时刻出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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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10:23:29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在程序和条文上应该谨慎些严密些,尽量避免出现一些漏洞,以防他人有可乘之机,毕竟我们是一个公益性组织。记得阳光里有做律师的,可以探讨一些相关的法律上的事宜,让这则展现阳光的公益广告更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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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10:25:02 | 只看该作者
加油~
只是不拍上课觉着很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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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3 13:49:46 | 只看该作者
鉴于奥美版权的问题,脚本没有公开发布。我只MAIL给了相关人员。如果谁还想看,告诉我,我发给你。或者周日直接去现场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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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3 13:49:57 | 只看该作者
背景音乐部分是另一个公司制作,我已把长短版的阳光之歌发给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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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3 14:02: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加肥猫 于 2010-4-23 23:37 编辑

我们如上部分的讨论,很好很精彩。像我们这种民间无资金、无专职的志愿者组织,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机遇。

负责SOHU社区的工作人员是奥美的合作方,负责我们的后续推广。

但和我沟通后,她感觉我们的争执过程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不光我们这样的组织,现在蓬勃发展的如车友会、球友会、影友会、社区业主等等各种自发的民间组织,可能都会遇到这种商业合作、有资金注入的机会,以及从志愿者平台转化为专业NGO组织的可能。

我甚至谈到了应该不应该给阳光合作学校的老师发工资的讨论,以及应该不应该上传孩子照片,应该不应该实名制,以及志愿者的某些工作要不要支付报酬的讨论。

SOHU的员工推荐我们把讨论放到 http://dongmen.club.sohu.com 这个版块,里面都是民间公益领域的话题。其中大家看到的王博,自发公益拍摄进行了十几年,凭借个人力量募集到了基金一千万,救济了无数贫困地区的孩子。

还有我们去年新加入的合作伙伴,老默基金会的老默,大量的公益救助活动差不多都是他一个人主导完成的。

我想以我们这次与联想广告合作的始末源头为契机,展开更大范围的讨论,让更多的人参与进讨论中来。

我想到了以下的几点:
1、像我们这种无资金无专职的民间组织的发展方向;
2、扁平化管理的组织的发展模式;
3、公民社会、网络参与、或者说来自WEB2.0的民间力量;

暂时就想到这么多,
请大家一起来展开讨论,发表你的想法。

我们商定5、6月份开展一个座谈,邀请更多领域从事公益活动的专家、志愿者,一起来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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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19:09:00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随着阳光做大做好,外部资金注入是必然的,也是我们将来会需要的。作为个法盲,我也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纠纷。只是觉得我们可以考虑在捐助方或者投资方保证不影响阳光决策和未来走向的前提下,接受这种形式的加入。所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嘛
至于是否需要资金,我想大家现在更多是考虑到资金并不足以支撑我们的未来需求的情况下,不能随便改变现状。如果资金足够了,聘请专职人员来维护网站、统计分析数据等,都可以解放我们很多人力。其他方面,相信也会有更好的条件,让我们做出更多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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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22:29: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可懿 于 2010-4-23 22:32 编辑

要睡了,来看到这个贴,估计睡着的时间要延后了~
额也是个法盲
额还是个除了上课和基本内容,对yg一些事务程序比较盲
不过额还是不禁要幻想不差钱的时候说不定能资助学校完善一些舞蹈设施、乐器
知名度进一步扩大,说不定会更不差主讲
幻想,只是幻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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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22:50:12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贺兆星是我们老大么?怎么觉得语气这么奇怪呀。。。

我觉得拍平时比较好,让大家为了这事聚集到原点总觉得有些。。不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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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3 23:35:01 | 只看该作者
考虑到孩子们的肖像权问题, 我们处理得比较谨慎,只拍摄阳光志愿者。
所以如果大家有时间,欢迎周日上午到原点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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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12:07:51 | 只看该作者
这笔资金如果接受,阳光的会计账目就必须在短期之内做好。非营利组织在纳税方面不需要考虑,这笔资金数目也不大,税务局也不会贸然去查联想的(这意味着还查不到我们头上),但是这不代表我们不需要完整的账目备查,也就是说从这笔资金开始,阳光需要一个会计或者记账专员了,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最好是义务的。

另外,涉及了资金往来,我们很多方面就要更“谨慎”了。话不宜多,点到为止,再说yg就有被河蟹的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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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20:14:12 | 只看该作者
阳光被关注,真是我们这种模式很不错。前期没有外部资金注入,不接受捐赠等,并不代表我们后面就不可以改变、不可以调整,只要符合我们宗旨,且对阳光发展有利的事情,都应该积极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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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22:39:25 | 只看该作者
好好拍 加油哦 明天我要第一次参加集体活动 所以去不了啦 哈哈 相信还会有下一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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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23:57:51 | 只看该作者
这是大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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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 00:02:52 | 只看该作者
我想问问,这个广告播出来了吗?
有链接给我们看看没?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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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 09:28:55 | 只看该作者
回LS,还在修改中,应该说有多处需要修改中。
关于这种商业合作模式,阳光是第一次接触,大家都在探索各自适应的合作方式与交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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