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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建议] 俱乐部简介和守则修订----第二阶段:修订意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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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6-1 21:41: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 俱乐部简介和守则修订----第一阶段:修订意见范围征集 的结果,整理如下,分为《守则》和《简介》两部分。

请各提请人确认自己提交的内容是否有更新和修订,也请各位同学针对目前提出的意见范围进行讨论。

原则上不再新增修订意见(本年度修宪会分为多轮次,需要提交的同学可以下次在进行提交)。


线上讨论时间截止至下次俱乐部大会(预计7月中下旬)召开。


《守则》部分


序号

提请人

涉及

建议

修改/新增

现有描述

备注

1

panpan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2款

课程组组长由选举形式选出,具体方式可参考主席团选举。每年进行一次选举,经历提名,和正式选举的步骤,如果提名只有1人,直接作为组长。
关于提名:建议采用类似提名2013届主席团成员的方式。


修改

课程组组长由该课程组组员推举报阳光例会批准后产生;课程组未能在主席团要求的时间内推举出组长的,组长由主席提名,经阳光例会批准后产生。


暂无

2

panpan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4款

建议增加志愿者大会罢免某个主席团成员的功能。


修改

任何人认为服务团队成员不适合承担当前职责的,可以向有权召集阳光俱乐部大会或阳光例会的阳光成员进行申诉,按照本守则规定的程序召集阳光俱乐部大会或阳光例会,进行罢免。


暂无

3

chaosconst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4款

增加阳光志愿者大会任免主席的流程,阳光例会任免副主席和各个职能组组长的流程。建议直接用动议形式:例如“阳光例会5月动议1:罢免副主席某某,因为xxx,建议由谁接替”,和其他动议一样,有人附议即可讨论,赞成大于反对则动议通过,也支持立即表决,搁置等常规动议的操作。


修改

同上

暂无

4

三足乌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2款第3条

修改完善为“任免阳光志愿者主席团及其成员”即可

修改

阳光俱乐部大会的职权有:
③任免阳光俱乐部主席。


暂无

5

jemmun

暂无

强烈要求体现《项目负责人手册》和《项目应急方案》


新增

暂无

暂无

6

含笑幻子

第一章
总则

对阳光的称呼与其他地方不统一。
后面对阳光活动的介绍与其他地方也不一致。

修改

北京阳光志愿者俱乐部(以下简称“阳光俱乐部”)

暂无

7

含笑幻子

第二章
阳光成员

目前暂不接受未成年人参加活动
(by 鹏鹏)

修改

未成年人参加俱乐部活动须得到监护人同意。

暂无

8

含笑幻子

第二章
阳光成员

目前新人注册通过审核后就成为了俱乐部会员,但是新人只有参加过新人培训或由于人员缺乏等原因由组长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才能参加教学活动(by 鹏鹏)

修改

2、成为阳光俱乐部成员的流程为:①在阳光网站提交注册材料-②通过审核-③参加2次以上阳光俱乐部组织的公益活动-④成为正式成员。

暂无

9

chaosconst

第三章
组织结构

增加允许网络投票选举主席的流程

新增

暂无

暂无

10

chaosconst

暂无

增加阳光例会和志愿者大会使用议事规则,议事规则具体内容另议。

新增

暂无

暂无

11

chaosconst

第五章
活动准则
第2款
财务准则

阳光资金的使用权限归属于阳光例会及其常委代理机构(主席团或干事)

新增

暂无

暂无

12

chaosconst

第五章
活动准则
第2款
财务准则

学期初各个课程组和职能组计划课程资金预算,学期结束公布决算

新增

暂无

暂无

13

启中

第五章
活动准则
第2款
财务准则

财务准则②,可改为如无其他资金来源,由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均摊。

新增

暂无

暂无

14

启中

第五章
活动准则
第2款
财务准则

还应加一项对于阳光资金的支出,每次活动前负责人需要有较明晰的预算,以及事后的决算,做出公示。


新增

暂无

暂无

15

启中

第五章
活动准则
第2款
财务准则

关于资金募集方面,不知是否应该增加相关条款

新增

暂无

暂无

16

启中

暂无

关于知识产权,因为我们的志愿者们经过这么多年来也编写了很多课程教案等等,也应该有相应的收集、使用、保护等内容。

新增

暂无

暂无

17

启中

暂无(外联部分)

关于与其他组织的合作

新增

暂无

暂无

18

启中

暂无

关于志愿者安全、学生安全的内容

新增

暂无

暂无

19

启中

暂无

关于对损坏学校、社区等场所的设施的内容

新增

暂无

暂无

20

启中

暂无

关于后备人才培养和经验传承。

新增

暂无

暂无

21

启中

暂无

关于阳光的对外宣传方面,比如成员有对外宣传的义务

新增

暂无

暂无




《简介》部分


序号

提请人

涉及

建议

修改/新增

现有描述

备注

1

chaosconst


全文

志愿者简介去掉,与守则合并,只保留志愿者守则作为“宪法”

修改

暂无

暂无

2

含笑幻子

前言

城区是否准确

修改

北京城区打工子弟

暂无

3

含笑幻子

第一章第一条

我们现在的课程不只面向孩子,也开始有面向成人的。 “国学启蒙”和“趣味经济”是否准确?

修改

孩子提供英语、计算机、艺术、科普、国学启蒙、趣味经济等课外兴趣课。

暂无

4

含笑幻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性质

不只是打工子弟学校,现在还包括社区图书馆和活动中心。

修改

LEAD阳光长期以来与城市打工子弟学校密切合作,采用周末集体上课的形式,组织志愿者为孩子们提供课外兴趣教育,促进孩子们和学校的良性发展。

暂无

5

含笑幻子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特色

“建设持续性的目标”是否通顺? “选择”这个词是否合适?

修改

我们努力建设持续性的目标和组织机制,并选择有良好持续性的志愿者加入服务团队。

暂无

6

含笑幻子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特色

描述是否恰当

修改

他们虽然略显贫困,但大都聪明可爱,将来一定不乏卓有成就者。而这种成就,至少一部分,可以归功于我们的努力。

暂无

7

含笑幻子

第二章
组织机制
第一条、总则

现在已经没有“教研组”,课程组缺少“经济组”。
根据这学期的调整,新人开始时只能申请加入一个课程组。

修改

俱乐部组织结构由阳光俱乐部大会+主席团+工作组构成。2008年工作组包括:教研组、外联组、团队组、项目组、语文组、英语组、计算机组、艺术组、兴趣组等9个。其中前4个组为职能组,后5个组为课程组。各志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爱好,申请加入其中任意的一个或者多个组。

暂无

8

含笑幻子

第二章
组织机制
第三条、工作组

目前的工作为课程建设组和各课程组进行

修改

配合教研组进行教学大纲的制定和实施。

暂无

9

含笑幻子

第三章、发展历程
第一条、发展概况

需要重新统计

修改

截至2009年1月,五年多来已经为流动儿童提供教义教服务2000多人次。

暂无

10

含笑幻子

第三章、发展历程
第二条、现有项目

前面罗列的10个学校已经都停止活动,放在下面的“历史项目”里会更合适些

修改

LEAD阳光在先后在10所打工子弟学校开展志愿活动: 昌平区汇蕾学校
通州区七彩学校 ……

暂无

11

含笑幻子

第三章、发展历程
第二条、现有项目

腐败是否不太合适,改为聚餐如何?

修改

志愿者私人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腐败、出游等。

暂无

12

含笑幻子

第四章、加入阳光
第二条、如何加入阳光

流程已变,需要修正

修改

成为阳光俱乐部成员的流程为:①在阳光网站提交注册材料-②通过审核-③参加2次以上阳光俱乐部组织的公益活动-④成为正式成员。

暂无

13

含笑幻子

全文


北京(LEAD)阳光志愿者俱乐部, LEAD阳光, 阳光(LEAD)志愿者俱乐部 ,(LEAD)阳光志愿者俱乐部
名称统一


修改


暂无

2
发表于 2013-6-1 23:38:46 |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3-6-2 00:15:57 | 只看该作者
含笑的第11條是怎麼個修改意思?前後貌似內容是一樣的??
4
发表于 2013-6-4 13:12:39 | 只看该作者
怎么好像没有主席团改名的提议...
5
 楼主| 发表于 2013-6-4 21:49: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小ta


    抱歉。。 贴表格的时候重复了,已经修改。
6
 楼主| 发表于 2013-6-4 21:50: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make_fool


   等下轮的时候你来提吧
7
发表于 2013-6-5 02:11:57 | 只看该作者
我发现我提的东西太多了,可以去掉几个么?
8
 楼主| 发表于 2013-6-8 23:0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chaosconst


   那就视为提交人自己放弃,要去掉哪几条哩? 我标注一下~
9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41:23 | 只看该作者
修宪一直默默的存在啊...
10
发表于 2013-7-7 19:12:4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leeyupeng

就是这样默默的..默默地...  
这事只有用到的时候才能掀起波澜
11
发表于 2013-7-8 09:52:2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leeyupeng


   修宪,论坛迁移神马服务器的,还有新升级的界面玩意儿,还有项目任务认领的那个玩意儿的。。。总有一天要憋成空气了。。。
12
发表于 2013-8-21 16:08:22 | 只看该作者
关于2-4,如果增加, 建议  
1 - 约束时间窗口   
2 - 设置申诉人门槛  不能过来作了几天,参加了一两次活动就**** 
既然作为最高准则  法理应该尽可能严谨 

另外, 我觉得后面有几个, 是不是太细节了, 是不是应该在这个守则以外的其他文档中体现?
13
发表于 2013-8-21 16:08:28 | 只看该作者
关于2-4,如果增加, 建议  
1 - 约束时间窗口   
2 - 设置申诉人门槛  不能过来作了几天,参加了一两次活动就**** 
既然作为最高准则  法理应该尽可能严谨 

另外, 我觉得后面有几个, 是不是太细节了, 是不是应该在这个守则以外的其他文档中体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3 21:25:04 | 只看该作者
之前提交的同学抓紧修改具体意见,明天将优先讨论表决有具体意见的项目
15
发表于 2013-12-16 14:17:30 | 只看该作者

感觉是:处女座模式开启了。。。。。好细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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