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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公告] 关于参加阳光活动的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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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6 20:46: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ta 于 2013-3-27 14:47 编辑

我在任期间, 拒绝过中学生作为志愿者参加阳光活动, 因为他们还是未成年人
谁对这种问题有比较清晰的了解, 请研究一下, 我们是否可以接受未成年人作为志愿者
志愿活动本身是好事, 但是一旦出了事情, 我们应该尽可能保证自己没做错什么
当年阳光成立的第一天第一课, 就是讲述志愿者组织/志愿者的自我保护问题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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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12:30:39 | 只看该作者
SunnyZhao 发表于 2014-11-26 21:24
表示愿意签所有阳光为了保护自己设立的条款~谁都不想互相伤害

我想你误会了一些事情,我们并不是想免责才提出这个,在中国大多数18岁以下的孩子面临的是要去高考的主要任务,我们觉得孩子们应该做更重要的事情。在阳光历史上,有很多孩子也是等待了1-2年上了大学,终于来了阳光参加活动。看了你的情况,的确是少数情况,有这样的实践要求但是我不清楚你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明,因为申请国外大学这样的事情,如你所说的确需要证明,但是阳光这个组织你恐怕要先了解一下,我们没有任何方法可以给人开出证明,因为首先我们不是一个所谓“正规”组织,并且所有的志愿者在我们这里也都是志愿而非需要提供证明,顶多我们可以作为和你合作的人证。但是,如果你这里开了一个这样的先例,对于我们阳光一直以来坚持的制度恐怕是影响不太好的,所以建议你上去找一下能志愿北京去找找看,提供证明并且也能真正在做事的一些组织去参与,应该有很多组织没有年龄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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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6 21:07:3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3
发表于 2009-3-16 21:51:08 | 只看该作者
同意老大和尹旭的观点。

对于我,还有更功利的理由,毕竟中学生的课程、考试负担都很重,究竟能拿出多少精力参加阳光的活动,阳光“吸收”他们,投入产出比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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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6 22:05:20 | 只看该作者
周六下午跟番茄也说到了这个问题。
阳光原则上是不接受未成年人的。我们去的那些学校离市里都比较远,学生们、尤其这8个孩子大多是高一年级的学生,在志愿活动中发生任何问题都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加入阳光的志愿者标准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吧?问问小律这么说对不对。
不过听番茄讲,他们不是作为固定的志愿者加入阳光,只是学通社的代表,利用咱们上课的机会对京郊的农民工学校作一些了解,写一些调查。
学通社作为北青报下属的组织,发展了近十年,组织上还是比较规范的。番茄说她们上学的时候都知道呢。
5
发表于 2009-3-16 22:56:10 | 只看该作者
孩子们是有积极性的,趁现在去了解一下公益组织对他们的成长来说绝对不是坏事,我个人认为既然阳光本身就是本着自愿的原则,每个人的来去都只是受着自己内心的控制,孩子们现在有兴趣要了解一下也是无妨的。

老大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不过既然是属于行为能自理的自然人,且我们不存在任何强迫行为,这个不能算做错什么吧~

或许小律GG可以从法律上来看待一下这个问题
6
 楼主| 发表于 2009-3-16 23:38:45 | 只看该作者
我不懂法律。。。。 以下今晚聊天纪录仅仅摘取了我的发言, 任何错误,请专家指正......

chenyan -  这些年如陀螺一般旋转 says:
我没有直接的依据反对, 不过最好有人能从技术上给这个事情一个结论
chenyan -  这些年如陀螺一般旋转 says:
纯技术的看这个问题
chenyan -  这些年如陀螺一般旋转 says:
我们第一次培训的时候, 团委的人和我们说, 比如, 志愿者不能带孩子出去玩, 因为我们不是监护人, 一旦有安全问题, 我们是全责
chenyan -  这些年如陀螺一般旋转 says:
就咱们要中学生来参加活动来说也一样,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 如果他们过马路没看车被车撞了, 咱们是全责

chenyan -  这些年如陀螺一般旋转 says:
绿野那个著名的案子你不知道么?
chenyan -  这些年如陀螺一般旋转 says:
连成人都免不了责, 何况未成年人呢
chenyan -  这些年如陀螺一般旋转 says:
再说了, 和幼女发生关系, 你情我愿一样是强奸罪, 这你总知道吧
chenyan -  这些年如陀螺一般旋转 says:
未成年人, 那么他们是不对“他们自愿参加”负责的
7
 楼主| 发表于 2009-3-16 23:39:53 | 只看该作者
另外, 小Ta mm
我国法律有一个这样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8
发表于 2009-3-17 00:20:31 | 只看该作者

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要我说..............就是:
不主动招募;
不拒绝其参加活动;
不分派须负责的具体事务。

咱们阳光自身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主体地位,所以真要有什么责任,都是要由直接相关的个人来承担的。
9
发表于 2009-3-17 00:55:15 | 只看该作者
另外这个帖子转一下吧,放到事务区里。
10
 楼主| 发表于 2009-3-17 01:25:39 | 只看该作者
没错, 阳光没有法人实体, 所以一旦出事, 偶们可怜的尹旭, 松鼠等人将成为被告, 番茄等人也将连带成为被告

我们先来看绿野北京这件事情
这个活动和我们的活动一样的, 属于民间自由发起的,无盈利活动

深圳新闻网讯  中央电视台体育中心栏目编辑小颖(化名,网名“夏子”,女,24岁)在网友自发组织的户外活动中命殒灵山一事曾备受社会关注。12月5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原告小颖的父母起诉此次活动的发起人郝先生(网名“海”,27岁)、张女士(网名“玛瑞亚”,女,29岁)及绿野自助户外活动网站的经营管理者北京绿野视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案。
原告诉称,2007年3月6日,被告郝先生、张女士在被告北京绿野视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拥有并负责管理的网站发布户外活动计划贴,组织人员出游,线路为“下马威-灵山-灵山古道-洪水口”。原告之独生女儿“夏子”跟贴后,入选最终队员名单。活动从3月10日早晨开始,根据“海”事后描述,该次活动将原定的线路改变为“从柏峪经黄草梁到北灵山穿越”。在行进过程中,行走时间大大超出原计划,直至3月10日午夜,队员已不间断行走超过12小时,“夏子”出现虚脱症状,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夏子”由于寒冷环境引起体温过低,全身新陈代谢和生命机能抑制造成死亡。
为此,原告认为被告郝先生、张女士发起并组织户外活动,造成参加人员死亡的损害结果,具备疏忽大意、未尽职责的重大过失,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被告北京绿野视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扩大其网站知名度,盲目追求在其网站上发起的户外活动数量,盲目鼓励并支持存在风险及安全隐患的户外活动计划,未尽管理、指导之职责,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上述被告的主观过错,直接导致了“夏子”的死亡结果,依法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0万余元。

[ 本帖最后由 chenyan 于 2009-3-17 01: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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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7 01:28:19 | 只看该作者
然后, 我们来看类似的一个,南宁的著名的户外活动的出了事情的最后判决

法院判定,组织者赔45%,死亡人本身负责20%,其它队员分摊负责35%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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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7 01:30:41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应该做什么?
首先,我们在阳光的活动中, 都要有个连接, 指向我们的免则条款, 并且注明, 凡参与阳光活动的都视为阅读并同意了这个免则条款(类似于安装软件的时候看到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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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7 01:31:26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来看一个户外活动免则条款范例, 我不知道有没有更适合咱们的


CALGARY OUTDOOR CLUB WAIVER / ASSUMPTION OF RISK AGREEMENT
COC有关风险承担与权利放弃的协议

RELEASE OF LIABILITY, WAIVER OF CLAIMS, ASSUMPTION OF RISKS AND INDEMNITY AGREEMENT. BY COMPLETING THIS DOCUMENT YOU WILLFULLY ACKNOWLEDGE AND UNDERSTAND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HEREIN. YOU ARE WAIVING CERTAIN LEGAL RIGHTS, INCLUDING THE RIGHT TO SUE THE CALGARY OUTDOOR CLUB, ITS AFFILIATES, REPRESENTATIVES AND MEMBERS. PLEASE READ THIS CONTRACT CAREFULLY.
有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赔偿的协议。通过填写此文件,你已经完全获知和理解以下的条款和内容。你放弃了某些的法律权力量,包括向COC和其代表或成员提起诉讼的权利。 请仔细阅读此合约。

ASSUMPTION OF RISKS:
I desire to participate in the activities sponsored by the Calgary Outdoor Club (“COC”). I understand that in order for the COC to accept my application to participate in such activities, I must agree to be bound by this Release, Waiver and Assumption of Risk.
I am aware the members of the COC, acting as trip coordinators of the activities, are not professional leaders, guides, or licensed first aid attendants. I am aware they may not have completed an outdoor leadership course or have first aid (including wilderness) training or experience in either and are not responsible for my safety or that of the children I bring while participating in any activity.
I am aware that other participants with me in the activities are not responsible for my safety or that of the children I bring.
风险的承担:
我自愿参加COC的活动。我理解我必须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COC才接受我参加活动。
我知道COC的成员只是活动的协调者,并不是职业的领队,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我知道他们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领队的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和经验。我知道他们并不对我和我在活动中所带的儿童的安全负责。
我知道活动中的其它参加者也同样不对我和我在活动中所带的儿童的安全负责。

RELEASE OF LIABILITY WAIVER OF CLAIMS & INDEMNITY AGREEMENT:
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赔偿的协议

1. In consideration of being allowed to participate in all phases of activities and events of the COC,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hiking, inline skating, mountain biking, rowing, rafting, scuba diving, caving, camping, back packing, ice climbing, downhill skiing, snow boarding, cross-country skiing, snow shoeing, tobogganing and ice skating, I do hereby waive, release and forever discharge the COC and its officers, agents, employees, representatives, and all others from any and all responsibilities of liability from injuries or damages resulting from my participation in any activities or use of equipment in the above mentioned activities
1. 为了参加COC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徒步,滑冰,山地自行车,划船,飘流,浮潜,探洞,露营,背包远行,攀冰,滑雪(不一一翻了)等,在此我同意, 如果因为参加COC的任何活动和在活动中使用装备而收到伤害的话, 我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免除COC和他的官员,代理商,雇员,代表和所有其它成员的法律责任。

2. I understand that COC outings may be physically and emotionally demanding and may include activities in rugged terrain in all extremes of weather, far from any professional or medical services. I understand that rescues may take more than 24 hours and all medical and rescue costs are my responsibility. I understand that I may be exposed to real risks of injury, or even death, from such hazards or events as falls, rock fall, icefalls, avalanches, lightning, river crossings, hypothermia, frostbite or cold injuries, bites and stings, dog bites, wild animal attack, and accidents while participating in COC activities. I understand that equipment may fail and that such failure may cause or contribute to my injury or death. I acknowledge that the leaders cannot foresee all of the risks and hazards associated with participating in COC activities. I understand that the risks listed above are not inclusive of all possible risks inherent to COC activities, and agree that the above list in no way limits the extent or reach of this waiver/release.
2. 我理解COC的户外活动可能对身体和精神方面都有严酷的要求, 可能包括在崎岖地带和恶劣天气中进行活动,可能远离救助和医疗服务。我理解可能要24小时后才能获得救援,所有救援和医疗的费用将由我自己承担。我理解当参加COC的活动时,我有可能面对真实的风险而受到伤害,甚至死亡。 这些风险包括跌坠,落石,冰崩,雪崩,闪电,过河,失温,霜冻,冻伤,咬伤,刺伤,犬咬,野兽袭击和各种意外。我理解装备可能会缺陷,而这些缺陷可能会导致我受伤甚至死亡。 我清楚获知领队无法预见COC活动中所有的风险和不利。我理解以上所列的风险并不含括了COC活动中的所有可能的风险,并且同意免责和放弃权利的协议并不仅限于以上所列的风险中。

3. I understand and am aware that physical activities and the use of equipment are potentially hazardous activities. I also understand that fitness and recreation activities involve a risk of injury, heart attack, and even death, and that I am voluntarily participating in these activities and using equipment with knowledge of the dangers involved. I hereby agree to assume and accept any and all risks of injury or death, and I forever release the COC from any responsibility.
我理解并清楚知道身体活动和装备的使用是有潜在危害的。我也理解健身和休闲的活动也包含有导致受伤,心脏病和甚至死亡的风险, 我知道有可能涉及危险, 我自愿参加这些活动和使用活动的装备。 因此,我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甚至死亡的风险, 并且,我永远免除COC的法律责任。

4. I agree to assume all risks of personal injury including paralysis and death, that may occur while I am en-route to and from the activity location and while engaged in COC activities and events, whether or not under the direct supervision of COC officers, agents, employees, and representatives. I acknowledge that I have been provided the option of transportation to and from the activity location, and agree to assume the risks and responsibilities associated with choosing to provide, or arrange for, my own transportation to and/or from the activity location.
我同意承担所有的个人收到伤害的风险, 包括瘫痪和死亡。这些风险是可能发生在往返参加活动的途中,或者是在参加COC活动的时候,不管是否在COC官员,代理商,雇员或代表的陪同和直接管理下。我清楚获知我已经被提供了自由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往返活动地点的交通方式。我同意承担由于我选择了自己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动地点而引起的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5. I acknowledge that the COC is entirely a volunteer organization and does not carry liability, accident or health insurance of any kind. I understand that it is highly recommended by the COC that I carry extended health insurance such as Extended Blue Cross in case of an injury.
我清楚获知COC是一个自愿性组织,其并不承担法律责任,意外保险和健康保险等。我理解COC强烈推荐我购买额外的健康保险,例如蓝十字,以防任何的伤害。
6. I understand that I can reduce risks by paying careful attention to the environment, to my physical and emotional state, the condition of all safety-related clothing and equipment, and by participating only in those activities that are well within my mental and physical capabilities. I acknowledge that I have been encouraged to develop a questioning attitude and to ask activity leaders to explain any decision with which I am uncomfortable. I agree that I will not engage in any activity unless I have considered it carefully, believe it to be safe, and accept responsibility for all related risks. I acknowledge that my safety is my personal responsibility and depends upon my alertness and my use of good judgment. I agree and warrant that if at any time I believe conditions to be unsafe, I will immediately discontinue further participation in such events.
我理解我能够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我的风险:更加注意环境,注意我的身体和精神状况, 注意所有安全相关的衣物和装备的适用状况,和只参加哪些自己精神和身体能力之内的活动。我清楚获知我已经被鼓励发展一种好问和怀疑的心态,去询问活动的领队以要求解释任何我觉得不适的决定。我同意我将不会参加任何的活动,除非我已经仔细考虑过,相信它是安全的,和接受所有的相关风险。 我清楚获知,我的安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我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我相信条件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会立刻中断活动的进一步参加。

7. I do hereby further declare myself to be physically sound and suffering from no condition, impairment, disease, or other illness that would prevent my participation or use of equipment except as hereinafter stated. I do acknowledge that I have been informed of the need for a physician’s approval for my participation in activities or the use of equipment. I also acknowledge that it has been recommended that I have a yearly or more frequent physical examination and consultation with my physician as to physical activity, exercise, and use of equipment so that I might have his/her recommendations concerning fitness activities and equipment use. I acknowledge that I have either had a physical examination and been given my physician’s permission to participate, or that I have decided to participate in activity without the approval of my physician and do hereby assume all responsibility for my participation and activities.
在此我谨宣布我自己身体健康,没有那些会影响我参加活动或使用装备的不适,损伤,病痛或其它疾病,除了以下声明的情况。我清楚获知,我已经被知会,我需要医生批准才能参加活动或使用装备。 我也获知,大家都向我推荐, 我应该进行年度或更频繁的身体检查,并咨询我的医生有关我参加体力活动,练习和装备使用的情况,以便我可以获得他/她的有关健身活动和装备使用的建议。 我清楚获知我要不就进行身体检查并获得医生的批准去参加活动;要不就决定在没有获得医生批准的情况下参加活动,并谨在此承担所有的由参加活动引起的责任。
8. I fully understand that I may assist my fellow participants to the best of my own ability if they appear to need such assistance, but only for so long as I can do so, in my judgment, without unreasonably endangering myself. I further understand that I have no legal obligation to assist, and that neither my fellow participants nor any other member or guest of the COC has any legal obligation to render assistance to me.
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协助的时候,我可能会尽力协助我的同伴, 但这只是在以下情况:在我的判断中,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且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合理的危险。我进一步理解到,我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去协助别人,同时,任何我的同伴或者其它COC的成员或客人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责任来协助我。
9. I agree to hold harmless and indemnify the COC, its officers, agents, employees, representatives, and all others from any and all liability for any property damage or personal injury to any third party, resulting from my activities and my participation in the activities offered by or associated with the COC.
在COC提供的活动或相关的活动中,如果由于我的行为和我的参加而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我同意免除COC,他的官员,代理商,雇员,代表和所有其他人的赔偿责任。
10. I understand that the COC, its officers, agents, employees, and representatives shall assume no responsibility or liability for me for accident, illness, or loss of or damage to personal property resulting from participating in COC activities and events.
我理解,对由于我参加活动而导致的我个人的意外事故,病痛和财产损失,COC,他的官员,代理商,雇员和他的代表不应承担责任。

11. I agree that this Release shall be effective and binding upon the undersigned, and my heirs, next of kin, executors, administrators, personal representatives and assigns.
我同意,一旦签署,此责任豁免协议将生效。此协议同样有效于我的继承人,近亲,执行人、管理人,个人代表和转让人。

By my signature below I warrant that I:
Have read and understood the above statements and understand their provisions;
Understand the risks associated with participation in COC outings;
Assume full responsibility for the consequences of choosing to participate in COC outings;
Hereby knowingly and intentionally release and hold harmless the COC, its officers, agents, employees, volunteers, members and representatives from any and all claims, demands, injuries, actions (including third party claims), and damage of any kind and nature whatsoever which arise out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participating in any and all club activities, trips and outings, regardless of whether such claims are based upon negligence or other grounds.
Am of the full age of 18 years.
由我以下签署,我保证:
我已经阅读和理解以上声明和其条文;
我理解参加COC户外活动相关的风险;
我承担由于选择了参加COC户外活动而随之来的全部责任;
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声明,对于由于参加任何和所有俱乐部活动,旅行和户外活动而引发, 或与之关连的, 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需求,伤害,活动(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无论任何形式和性质的损害,无论这些法律要求是基于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免除COC,他的官员,代理商,雇员,志愿这,成员和代表的责任。
我已经年满18岁。


成员签名:
成员正楷签名:
成员的C OC用户名:
见证人签名:
见证人正楷签名:
签名日期:
1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7 01:35:09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注意最后,  ---- 我已经年满18岁

只有成年人阅读并确认这类免则条款才有效力

对于未成年人,  他不需要为他"自愿"负责的, 万一万一出了事情, 不是他们自愿,而是纯属我们引诱, 蛊惑, 怂恿人家走向危险的火坑......

阳光目前的活动召集模板上, 是有对于免责的一定的考虑的, 个人建议用词更加坚决准确一些, "原则上发起者不会对任何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原则上', 这种用词可以改的更加坚决一些....

其次, 还是那句话, 我们的免责声明对未成年人无效, 我们没有办法用免责声明的方法绕开和未成年人可能出现的纠纷....

[ 本帖最后由 chenyan 于 2009-3-17 01:59 编辑 ]
15
 楼主| 发表于 2009-3-17 01:36:44 | 只看该作者
好了, 罗里罗嗦说了这么多, 说得不对的大家指正

还是阳光成立第一天团委给我们的告诫, 我们要注意志愿者的自我保护
16
发表于 2009-3-17 02:44:34 | 只看该作者
恩,其实不光是未成年人,即使是成年人,也要在参加活动前明白自己从事活动的性质及条款,即使是一些室内的志愿授课活动,也存在意外事件发生的风险。
我看到CMC的一些条款就比较详细,照搬了很多国外成形的条款,值得我们借鉴。但它里面主要强调的是学生和活动的流程问题,像GUIDELINE,对志愿者自身的安全一样没有过多的涉及。
17
发表于 2009-3-17 04:02:39 | 只看该作者
可以把这个免责条款作为每次活动召集帖“醒目”内容之一。 如果报名参加活动,就承认接受条款内容。
18
发表于 2009-3-17 08:24:4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算是有一个免责条款,不过未经专业人士审核,是去年做阳光志愿者守则的时候从最终稿守则中去掉的内容结合实际活动中可能涉及到的问题做的,现在每次项目活动中都会放在最下面一起公布(包括对外部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如下:


注意事项:

1、任何活动均有不确定性,请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选择参加并请注意安全,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和义务有充分考虑。活动参加者请按照活动提示或者常识自备所需装备。


活动发起者有义务对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原则上发起者不会对任何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2、在学校活动期间应当遵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http://www.chinacourt.org/flwk/show1.php?file_id=111593)及《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http://www.chinacourt.org/flwk/show1.php?file_id=88379)等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保证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参加活动的人员不应向学生发放任何食物。

3、请准时到达指定地点,不迟到,有问题请即时联系带队人。


报名而遇特殊情况不能来的同学请及时通知带队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4
、参加活动的同学请提前阅读《北京阳光志愿者俱乐部志愿者手册》,了解相关注意事项,手册地址为http://www.ygclub.org/bbs/viewthread.php?tid=1572

5、为了我们的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所有参加活动同学务必报名,形式上可以跟贴,或者短信、邮件、MSN通知集合地点带队人。

6
、欢迎有志之士积极参与,向自己心仪的课程组(http://www.ygclub.org/bbs/viewthread.php?tid=1183)靠拢。
19
发表于 2009-3-17 08:28:2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刚看到老大的帖子已经提了现在的声明。去年这个声明的出发点有2个:

1、根据捐款事件体会到阳光内部不能仅靠信任维系,应有制度化的条文;
2、在活动中注意遵守政府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保护学生的安全;

对于志愿者自身的安全,在现有声明中不是主要的,只能说顺便提及。
20
发表于 2009-3-17 08:57:03 | 只看该作者
之前考虑不周到,没想过这方面的问题。仔细想想我觉得老大说的很有道理,我完全同意老大的意见。两害相权取其轻者。
21
发表于 2009-5-11 10:05:07 | 只看该作者
3月17日番茄的回复

2月21日一锅烩那天, 学通社的中学生就和薇薇联系了说想参加我们的志愿活动,  薇薇和我说了, 我也不知道是不该让他们参加活动, 后来就忘了这件事了, 之后学通社的同学又和薇薇联系了好几次, 看他们还挺有诚意, 而且个人觉得让他们跳出平时的生活圈子走入打工子弟生活的社区看看, 对他们成长很有好处, 难道每个人都要等到成人后才能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吗?后来电话中了解到他们是学通社成员, 比较有组织纪律性, 之前也参加过一些志愿活动, 所以就同意他们参加我们的活动,到学校听听课.
对于由此可能带来的风险我就没想那么多, 想也想不明白, 我本来就是风险意识比较差的人.
不管怎么说, 是否接受中学生参加俱乐部的活动, 还是看大家意见, 本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即可.

关于志愿者自身的保护以及免费声明问题, 还请组织建设组的同学们负责讨论下.
当然, 参加志愿者活动过程中, 志愿者个人的财务和人身安全问题是有必要强调的, 其他志愿者组织就碰到过志愿活动中志愿者的钱不翼而飞的事情
22
发表于 2009-5-11 10:05:33 | 只看该作者
3月22日兆星的回复


安全是可以用代价来换的。问题是我们愿意拿什么样的代价来换。换言之,什么样的代价我们是不愿意付出的。

看到学通社发的自我介绍,颇有一些感触,遂编了个故事。

一则关于阳光的寓言: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京城的某些年轻人饥饿的肚子刚垫了点东西,就想到一定还有一些其他没有家的小朋友还饿着肚子好几天了,想把手里还有的一点食物分给他们一些。于是这些年轻人凑在一起相约集体行动,搞个仪式,形成一个渠道长期做下去。首先是找个活动地点,这些年轻人涉世尚浅,都没有自己的大花园。便想到了找那些有花园的叔叔借。一位叫斜成的叔叔也是个好心人,听了觉得小年轻的想法不错,也有心支持一下。可是转念一想,不对,这些年轻人活泼好动,好心往往会办点坏事。这我又不能每天盯着他们,万一出大事了,我可承担不起。可是也不能太打击他们的积极性啊。这样吧,要么找有钱的大人来担保,要么你小年轻要自己管理好自己,建立一个管理团队,搞一套管理办法,给我审查考察一下,如果我觉得靠谱,我就同意你们借我家的花园,反正是做好事嘛,我也就不收你们的钱了。不过,你们别闹得太过,影响到邻居或冲撞到什么大人物。否则,那也不成。于是这帮年轻人终于有了一个活动的平台,热热闹闹地玩起了小同世界的游戏。

如果这位斜成叔叔想,太冒险了吧,我好不容易把花园建好,花草齐全,枝茂叶盛。这些毛头小子一折腾,那还有好事,他们又没人担保,万一他们一时没管住自己,闯什么大祸,那我就完了。不行,不能让他们来。那会又是什么结果呢?

乱写,见笑了。无意反对大家的安全意识。只是觉得可以找个折中方案。

本身现在打交道的对象也是没有法律保护的组织,也在冒着风险。这也是JA组织所不想冒的风险,却也被阳光这个非正规组织拖着在冒着这个风险。

总之,我想,为了安全,愿付出的代价是:针对学通的同学这些非法律上的成年人,要有特殊的管理程序。为了安全,不愿付出的代价是:拒绝这样一股力量,回绝这样一种热情。
23
发表于 2009-5-11 10:07:01 | 只看该作者
3月22日haviya 的回复(参加阳光活动一位学通社的mm)


恩我是那天参加的学通社的一个姑娘 当然一开始时没想到会给大家添那么多麻烦 以为跟我们去社区做义工或者孤儿院之类的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不过看来不是这样
确实中学生在法律意义上是不能够对自己负责的 我们也不会说自己就比别人强 我们的组织就能够怎么怎么样 不过看到这里有的前辈说的话 我觉得不太妥当 有点过分
whatever 尚不知阳光会有怎样的结论 我们当然不愿意给大家添麻烦 这条路想走我们可以高三回来再接着走的
24
发表于 2009-5-11 10:07:37 | 只看该作者
3月23日云舒的回复

来做义工的中学生或参加我们课程的孩子出了事,在责任认定上有什么区别呢?还是两者去学校的路程长短不同呢?

我觉得按照学通社社员轮换参加的方式,每次来的社员都是第一次参加,其实对上课不是很有利
25
发表于 2009-5-11 10:07:58 | 只看该作者
老大对云舒的答复:

26# 云舒 来做义工的中学生或参加我们课程的孩子出了事,在责任认定上有什么区别呢?

做义工的中学生出了事情阳光是主要责任人
参加我们课程的孩子出了事学校是主要责任人
26
发表于 2009-5-11 10:08:20 | 只看该作者
4月7日克里多丝的回复:

我也不赞成中学生参加阳光,除非,像国外那样拿着相关的有关免责条款,让监护人签字,同意。但是,这样一来,阳光就必须是一个成熟的有责任担当人的组织(其实,偶觉得这样很麻烦)。这样的话。。。。。。。。
另外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中学生时期一些所谓的价值观啦,世界观啦,脾气性格啦,相对来说也不是很稳定,这样的情绪会影响到上课的孩子。
不管怎么说,还是深切盼望小律的司法解释~
27
发表于 2009-5-11 10:08:38 | 只看该作者
4月7日梦想的回复


这个问题几年前就讨论过了,当时的结论就是不允许未成年人参加活动。
28
发表于 2009-5-11 10:09:00 | 只看该作者
4月7日阿里路亚的回复


明天的会上会讨论这个问题吧
个人意见倾向于不接收未成年人
不只是不拒绝
如果不拒绝成了默许,那么万一出了事情,免责条款不能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高一的孩子,基本都是吧)免责的话,阳光还是难辞其咎
想要不负责也难了
29
发表于 2009-5-11 10:09:33 | 只看该作者
4月25日玉儿的回复:


首先我不知道您们是谁,多大。但我想发表以下我的意见。我个人,认为中学生,也可以参与阳光活动。如果说,安全的话,我想一对一您或许不是我的对手。毕竟,我练了很久,六年前就已经在武协报到了。后来又去了少林。打败我?难!
    关于成熟,自立,或许25的人也比不过我,三岁进军营学跳舞,六岁出军营学武术,八岁入段,然后去嵩山少林,再回北京自己练,假期去武校,您试过吗?一切自己闯荡,学医,学武,没有人管,父母只负责付账。生病发烧,身边只有自己,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置之死地,难以再生,您们有体验过吗?那是绝望!是痛苦!是生不如死!
    如果说因为功课重,那么我想知道没有目标、没有理想、没有自我的人未来可以做些什么?一个书呆子会做些什么?现代版的八股文真的能让我们有个好未来吗?再者,说的再功利一些,志愿活动属于社会实践,大学自主招生优先,高中报名加分。
    如果,我们会给您们添麻烦,那么,我们又怎敢报名?没有能力,我们会来吗?而且,家长们也同意啊!我们学校(北京市八一中学)也有好多学生去给打工子弟学校上课啊!为什么他们可以,我们不行?


下面有一段实例:

   “李康隆,今年刚满十四岁,是北京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之旅中年纪最小的志愿者。这个夏末,他将赴加拿大开始他的留学生涯,康隆的父母为了能提高他的独立生活能力,曾经将他送到过部队锻炼了3个月,这一次,他所经历的志愿服务之旅将给他一些什么影响呢?  “为什么这么多人都想采访我呢?”想要让这个十四岁的小男孩静下来接受采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总是有自己的想法,在奥运期间来做一名志愿者是这个十四岁男孩自己的决定。
  在来北京志愿者协会的第一天,志愿服务之旅的大孩子们都还因为彼此陌生而显得有些拘谨,李康隆却并不将自己隐藏在角落,他大胆地和哥哥姐姐们玩英语游戏,大方地问哥哥姐姐们各种问题,很快地融入到了这个集体。这个集体也以最温暖的怀抱呵护着这个小志愿者。
  康隆跟着大哥哥大姐姐们一起做志愿服务,刚开始大家还会想到要专门照顾他,不过到后来就发现,这个小男孩很自立,也很能干。康隆偶尔有些顽皮,不是“挑衅”的找一下别人的话茬,就是给人家念几段笑话短信,但是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很有纪律也很积极。
  志愿服务之旅不同于一般的集体活动,所到之处均伴随着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工作,而在这些工作并没有因志愿者的年龄不同而有所区别,因此这对于一个十四岁的男孩来说,这需要动力和能力,然而可贵的是,康隆不仅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来,并且还能有所思考和感悟。康隆从临终关怀医院慰问老人回来后,在日记中写道:“虽然他们的生活条件也很好,但是我觉得他们很可怜,医院的石碑上写到‘帮天下儿女尽孝,给天下父母解囊,为党和政府分忧’让我们好好孝敬老人,因为在他们年轻的时候为中国做出了许多贡献,而他们现在老了无法继续从事以前的工作,如果没有他们,我们的社会不会这么美好。”
  志愿者的身份往往是复杂的,但是志愿服务之旅中的志愿者们大都还是学生,怀抱着一颗单纯的志愿之心而来,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做志愿者可谓是他们除了学生之外的唯一社会经历,我试图进一步从康隆身上去了解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对于志愿者的理解,康隆说: “做学生是人家给我爱心,做志愿者是我给别人爱心!”
  一段志愿服务之旅,在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心中种植下了一份对于爱心的感悟和理解,当其他十四岁的孩子还在关注又出了什么新游戏的时候,康隆已经开始有了对于他人命运的关注和思考,作为康隆本身也许是无意识的,但是可以确定的是这样的经历将会对康隆的成长产生积极的影响。”


补充一句我14。
30
发表于 2009-5-11 10:09:58 | 只看该作者
4月25日老大对玉儿的回复:



我也是八一中学毕业的。
从你说得看, 我肯定打不过你。 我也不认为我哪里都会比你强。
但是, 阳光作为一个组织能够成长到今天, 很大的一个原因在于它不断的寻求自我规范,不断的试图做得更加专业。 一个组织想不断成长, 想更加专业, 规则, 制度, 原则, 取舍, 都要花很多的心思。
显然, 法定年龄不是一个人能力, 心理, 力气, 智慧。。。。。。 的分水岭, 找出能力不如你的成年人也容易得很; 但是它却是一个法律法规,社会规则的界限, 有些组织不去考虑那是别的组织的事情, 但是我们会考虑。
我没有任何怀疑未成年人能力的想法(你可以翻阅我的贴子内容), 但是, 制度作为阳光存在与发展的骨架, 是阳光最核心的事务之一。
正所谓,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 中国和一些发达国家的差距之一就是制度本身就不健全, 执行就更加差。(打个比方, 我在美国出差期间,去超市买啤酒要出示身份证明,证明自己已经成年才可以购买, 如果你不是一眼就看出一大把年纪的话)
希望你能理解。
显然有很广阔的天地可以由你发挥, 不管现在还是将来。
祝你有成。
31
发表于 2009-5-11 10:10:30 | 只看该作者
4月25日众生皆平等的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保持谨慎的态度.
在没有发生任何事情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做任何的猜测和讨论,但是万一除了任何意外,也许任何讨论都将是无意义的.
同时,阳光既然是尽我们的力量来帮助别人,我们就应该考虑到我们的力量本身,超过我们力量的行为我们应该谨慎考虑.
中学生不管是从他们的学业角度还是从社会生存的角度来说,对于我们阳光来说,我觉得不太适合.
他们有这份心,我们应该感动和鼓励,但是,我们同样希望他们,以及阳光一同健康成长
32
发表于 2009-9-3 11:12:53 | 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专业人士,不过我也觉得中学生现阶段的最重要任务还是学业,毕竟现在的学习考试压力很大,竞争也很激烈。我们在给流动儿童做课程辅导就是希望这些孩子能学到更多的东西,长大以后能成为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人。那么,对于中学生朋友们,我们当然也是希望他们能顺利完成学业,在人生这段学习的黄金时期吸收更多的知识。 处于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每天在学校,还有沉重的课业负担和考试压力,对外界的事物会产生强烈的好奇心。也许他们不必要现在加入我们, 但是他们可以了解我们在做什么,几年以后,他们中的一些人很可能会成为特别出色的志愿者。是不是我们可以和学校合作,现在的学校里也有很多课外活动小组。如果我们所对的是学校而不是中学生个人,偶尔某个节日或者每隔一段时间一起有个活动,这样是不是会好一些? 也可以在他们的校园内做一些讲座或者分享一些经历,不一定都要外出......
忽然突发感想,乱乱写一通...  @_@
33
发表于 2009-9-3 11:20:32 | 只看该作者
哈,豆豆鱼,等你再多了解阳光一点~
提议不错,我们正结合着阳光的实际情况来走我们要走的路哈~
34
发表于 2010-10-17 21:37:30 | 只看该作者
如此看来我们是很明确的拒绝未满18岁的未成人参加我们的活动的~~
35
发表于 2014-11-26 20:25:05 | 只看该作者
这里也是中学生2333,不过我学的是国际IB课程,将课程中要求我们必须要完成180个小时的社会实践才能毕业,但是在北京合适的义工项目太难找了。请问可不可以通融,我就当帮忙的也可以啊~我大学想学语言学或者教育学,所以阳光实在是太合适了~拜托~因为申请国外大大学必须要有社会实践,每个义工活动还要写反馈以及各种证明,拜托各位管理大人考虑下~不会添任何麻烦的~这里已经年满16岁要负法律责任了,绝对不会制造任何问题的~
36
发表于 2014-11-26 21:08:14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帖子又被翻了出来。 支持阳光的制度。并不是说未成年人就比成年人差,只是从"责任"与阳光长久发展来看,完善的制度是必要的。"不会添麻烦"并不代表"意外"不会出现。建议阳光从法律角度系统深入的分析下"责任"问题,并完善相应的条款。
37
发表于 2014-11-26 21:24:31 | 只看该作者
Alex 发表于 2014-11-26 21:08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帖子又被翻了出来。 支持阳光的制度。并不是说未成年人就比成年人差,只是从"责任"与阳光 ...

表示愿意签所有阳光为了保护自己设立的条款~谁都不想互相伤害
38
发表于 2014-11-26 21:38:29 | 只看该作者
SunnyZhao 发表于 2014-11-26 21:24
表示愿意签所有阳光为了保护自己设立的条款~谁都不想互相伤害

刚查了下16岁已经是完全刑事责任人了,自己出现问题应该不需要阳光负责任,可不可能把18的限制调整成16岁?
39
发表于 2014-11-26 21:45:53 | 只看该作者
SunnyZhao 发表于 2014-11-26 21:24
表示愿意签所有阳光为了保护自己设立的条款~谁都不想互相伤害

在我国法律现状下,免责条款对U18是无效的。 请参阅前面的回复。  个人建议可以参加学校及其他官方志愿者组织的活动。
40
发表于 2014-11-26 21:51:11 | 只看该作者
SunnyZhao 发表于 2014-11-26 21:38
刚查了下16岁已经是完全刑事责任人了,自己出现问题应该不需要阳光负责任,可不可能把18的限制调整成16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1
发表于 2014-11-26 22:09:55 | 只看该作者
Alex 发表于 2014-11-26 21: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 ...

其实阳光如果真的很担心这方面的问题还是应该完善自己的条款,而不是简单的拒绝,要求监护人签字什么都是完全合理的要求。而且关于各位大人说的关世界观的问题,16岁和18岁的差距应该不会特别大233333
42
发表于 2014-11-26 22:12:13 | 只看该作者
那请问有没有推荐的认为16岁的中学生可以参加的支教活动?因为在research的时候就觉得阳光最完整最用心,学校以及官方的感觉就是走个形式,完全没有意义。
44
发表于 2014-11-27 13:45:50 | 只看该作者
小ta 发表于 2014-11-27 12:30
我想你误会了一些事情,我们并不是想免责才提出这个,在中国大多数18岁以下的孩子面临的是要去高考的主要 ...

抱歉,可能是我说的不是很清楚,我参加义工组织不完全是为了学业,我也觉得每个人应该有社会价值。我完全不需要阳光开证明,我指的证明是我参与的一些照片和我自己对活动的反馈,说得不清楚让小ta大人误会了。我定会在网上找官方的,接受未成年人的义工活动,其实我也找过,但是我还是觉得阳关是最好的,这里的氛围我非常喜欢。还是希望各位管理者能考虑下我,或者人数不足的时候请随意的召唤我,因为我课程的特殊性,也许我能给小朋友带去有意思的东西呢~ 谢谢小ta大人

点评

其实还有一种形式,我不知道你是否有考虑过,就是参与我们的课程设计,这样也是有活动反馈记录的,你觉得呢?  发表于 2014-11-27 14:10
45
发表于 2014-11-27 18:45:06 | 只看该作者
SunnyZhao 发表于 2014-11-27 13:45
抱歉,可能是我说的不是很清楚,我参加义工组织不完全是为了学业,我也觉得每个人应该有社会价值。我完全 ...

可以啊,我很愿意,不知道这个要怎么参加呢?
46
发表于 2014-11-28 09:52:01 | 只看该作者
SunnyZhao 发表于 2014-11-27 18:45
可以啊,我很愿意,不知道这个要怎么参加呢?

其他组的情况我不了解,我这里有魔法阅读课和创意表演课,前者是结合哈利波特的书籍内容进行课程设计,目前是有两个学期了,都在讲《哈里波特与魔法石》,你有兴趣往下做其他的课程设计么?有兴趣可以加我QQ:二一七八八九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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