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D阳光

 找回密码
 注册必读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8616|回复: 4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阳关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组织的方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11-6 13:16: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阳关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组织的呼声由来已久,由于成立社会团体难度很大(由主管机关和登记机关双重审查,“认为没必要成立”是不批准成立的法定理由,等等)现经过部分阳光成员的酝酿,拟在最大限度的广泛、平等基础上,成立一个以关注弱势群体教育为宗旨的公益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不超过5万元,每各参加人出资1千元)。

现将成立该公司的框架方案公布如下。有意向的志愿者可向所属课程组的组长、管理团队成员表达自己的出资意向,以便统计。

大家有什么建议,可跟贴发表。公司筹备的进程,将随时公告,希望大家关注



共同投资组建“北京阳光科普科技有限公司”协定书

为共同投资组建公益性质的科学知识普及推广公司,在本协定书下签字的参加人达成合作协定如下,本协定书是拟定《公司章程》的基础,各参加人承诺严格遵守。

一、公司的宗旨是促进基础科学教育均衡发展。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初始注册资金为原则上不超过五万元,暂定名为“北京阳光科普科技有限公司”。

二、公司的注册资金由志同道合、相互信任的参加人投入,一千元为一股,每个参加人投入一股。各参加人在本协定书签订当日将出资款交给筹备组。筹备组由加肥猫(发起人代表)、________(阳光元老代表)、________(语文组代表)、________(艺术组代表)、________(外语组代表)、________(计算机组代表)、________(兴趣组代表)________(管理团队代表)组成,负责定向募集股份和设立公司事宜。公司设立后,各参加人成为公司股东。

三、公司的管理架构按照《公司法》中规定的通行方式进行,重大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经营策略由董事会负责,具体执行由总经理负责。具体权利义务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公司章程》由全体参加人签字。

四、公司的业务模式(暂定)为:以流动的“科普大篷车”为载体,把科普活动开展到基础科学教育不足的青少年中。

五、公司活动经费从社会捐助、企业赞助、政府支持、广告中取得。公司资金不足时可向股东再次募集资金,由此形成的股权为无表决权股权。

六、主要(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目前为2000元,工作人员人数和工资调整由董事会议决定。公司以无表决权红股作为主要奖励手段。所有股东有义务不计报酬、尽其所能帮助公司有效运转。

七、公司分红以股东出资额为限,股东收回投资后公司不再分红,所有收益用于公司的发展。股东股权发生所有人变更事由时,如果接受股权的一方无法得到公司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认可,公司有权在三个月内按照当期股权价值回购并注销该股权。

八、公司设立后接纳新股东须符合三个条件:1、接受本协议和公司章程;2、得到原股东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同意;3、按照当期股权价值向公司缴纳入股金。

以上八点为合作的基础,须严格遵守。
参加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发表于 2007-11-6 13:46:31 | 只看该作者
这件事就很严肃了!
我暂提点想法,就作抛砖了:
1 公司的运作似乎和汇蕾,桃园等打工子弟项目无关,能不能另辟文解疑
2 科普大篷车目前仅存概念,能不能交代下运作到如何了,将要怎么运作,为什么要成立公司,这样各股东也心里有底,知道投资有意义
3 董事会的构成怎么确定,存在大股东么
4 运作公司的事情其实只有少数人知道,如果希望多引资,可能还需多沟通
5 感谢小律的辛苦!
3
发表于 2007-11-6 13:48:15 | 只看该作者
顶~~项目组和语文组的来吧~
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6 14:30:54 | 只看该作者

方案解释(一)兼回答 奇门遁甲

一、关于目前成立法人性质的组织,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因素,使之成为可能。
1、阳光俱乐部已经将成立法人性质的公益组织列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之一;
2、加肥猫愿意出来做这个组织的专职工作。她在“真爱教育”专职做了一段时间,有相应的经验和公益领域的人脉;
3、“科普大篷车”是一个将科普流动实验室带到弱势青少年中的创意(虽然由机构也在做),加肥猫了解到有公益基金会对这个项目有兴趣。
因此,成立一个法人性质的公益组织成为可能,也是必要的。

二、参加人投入资金的用途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最少的注册资金为三万元,最多股东人数为50人,现方案中表达的价值取向是,最大限度让阳光中愿意参加的人能参加进来,同时每个人投入的资金越少越好。
参加人投入的资金基本上只用于公司的设立成本,和专职人员前期的组织工作费用。项目开展所需的经费在《协定书》第五条中已经阐述。

三、公司架构
公司限制出现大股东,《协定书》第二条、第七条、第八条对此已经设定了比较苛刻的限制。
公司的董事会由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因为公司法已经给出了董事产生的框架,所以《协定书》里没有赘述。
“科普大篷车”是一个大概的创意,具体实施方案应当由董事会决定,所以《协定书》不便描述过细。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董事会制定的实施方案不可行,股东会可以否决,保证公司资金的有效使用,或暂不使用。

四、后续引资
要把公益项目做好做大,当然是资金越充沛越好。但考虑到公司要继承阳光“人人参与、平等发言权”的传统,在募集资金设立阶段,暂不接受大资金以资本金的形式介入(会形成权力集中于大股东的局面)。如果有经济实力的志愿者愿意投入更多资金到公益事业中,可在公司设立后,以社会捐助的形式投入到公司运作的具体的公益项目中。
5
发表于 2007-11-6 15:40:26 | 只看该作者
to 奇门:看来你脱离组织很久啦,这么重大的事情都不知道,呵呵~~
6
发表于 2007-11-6 15:43:33 | 只看该作者
看这一两周什么时候把所有感兴趣的阳光ers聚集起来,一期沟通讨论一下~~
7
发表于 2007-11-6 16:06:06 | 只看该作者
奇门 你快回来~~~

抓时间组织下吧~~地点看小律家如何 嘿嘿!
8
发表于 2007-11-6 16:27:56 |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个!
9
发表于 2007-11-6 20:02:14 | 只看该作者

有创意的方案

顺带弱弱地问几个问题

1.“公司章程”有现成的,还是要另外制定?

2. 董事会如何产生?

3. 第六条中“无股权红股”是什么意思?
10
发表于 2007-11-6 22:31:48 | 只看该作者

说两句!

没想到这是行动还挺快的,辛苦小绿兄弟了。
问几个问题,如果大家觉得问题有些白痴了,咳咳,就憋在心里吧,拜托!
1、由于提到筹备组由各组人出代表组成,那么筹备组服务到什么时候,和董事会是何关系呢。
2、既然成立公司,那么关于今后的发展方向及服务形式,服务对象有什么变化呢。
3、据我所知,注册公司都需要公司地点,那咱们的公司,这个地址的问题怎么安排呢。
暂时就这三个问题,谢谢大家!
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1-7 00:43:51 | 只看该作者

方案解释(二)兼回答 番茄和麦田圈

一、公司的章程还没有拟定,应该是股东确定后的第一次股东会上通过。公司章程有范本,一般是照抄《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架构的内容,稍作适合自身的修改即可。

二、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人数在三到十三人,(具体人数由公司章程规定,建议五人)任期不超过三年,可连选连任。

三、第六条中的“无表决权红股”是指有财产权但没有表决权的股权。由于公司设立初期缺乏资金,因此以无表决权红股作为主要奖励手段。该股权代表了相应的财产份额,适用于第七条中的“回购”,但是在股东会的表决中没有意义。

四、筹备组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负责联络参加人(股东)和公司设立事宜,工作到公司成立,与董事会没有关系。

五、公司是阳光俱乐部的法人形象,将来的发展方向由股东会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应该还是以教育为手段帮助青少年中的弱势群体吧)。科普大篷车是第一个实施项目,以后会有其他项目。公司将来可以就每个项目设立专门的子公司来完成。

六、注册地点应当是商用的房屋。现在还没有找到,希望大家想办法提供相应的资源。仅用于注册。
12
发表于 2007-11-7 09:47:44 | 只看该作者
平时就觉得小律说话逻辑特别严密,今天终于看到你的专业水准了,呵呵。
要把“科普大篷车”作为公司当前的核心项目,能不能在解释一下这个项目要如何做,又如何实现“人人参与”(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对科普感兴趣)。此外,如果其他组织已经在做这件事情,我的关心是学生们的反应如何,能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13
发表于 2007-11-7 12:14:30 | 只看该作者

一点意见

在阳光提供的开放平台上,把大家感兴趣的公益项目推向深入,是我们共同的愿望。

关于公司的组织形式,我想目前的方案是很好的,但不一定是惟一的。

具体怎样的形式,对于这个项目最有利,也更符合阳光的状况,我认为还可以再商量。
1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7 16:03:39 | 只看该作者

方案修正 兼回答bailanhuaa

回答bailanhuaa:“科普大篷车”的项目如何运作,由加菲猫来回答比较好,因为她是发起人。她向我和陈岩、谭磊等阐述运作构想时,我们都提出了一些不同的想法,比如我和陈岩希望这个流动实验室是室内的实验课,加菲猫倾向于室外的流动观摩。这样的分歧我觉得不是原则性的分歧,公司成立后可在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等不同的决策层面上解决相应的分歧。

根据有关建议对《协定书》进行了修正。
第二条修正为:
二、公司的注册资金由志同道合、相互信任的参加人投入,一千元为一股,由公司筹备组向经常参加阳光活动、为阳光作出贡献的志愿者募集,筹备组由加肥猫(发起人代表)、________(阳光元老代表)、________(语文组代表)、________(艺术组代表)、________(外语组代表)、________(计算机组代表)、________(兴趣组代表)________(管理团队代表)组成,负责定向募集股份和设立公司事宜。
股权的募集方法为:首先进行第一轮募集,每个参加人投入一股;如果募集的资金不足三万元,则进行第二轮募集,愿意多投入的参加人可以增持一股;如果募集的资金仍不足三万元,则进行第三轮募集,愿意多投入的参加人可以再增持一股,依此类推。参加人持有股权超过三股的,其投票权以三股为限。公司设立后,各参加人成为公司股东。

第六条修正为:
六、主要(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目前为2000元,工作人员人数和工资调整由董事会议决定。公司根据股东会的决定以公司股权作为主要奖励手段。所有股东有义务尽其所能帮助公司有效运转。


修正后的全文如下:

共同投资组建“北京阳光科普科技有限公司”协定书
为共同投资组建公益性质的科学知识普及推广公司,在本协定书下签字的参加人达成合作协定如下,本协定书是拟定《公司章程》的基础,各参加人承诺严格遵守。
一、公司的宗旨是促进基础科学教育均衡发展。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初始注册资金为原则上不超过五万元,暂定名为“北京阳光科普科技有限公司”。

二、公司的注册资金由志同道合、相互信任的参加人投入,一千元为一股,由公司筹备组向经常参加阳光活动、为阳光作出贡献的志愿者募集,筹备组由加肥猫(发起人代表)、________(阳光元老代表)、________(语文组代表)、________(艺术组代表)、________(外语组代表)、________(计算机组代表)、________(兴趣组代表)________(管理团队代表)组成,负责定向募集股份和设立公司事宜。
股权的募集方法为:首先进行第一轮募集,每个参加人投入一股;如果募集的资金不足三万元,则进行第二轮募集,愿意多投入的参加人可以增持一股;如果募集的资金仍不足三万元,则进行第三轮募集,愿意多投入的参加人可以再增持一股,依此类推。参加人持有股权超过三股的,其投票权以三股为限。公司设立后,各参加人成为公司股东。

三、公司的管理架构按照《公司法》中规定的通行方式进行,重大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经营策略由董事会负责,具体执行由经理负责。具体权利义务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公司章程》由全体参加人签字。

四、公司的业务模式暂定为:以流动的“科普大篷车”为载体,把科普活动开展到基础科学教育不足的青少年中。

五、公司活动经费从社会捐助、企业赞助、政府支持、广告中取得。公司资金不足时可向股东再次募集资金,由此形成的股权为无表决权股权。

六、主要(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目前为2000元,工作人员人数和工资调整由董事会议决定。公司根据股东会的决定以公司股权作为主要奖励手段。所有股东有义务尽其所能帮助公司有效运转。

七、公司分红以股东出资额为限,股东收回投资后公司不再分红,所有收益用于公司的发展。股权发生所有人变更事由时,如果接受股权的一方无法得到公司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认可,公司有权在三个月内按照当期股权价值回购并注销该股权。

八、公司设立后接纳新股东须符合三个条件:1、接受本协定和公司章程;2、得到原股东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同意;3、按照当期股权价值向公司缴纳入股金。

以上八点为合作的基础,须严格遵守。
参加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发表于 2007-11-7 16:35:04 | 只看该作者
恩,感觉满好的,果然不愧是子彤口中的律师,不过好像还涉及到很多具体问题啊,赞成集体讨论~~~~~
16
发表于 2007-11-7 17:45:3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对这方面不了解。
支持小绿的努力 呵呵
17
发表于 2007-11-7 17:58:49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小律”变成了“小绿”?难道没有人想深思一下????
18
发表于 2007-11-7 18:25: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adapple 于 2007-11-7 17:58 发表
为什么“小律”变成了“小绿”?难道没有人想深思一下????


八卦问题建议另开贴讨论
19
发表于 2007-11-7 19:18:16 | 只看该作者

好事

双手支持!
现在已经适应工作的节奏了,如果有什么需要的我可以帮忙……
20
发表于 2007-11-8 06:04:10 | 只看该作者

我来说几句

作为使阳光成立为公司的推动者,我在专业的NGO机构里工作了三个月,对公益工作有了一些体会和感受,也想继续把这条路走下去。对阳光这几年的发展历程,作为阳光里也算老一点的成员,我有一定的体会,具体不细说了,只有内部的人才知道一个组织面临的问题。
一个民间组织若想得到长足深入地发展,必然要有实体和专业人员。而就阳光成立为公司的问题也是从04年起就年复一年地讨论着。
现在国内大环境适合NGO组织发展,社会舆论层面多向公益活动倾斜,又有基金会愿意为NGO的发展投入基金,可谓天时地利人和,可以说阳光的发展面临了一个契机。

未来的项目大家可能也多多少少看到了一点发的帖子。目前确定的是“科普大篷车”计划,关于这个项目以及其后其它项目的发展我们日后再议。

现在主要面临的就是我们所要成立的这个公司的模式和架构,一个好的起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时间比较宽裕,现在在向各方打听问询,哪种模式最适合非赢利组织的发展。同时我跟各种阳光的新老朋友交流过,大家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多讨论才能多撞击出更多的火花。说不说不透,理不辩不晰。我们还要经过多次的讨论和协商,才能确定出最佳的方案。必竟大家都是因为阳光走到一起的,都是基于为善为公的心理动机才要在一起做点事情。

现决定本周六下午二点半开始在七零年代酒吧召开阳光转型暨成立实体的讨论会。我会主动联系各位,包括各项目组的组长,请对此话题感兴趣的各位阳光成员参加。
21
发表于 2007-11-8 16:11:29 | 只看该作者

股东分红只回收出资额吗?

是否考虑每年分红不低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
22
发表于 2007-11-8 19:02:44 | 只看该作者
好事情呀,大力支持,我的钱已经准备好了,等待通知!
23
发表于 2007-11-9 11:47:00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

股权配置有问题,每人至多有3股表决权与表决需要三分之二通过,是矛盾的。而且...
24
发表于 2007-11-9 11:53:14 | 只看该作者
为的就是不能出现大股东,让大家都有一定的话语权,同时三分之二通过也是避免类似的问题。
25
发表于 2007-11-9 11:56:05 | 只看该作者

对于猫导给与绝对地财务支持

:)
举个极端的例子,1个大股东持有20股20000元,表决权占20;另2个小股东各持有5股共计10000元,表决权占6,而不是10;这就导致大股东自己的表决权=20/(20+6)大于三分之二。而同股同权才能使小股东具有实际意义的表决权,这是与公司设立原则相违背的。长期结果会导致不必要的财务纠纷。
26
发表于 2007-11-9 12:04:59 | 只看该作者

再举一个例子

五个股东,各持有10,9,9,1,1股共计30股30000元,表决权为3,3,3,1,1;只要前三个股东联合,投票一定超过三分之二,也就是说,小股东实际上表决权是没有意义的。
27
发表于 2007-11-9 12:21:33 | 只看该作者

建议还是由猫导持有51%以上的股份

毕竟是发起人,还是主要责任人。
或者应该全部持有,其他算募捐。
如果真的想让根多的人参与,可以将每股资金降低到300元。
28
发表于 2007-11-9 13:03:15 | 只看该作者

to:安东尼猫

好像持有20股还是只能有3股表决权吧?
29
发表于 2007-11-9 13:16:0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有大股东 并 对股东分红~有背咱们做阳光的原则吧、、

本身阳光的主体是所有志愿者,而非个人~~~同时股东也是有筛选的,所以理论上成为股东的人都是得到大多数人认可的~

而300一股那是不现实的!
30
发表于 2007-11-9 17:51: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原子 于 2007-11-8 16:11 发表
是否考虑每年分红不低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


虽然成立的是营利性质的公司,但是本质上是不以营利为目标的,那么参考非营利行组织的财务目标就是“不分红”的。

http://218.249.33.14/ngo/article/show.asp?id=125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四号《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的目标》中,将非营利组织的主要特征归纳为:(1)大部分资源来源于资财的供给者,他们不期望收回或据以取得经济上的利益;(2)业务运营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获取利润或利润同等物而提供产品或劳务;(3)没有明确界定的所有者权益及其出售、转让或赎回,以及凭借所有权在组织清算解散时分享一定份额的剩余资财。

  我国台湾的会计界将非营利组织称为“非营利事业”,他们认为,非营利事业具有三个重要特点:(1)该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2)事业的一切资财和权益均为事业所有,对于任何特定的个人,不能以任何方式给予特殊利益;(3)不进行损益计算和利润的分配。”

具体我也不懂,只能生搬硬套下
31
发表于 2007-11-9 18:18:00 | 只看该作者

名词解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1.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提起诉讼;
(七)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发表于 2007-11-9 18:18:19 | 只看该作者
但是依然不排除收购股权的出现啊
33
发表于 2007-11-9 18:21:00 | 只看该作者
NGO相关 词 汇 释 义
  使命陈述:说明非营利组织想做什么,为什么这样做,服务对象及有关各方是谁,有时也指明日常工作的方式。
   愿景陈述:表明非营利组织的努力方向,且对得到改善的社会景象进行具体的描绘。愿景会激励人们为目标而奋斗。
  战略规划(或长期计划):战略规划为组织提供3至5年内的总体发展方向。与工作计划相比较,战略规划比较笼统。战略规划通常包含愿景及使命陈述。

  工作计划(或短期计划):通常是1年内所要达到的目标。

  长期目标:非营利组织在3至5年内所要达到的目标。设立长期目标是战略规划的任务之一。

  利益相关方:组织能影响到的所有人和对组织有影响的所有人,包括受益人,员工,志愿者,理事会成员,捐助方,其他非营利组织以及对组织感兴趣的人,例如决策者,研究机构,媒体,公众,政府机构或企业。

  利益冲突:如果一个人处于某种情境中或参与某种决定时会获得利益而对他人不公,就说明这个人处于有“利益冲突”的位置。这里利益可指经济利益,也包括地位、影响力、权力的提高。

  受益人:指从某个项目或某种服务中受益的人,如接受非营利组织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或某种培训的对象。

  风险管理(或财产保护措施):指的是用以降低风险,或尽量减少损失的措施。

  诚信: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治理:监督和指导组织总体运行和管理的过程,一般应该由理事会所指导。如果一个组织的理事会不具备治理权力,非营利组织应赋予理事会此权力以确保组织的诚信及透明度。(注解:在汉语里“治理”的意思并不是非常明确,这里我们特别提出“监督职责”的概念,因为如果没有真正起作用的理事会,一个组织最缺乏的正是“监督职责”的概念。

   领导力:带领和激励他人为组织的目标共同努力。领导力可以来源于组织内不同的个人。

  理事会:由几个对组织有重要作用的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监督组织的工作,对组织的重大事项作决策,有时也进行筹款工作。按国内目前情况,组织内现有的董事会、理事会、顾问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等等,可视同理事会。

  管理层:指组织的执行主任和对组织工作起重要作用的高层员工或管理人员,这些人对组织日常工作的决策起关键作用。

  透明度:指公开的、让人一目了然的工作方式。例如,如果一个组织在提供服务时有透明度,那么接受服务的人就会很容易明白如何获得这种服务、服务的范围以及受益人和组织员工/志愿者之间应是什么关系等。

  员工:指为组织工作且主要收入来源于此的人。

  志愿者:指为组织工作但不从组织收取工资报酬的人。
34
发表于 2007-11-9 18:25:18 | 只看该作者
实际上不是盈利不盈利的问题,而是话语权的问题
怎么能够让这个公司表达大多数人的意志,而不是慢慢的变成几个寡头的谈判场
35
发表于 2007-11-9 19:59:52 | 只看该作者
讨论多点比较好,呵呵;)
36
发表于 2007-11-9 22:43:20 | 只看该作者
董事会如何产生, 如何工作, 权力责任义务?
37
发表于 2007-11-9 22:48:44 | 只看该作者
还有呢, 我建议单人持股不超过10%
38
发表于 2007-11-9 23:04:36 | 只看该作者

实际上不是盈利不盈利的问题,而是话语权的问题

实际上不是盈利不盈利的问题,而是话语权的问题
怎么能够让这个公司表达大多数人的意志,而不是慢慢的变成几个寡头的谈判场

这正是公司章程存在问题的地方!

还有这个成立的公司并非非盈利性公司,这种小规模股权分散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不盈利的话,很难保持公司的成长性,也就不可能长久的存在,就真的变成了一次变相募捐!

还有就是股权,董事会,监事会,还没有明确说法,不宜马上收钱后就少数人说了算了。

再有缺乏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容易犯财务错误,到时候股东们可能会不明不白的承担后果!
39
发表于 2007-11-11 00:56:59 | 只看该作者

几点个人看法

首先这个公司是猫导准备全身心致力于公益事业的心血,说白了是独立于阳光志愿者组织的。
其次,阳光志愿者俱乐部是致力于公益援助奉献的平台,而不是争权夺利的名利场。
再有,公司由猫导一个人管理可以免去内耗,全力去维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大家有人的出人,有力的出力,有财的出财就可以了。
对于注册资本金,如果有2个专职人员需要工资,加上别的相关费用,3万元也就可以维持半年时间,而公益活动不可能仅维持这么短时间,再去成立公司募集资本金。所以做好财务内部控制很关键。
对于股权的问题,因为存在上述问题,所以可以以较低的份额比如300元一股,认领股份,其余绝大部分由猫导出资控股,猫导一个人精心管理,再加上大家的帮助,如果公司可以维持1-2年以上并成倍增长下去,可以考虑内部转让股权后,再投资新的盈利性公司,再按装让后原公司持股比例享有新公司权益,再考虑利用新公司的运作回报股东、成立董事会、监事会的问题。原公司只要做好财务公开,专人管理,守法经营,控制好费用支出,不需考虑回报、股东、成立董事会、监事会的问题。大家对原公司的初始投资最好采取当作捐助的心态,不要想什么回报,或者其它权益之类的事情。毕竟路还很漫长!
40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2 14:24:11 | 只看该作者

有必要说一下

这个公司是首先是以阳光俱乐部成员为核心成立的法人组织,
是阳光俱乐部长久以来希望成立一个“实体”的探索。
而不是猫导个人想做一个公益性质的公司,拉几个好朋友来帮忙。

这个出发点,在周六的会议上,已经取得了共识(包括猫导在内)。

我个人并不反对猫导个人拉上几个朋友做一个公益性质的公司。
但就现在大家讨论成立的这个作为阳光载体的公司而言,
猫导需要作出选择,
是加入这个阳光的公司,成为公司聘任的专职负责人员,还是自己另立旗杆。

周六的会议上,猫导已经作出了选择:加入这个阳光的公司。
41
发表于 2007-11-12 15:01:29 | 只看该作者
答案明了啦~~
42
发表于 2007-11-12 15:45:10 | 只看该作者
我支持阳光朋友们的爱心行动! 钱准备好了。什么时候交入股费,请通知我。我最近一直都在厦门和深圳出差。但我还是在密切关注阳光网站上朋友们的发言和阳光的行动的。

谭小宝于深圳
43
发表于 2007-11-12 17:15:37 | 只看该作者
关于阳光正式注册的事长久以来都被讨论,最近一次的讨论是在今年8月份阳光例会上,
猫导有意全职作公益,于是大家就正式注册以及如果正式注册,阳光做些什么进行讨论
其中“科普大篷车”这个概念,获得大家认同,
于是就由猫导负责“了解调研注册为正式组织的手续和可行性”,
然后有了现在的结果

详情可参考8月份例会相关总结贴:

http://www.ygclub.org/bbs/viewth ... p;extra=&page=1

发表于 2007-8-17 10:32  只看该作者
会议记录:

时间:2007年8月16日19:00
地点:七十年代酒吧
人员:安欣,猫导,番茄,谭磊,欧阳,王硕,奇门,陈岩,兆星,一华

主要内容:

1、近期工作计划

(1)网络推广,招募新人
(2)每月组织一次面向新人的交流会。
(3)继续网站建设,完善论坛之外的其他内容
(4)完善项目组织中的细节,比如上课前给每位志愿者发阳光介绍文档。
(5)了解调研注册为正式组织的手续和可行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必读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北京(LEAD)阳光志愿者俱乐部 ( 京ICP备13018722号-2 )  

GMT+8, 2024-9-22 07:09 , Processed in 0.031469 second(s), 13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