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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2010年北京打工子弟现状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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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 14:0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北京打工子弟现状分析报告

中国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吸引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大规模流动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一个显著的社会现象,而这些在城市务工的农村人员(农民工、打工者)在城市的长期居留及其子女在城市的出生使得打工子弟(流动人口子女、打工子弟)的教育问题日益浮出水面。在现有户籍制度松动但仍然没有取消的情况下,这些打工子弟能否在流入地的公立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依旧面临考验。
目前,北京现有打工子弟学校200多所,就读学生近20万名孩子。2006年北京市政府的统计是380多所,其实无论官方还是民间,恐怕都不能把这个数字统计准确。因为除了50多所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以外,其余200多所总处在一种所谓的“非法”状态,地处城市的边缘,基本上都在北京郊外的城乡结合部。例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城中村,以及外来人口聚居区,利用当地废弃的学校或厂房、四合院等场所,进行修复与扩建简易教室,环境简陋,教学设备差,同时还游离于被拆迁与搬迁之中。
打工子女父母亲忙于生存的压力而奔波与劳累,忽略了家庭教育,缺乏与孩子良性交流与沟通的时间和方式方法,从而让孩子外于社会负面影响和放纵于社会边缘化的危险境地。

一、打工子弟学校现状
(1)从地域分布来看,这些学校主要分布于流动人口集中的城乡接合部,尤以朝阳区最多,目前约有60多所、海淀20多所、大兴40多所、昌平40多所、通县30多所、丰台5所等。往往几村一所,一村一所,甚至一村四、五所。而西城、东城、崇文这些市区中心地带没有,在宣武区留学路114号有一所“兴华学校”是打工子弟学校,三环里面有两所(朝阳区十里河饮马井光明学校、丰台区马连道兴华学校)。打工子弟学校主要分布在四环、五环以外,因为这些地区流动人口多,房租也相对低廉。
(2)打工子弟学校的特点这些学校都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属于私人办学、个人投资;
  2)没有合法的办学手续;
  3)招收的学生是流动人口子女;
  4)学校的开办十分简单;
  5)办学条件极其简陋。
(3)打工子弟学校成长过程:
大体说来,1996年以前是打工子弟学校的初创期,是一村一校的补缺阶段,1997年至今为高涨期,发展到一村数校的竞争阶段。经过一段时间的竞争和调整后,不同的学校在规模上已经拉开档次,一些学校的规模迅速扩大,最大的高峰期石景山黄庄学校达到3800名孩子,最少也不低于300名孩子,普遍现象是500—800名孩子居多。
(4)打工子弟学校的特点:
学校流动:没有固定地址,几乎每一所都有搬迁一次甚至最多的达到了10多次。
学生流动:虽然流动人口的流动高峰时期一般都在春节前后,基本符合学校的学期时间,但是随着父母工作及住处的变动,打工子弟的上学场所也随之经常变化。一般刚开学时学生较少,后来逐渐增多,到年底随父母回老家时,学校的学生也随之减少。特别是六年级的学生流动更严重。在我们调查中许多学校的校长,甚至部分班主任都说不准班上的学生数。而大部分的学校也并没有学籍登记表。
教师流动:打工子弟学校的教师来自全国各地,由于教师工资较低(大约每月1000元人民币),生活条件艰苦,教学负担重,此外,部分校长不尊重教师,只要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教师常常就跳槽另谋高就。甚至有一学期更换7名教师的情况。可见教师的流动状况非常严重。

二、打工子弟学校办学者人员构成
打工子弟学校的办学者,是一个由形形色色的人员构成的复杂的社会群体,从大学生到文盲都有。其中很大一部分曾经在家乡当过民办教师或公办教师,另外的则是半路出家,从包工头、小贩、厨师、菜农、建筑工、清洁工、保姆等形形色色的行业走上了办学的道路。他们能够涉足这个领域,是因为有着巨大的社会需求,是因为打工子弟在北京没学上。对于他们个人来说,办学也是一种创业。
(1)办学者的原籍
打工子弟学校的办学者来自河北、河南、北京、内蒙古、安徽、山东、湖北、四川、吉林等9个省、市、区,绝大多数是外地来京的流动人口,其中河北、河南的办学者最多。而河北的办学者全部来自张家口地区,尤以张北县最多,有20多人,河南的办学者以固始县为最多。
1)北京是河北、河南两省人跨省流动的主要目的地,张家口和信阳地区都是贫困地区,外出流动人口很多,来自这两个地区的人说村里“能出来的都出来了”,有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的人在外面打工,其中很多人来到北京。打工子弟学校最初的开办大多是为解决同乡子女的就学问题,来自这两个地区的流动人口多,自然就最需要打工子弟学校。
2)信阳人和张家口人在京居住比较集中,固始人几乎垄断了北京的废品回收业,调查涉及的学校中,办学最早的就是固始人(八家私小,1993年办),已知最早的办学者也是固始人(1992年办,后来停办)。张北人在京以种地为主,集中居住在四季青乡、海淀乡、衙门口等地,1994年就有了办学者。河北沽源人在京主要是开轻型卡车搞运输,集中居住在清河营、立水桥等地。居住的集中使流动人口学龄儿童在数量上形成规模,使办学成为必要和可能。
3)同乡办学者的示范效应,一个村子有一个人外出从事某种职业,往往带动同村的其它人也从事相同的职业,办学同样存在着这样一种示范作用。一个来京办学者往往引来同乡的多个办学者,形成办学的链条。这两个地区的许多办学者,在家乡听说同事或亲戚在北京办学“很红火”,于是也来北京办学。
4)办学者的文化程度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大部分是中等文化程度,如中专、中师、高中等。
5)打工子弟学校的办学者基本上是民办教师、公办教师、无教师经历者三分天下。  

三、打工子弟学校师资力量薄弱
教师工资还低于农民工的工资,平均每月只有1000—1400元之间,而且寒暑还没有工资。打工子弟学校,不仅学生是打工者的子弟,教师也基本上是打工者。这些打工的教师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教师的流动性很大:
由于在打工子弟学校当教师不过是打工,教师随时可以来,也随时可以走。许多教师只是打工挣钱,并不想长期做教师。一旦有更好的工作,他们就会离开,所以流动性很大。
(2)教师以女性为主且年轻:
打工子弟学校以女教师为主,多数学校女教师的比例超过70%以上。他们来自全国20多个省,其中来自河北和河南的教师所占比重最大。部分本地退休教师也加入了这个行列中。主要的师资力量集中在18~30岁年龄段。2/3以上的老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一半以上的老师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包括大学本科学历。各地师范院校的毕业生,成为打工子弟学校的教师蓄水池。
(3)劳动强度超负荷:
老师们教学任务重,压力大,劳动强度大。为了降低成本,打工子弟学校一般只聘用有限的老师。许多学校实行包班制,教师担任一个班级的所有课程或主要课程。一般打工子弟学校的一个班级大约有40人,有的甚至超过70人。由于打工子弟的流动性大,学生往往面临课业的衔接问题。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学习差异性大,因此对教师教学的挑战更大。多数教师每周的课在25课时,部分教师达到25~30课时,调查中最多的有32个课时。一般教师平均每天在学校的工作时间达9~10小时;包班教师为了保证学生安全,连中午休息时间也要陪学生在教室吃午餐;有校车的学校,教师还要承担放学后接送学生的工作,工作时间就更长。
(4)工资收入低:
在他们高强度的劳动获得的却是低工资,并且没有任何劳动权益保障。目前,北京打工子弟学校教师的工资水平大约是800~1000元。在2009年上半年调查的学校中,仍然有49%的教师收入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水平800元。这与北京市2008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3726.25元相去甚远,甚至不如北京市家政工的工资水平1200~1800元。打工子弟学校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寒暑假期间不支付教师工资,只有个别学校补贴教师200元生活费。一年12个月,老师只能拿到9个半月的工资。多数老师经济非常拮据,虽然身处首都,却与世隔绝地生活着。很多教师利用周末及寒暑假去打工挣钱。
(5)教学设备差:
打工子弟学校设备差,给教学带来很大困难。绝大多数学校严重缺乏教学设备与资料,除了上课必备的教科书外,连基本的教学参考书与课程标准都没有给老师配齐,更不要说现代化的教学技术的应用。有的学校因为资金缺乏,致使教室里暖气不足,教师与学生只能忍受严寒。还有部分学校为了节省开支,甚至连老师上课后洗手的自来水都无法提供。
(6)生活环境艰苦:
  调查显示,老师的生活非常艰苦,一般吃住都在学校。多数学校所提供的教师宿舍都是非常简陋的,有的学校十几个人挤在不到20平方米的房间里,一张上下铺的床要挤4个人。外地老师一日三餐一般都在学校吃,而管理后勤的一般都是“校长”的亲戚,吃的也非常简单。

四、打工子弟学校“市场化”的形成
打工子弟学校的出现是中国社会急剧变迁过程中,现行教育体制无法适应社会转型及变迁的结果,这类学校在过去及现在一段时间内解决了低收入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上的社会问题,发挥了对现行教育体制“补充”及“自救”的功能。
(1)无限扩张的打工子弟学校
最早办学的时间是在1993年,有1所学校;1996年以前、办学5年以上的有13所;1997-1998年的有21所;刚办2年(1999年以后)的有16所。1997-1998年以后打工子弟少年学校急遽增长,呈现遍地开花的局面。
1997年以后这类学校迅速发展,不仅在学校总量上不断地增长,而且各校的生源也急剧扩大。在调查的学校中,规模在100-200人最多,有18所,占36%;200-300人的学校,有11所,占22%。不过学校之间规模及条件相差巨大。规模最小的只有16人,最大的则已经达到1976人。低于50人以下的学校只有4所,超过1000人的学校也只有2所。此外,打工子弟学校,从最开始仅设置学前班,到1999年以后逐渐发展到初中,调查中有6所学校附设了初中班,还有一所办到高中。这说明“流动”儿童的定居倾向逐渐加大,随着“流动”儿童在北京的居住时间延长,所谓的“流动”儿童,已蜕变为仅是户籍“流动”的意义。
(2)从“自力救济”走向“遍地开花”。
1993年前后,北京开始出现了由外地人员自发创办的所谓“打工子弟学校”或“流动学校”。最早办学的学校基本上是在“自力救济”的情况下办起来的。看着没学可上的孩子成天在菜地里“野着”、在父母的菜摊边“嬉闹”着,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孩子成为新文盲,在菜地里搭了一间窝棚权作教室,用砖头、木板垒起桌凳,打工子弟小学就这样开办起来了。
基本上,开始时流动学校是外来人口由于无法缴纳“高额的赞助费及借读费”,但又不能“坐视子女成为新文盲”而采取的一种“自力救济”、“自行解决”的无奈尝试。后来办学者看到这些学校的运作,通过学费可以回收投资,不仅可以“自负盈亏”同时还“有利可图”。因此刹那之间这块教育市场成为争夺地,甚至形成竞争的情况。
(3)打工子弟学校的收费及经营。
根据调查,北京打工子弟学校,一般的收费每学期在600——1200元。学校基本上以私人集资兴办为主,主要依赖学生的学费来维持学校的运转。为了维持学校的开支,必须想尽办法以最节约的方式来办学,“桌椅是低价从公立学校淘汰品中买来的”、“黑板是自己用三合板改造的”、“校舍的砖瓦是从拆迁的旧房瓦砾中拾来的”。这些从农村来的办学者在城市的边缘地带,充分发挥了农村学校“因陋就简”、“因地制宜”等一切办法来开办学校。因此提供的教育服务水平往往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一部分原因是这类学校由于没有取得合法地位,常常面临拆迁、取缔的情况,使得他们不敢投资在需要长期才能回收资本的校舍及教学条件。此外,由于国家对这类学校采取“不承认”的无人管理状态,因此学校的财务完全没有监督的机制,所有的利润基本上落到出资人的个人腰包。
(4)学校的课程设置。
随着打工子弟学校的不断增多,为了竞争生源,各所学校中的课程在不断完善。学校开设的课程有:语文、数学、自然、社会、美术、音乐、体育、英语,等等,可以说一应俱全。但是由于缺乏音、体、美的专职教师与教学设备,这些课程也只是聊胜于无,大多是由班主任全科兼任。有些学校三、四年级还开设英语课、电脑课,但并没有相应的师资及设备。

五、学校内部关系
(1)师生关系
虽然打工子弟学校的教师中有教师资格的比例不高,但问卷及访谈的调查显示,有关流动学校的教学质量,也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教师都是滥竽充数。打工子弟学校教师无论在教学上或对学生的关心程度上,大部分都能获得家长及学生的认可。有61.2%的学生喜欢现在学校的老师,仅有1.9%的学生表示不喜欢学校的教师。31.5%的学生表示有的老师喜欢,有的不喜欢。此外,针对教师的教学水平,以打工子弟学校教师与流出地教师相比较,46.7%的学生认为比流出地学校教得好,只有7.4%的学生认为比老家差。
这批从农村来北京打工的老师在如此艰难的条件下,以微薄的待遇,却付出了一般教师双倍的劳动,为国家培育了成千上万原本可能流落街头的孩子。
    (2)同学关系
学生来自五湖四海,除了没有来自西藏、青海、新疆及上海等地,学生几乎囊括了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基本上与在北京的流动人口主要来源吻合。虽然在选择学校的时候,部分家长把流出地老乡所办的学校作为考虑的因素之一,但是学生在学校时,并没有因为地域的关系而影响与其他同学的交往。61.8%的学生,选择喜欢与老乡及其他省份的同学一起玩。16.9%的学生喜欢和其他省份的同学,只有15.7%的孩子喜欢和老家来的同学一起玩。此外,有不少学生认为他们喜欢北京生活的原因之一,就是可以与不同省份的朋友交往。
在课余,他们自创的主要游戏,就是跟其他省份的同学互相猜测和学习对方的语言。课间他们最喜欢的活动是互相比较自己老家与同学老家的气候、动植物、语言、饮食及生活习惯。这类学校让学生们认识了来自祖国各地的小朋友,并让他们彼此结下了良好的友谊。在这样的学校里没有歧视、充满了温暖。
(3)亲子关系
打工子弟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经商,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绝大部分家长虽然非常关心孩子,但他们每天起早贪黑地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对于孩子的学习,只有26%的家长经常检查学生的作业,57.2%的家长有时检查学生的作业,16.8%的家长从不检查学生的作业。但是仍有29.4%的学生在作业不会的时候,去问父母。在孩子过生日或“六一”儿童节时,家长带孩子出去玩的比例也不高(15.4%)。有一半以上的学生放学后,父母不在家。由于父母工作忙,孩子承担了部分家务劳动。他们最常干的家务是洗碗(7.4%)、洗菜(61.3%)、提水(55.l%)、扫地(45.3%)、做饭(45.2%)和洗衣服(42.1%)。
(4)与社区的关系
打工子弟少年中有10%的孩子认为自己是北京人,尽管他们没有北京户口,然而北京是他们生长的地方,哪怕是在城市边缘的菜地、垃圾场、简易的窝棚学校,都是他们童年度过的场所。因此北京已经是他们最最熟悉的地方。 
这些孩子和第一代移民——他们父母——最大的不同:他们是在城市的环境中长大,他们不仅接受了城市的生活方式,同时也接受了城市人的价值观和人生目标。调查中67.2%的孩子都喜欢北京的生活,理由不外是进步、现代化。“城市的高楼大厦、交通方便及丰裕的生活”,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羡慕也都希望毕业后继续在北京上学(38%),留在北京工作(49.3%)。
有一半以上的打工子弟(58.3%)不喜欢甚至讨厌北京的孩子,理由主要是他们欺负人(26.2%),看不起人(37.1%),同在一个城市生活,有些孩子甚至从来没有和北京孩子接触过(3.1%)。这是一个让人触目惊心的问题,这些打工子弟从小就深刻地感受到社会的排斥以及“二等公民”的不公待遇。
于是城乡间的区域壁垒,随着外地人口流入城市,又悄然在城市里竖起了一道巨大的隔阂与屏障。特别是在流动人口儿童幼稚的心灵,筑起一道精神上的壁垒。

六、打工子弟学校的其他问题
(1)外部环境恶劣,由于没有一个完整的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和流动人口的社会服务机构,200多所打工子弟学校不能获得合法的办学手续,事实上处于三不管的状态。
(2)打工子弟学校都属于私人办学,招收的都是打工子弟,办学者的利益驱动趋向部分的影响了一个学校教育功能的发挥和运用。
(3)入学儿童的贫困状况严重,学校主要靠较低的学费来吸引由于门槛过高而被北京市的学校排除在外的流动人口子女,由于流动人口的收入水平在城市中处于底层,普遍的存在贫困的学生儿童。
(4)孤立生存,各个学校基本上都是关起门来办学,学校之间很少交流,由于体制壁垒,各个学校和北京市的教育部门也很少交流。
(5)拆迁中的赔偿与合法化,2009年年底,北京大约有近40所打工子弟学校被拆迁,却无法得到合理的赔偿损失。

七、打工子弟学校存在的合理性
(一)自办打工子弟校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性
目前的自办打工子弟学校存在两点极为严重的问题:一是大部分自办校都没有获得办学许可证,但也未被勒令停办,悬在合法与非法间之的一种半透明状态,此类学校往往办学不尽规范,软硬件资源匮乏,教育质量低下,对孩子产生了直接的消极影响;二是自办校属市场运营模式,此类学校的投资方在办学过程中迫于现实不得不考虑资金运营问题,当学校遭遇拆迁时,投资方以投资家而非教育家的身份往往难以对学生进行合理的安置。因此着名流动儿童研究专家韩嘉玲在接受我们的访问时也表示:孩子的义务教育不应该走市场化运营的路线,而应该由国家全权买单。
自2002年起,北京市共出台了11个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实施义务教育的政策文件。自2003年起,市级财政投入已近5亿元。规划在2012年,绝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都能在公立校享受义务教育 。 但是目前由于我国的资源、资金运筹机制尚未成熟,教育资源的重整,都让区域内公办教育仍然不能完全解决打工子弟的教育问题,自办打工子弟学校的出现和立足仍有其合理之处,具体原因如下:
1)自办打工子弟学校费用较低
据我们了解,自办打工子弟学校的普遍收费(包括学费、教材费、保险费、午餐费、活动费在内)为1000元左右一学期,约为公立小学的50%。此外,位于城乡结合部的自办打工子弟学校一般离学生住处较近,学生如果中午回家吃饭还可以节约30%的开支。而公立小学一学期普遍收费情况为午餐费750元、校服费120元、集体活动费1500元等加起来超过两千元。虽然免学费,但其林林总总的杂费却依然让经济收入偏低的打工子弟家庭望而却步。由于学生家庭经济水平不同,公办学校也无法降低总体学生的校园生活质量。因此,经济问题仍然是新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无形障碍,在财政布施状况不佳无法减免更多附加费用的当下,将学生全部引流至公立学校借而取缔自办校在现阶段仍有一定的现实困难。
2)自办打工子弟学校入学门槛低
在北京政府《宣传卡》的指示语中明确表示: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随父母在京居住生活并在京停留半年以上,才可以按照指示联系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这样说来,按照官方的规定,刚到城市的随迁的打工子弟无法马上接受公办校的就读安排,如不选择就读自办的打工子弟学校,则意味着此类流动儿童必须面临半年的“等待期”。据统计数据显示,打工子弟家庭普遍存在着由于父母忙于生计导致子女得不到照顾的情况,在这“等待入学”的半年里,孩子在新的环境中既得不到父母的照顾又缺乏学校的看管和教育,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一定的影响。
打工子弟教育有着强烈的流动性特点,他们随着父母的走动而四处迁移,到哪就在哪上学。有些小孩他本身就不愿上公办学校,而且他流动性的特点也让他无法上公办学校。
3)自办打工子弟学校占据地理优势
北京现存的义务教育空余学位主要集中于受计划生育影响较大的市中心和受距离制约的偏远郊区,公立学往往路途比较远,没有校车……,而打工子弟主要集中于四环五环附近公立资源较紧张的城乡结合部。市中心和远郊的公立校距离打工子弟生活的地方太远,交通极其不便。加上义务阶段的学生年龄尚小,遥远的路途增加了很多不安全因素的威胁,例如拐骗、车祸等让家长无法安心的情况。而城乡结合部的公立学校过于饱满,学位难求。
受限于这种不合理的公办学地理分布,务工人员迫于对现实条件的无奈,只能选择送孩子到离家近、学位足的打工子弟学校。
(二)安排打工子弟入读公立学校不能真正实现
为了尽可能降低土地储备计划对打工子弟教育造成影响,政府在2010年初开始展开一系列的宣传工作和实施新的管理办法,试图让打工子弟进入公立校就读。对此,我们展开持续的跟踪调查,发现政府的意图虽好,但由于策划和管理不到位,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1)登记卡制度
(1)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公办校、自办校方均不知情
2010年4月8日,朝阳区教委下发“宣传卡”和“登记卡”。在“宣传卡”中,已经有明确申请入读公立学校的程序和指示,后面更附有各区县教委的咨询电话。但在2010年5月7日政策正式见报后,育英学校、蓝天学校、科园学校三所打工子弟学校以及东坝中心小学、驹子房小学两所公办校的负责人都表示没有接到教委或相关部门的通知。
2010年6月2日,东坝中心小学和驹子房小学的校门口贴出的秋季招生公告上都只写明只招收本市户口儿童,只字未提同城待遇接收外籍学生的相关政策,与新闻报道中的政策实施情况有所出入。公办学校采取“有了借读证明,再来学校看看有没有空余座位,有可空余座位就入学”。同时实施大班30人,小班25人这样的规定名额,从而导致打子弟学校孩子无法顺利进入就近的公办学校继续读书。
(2)自办校由于生源竞争不一定愿意配合协助政府实行登记卡制度
“登记卡”制度对于面临拆迁问题的自办学校来讲大致没有不良影响,但对于没有面临拆迁问题的自办学校来说却是个关乎“生存问题”的大挑战。
由于教学硬件和师资力量的差别,如不用考虑交通和入学证件的问题,家长普遍更愿意把孩子送进相对正规的公立校读书。打工子弟可持“登记卡”入读公办学,则意味着依旧合法存在的自办学校会面临丧失大量生源的危机。自办校会否因顾虑到自身生存而不全力协助政府实行登记卡制度,值得继续观察。《通知》 虽写明,“各区县将逐校逐人登记,将学生基本信息统一录入《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临时学籍登记表》”,但实际上却把发放登记卡的权力下放给受此制度影响从而消极应对的自办校方。在执行过程中,难免会因双方利益的冲突而让政策施行困难。
(3)“首接负责制”如何落实
在颁布“登记卡”制度时,北京市教委承诺会安排报名学生顺利入读公办校,并同时规定,中小学接收外来学生时要实行“首接负责制”,对主动到学校咨询和申请就读的学生及其家长要积极予以接收。学校接收有困难的,要登记好学生的基本情况,由区县教委予以协调解决,不得拒收或置之不理。
京华时报特约评论员王艳明表示,按此制度行事的过程中,假如优质公立学以招生数量或者班容量为借口,拒绝附近随迁子女入学的请求,那么最后就要由各区县教委将这些学生协调到其它学校,就近入学又会成为奢望 。北京教育资源区域不平衡的问题是长期积累下来的,在义务教育阶段交纳“择校费”抢占优质学位的情形高温不减,这就造成了片区就近入学不公平的情况。“首接负责制”难以保障“登记卡”的运行。
再者,“首接”的责任也很难确认和监督。随迁子女被学校拒于门外时,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此学校就是第一个“被找上门”的学校。问题的复杂性涉及到监督程序、资源分配、择校公平性等问题。真正做到“一卡通行”还需整个体系的完善,仅靠一个“首接负责制”是无法让“登记卡”制度确切实行和长期有效的。
2)新的管理办法
在之前的“登记卡”制度中,只要取得“登记卡”则可保证免费面试就近入学,但新的管理办法中的“持七类证明享同城待遇 ”的“七类证明”中并不包括“登记卡”,则“登记卡”的作用未受到正式的法律保护,为打工子弟持卡入学的过程中增加了合理的威胁因素。各方都持对自己有利的政策进行辩护,自相矛盾的法律体系让法律效力直接归零,最终也无法解决教育不公的现象。
3)公立校方面的问题
(1)公立校学位并不足以容纳所有打工子弟学生,不增加公立校容量却盲目增加学生数量将会影响教育条件与质量
政府颁布外地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城待遇的政策旨在让更多打工子弟进入公立校,接受质量相对较高的初等教育。但在公立校数目和校园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其容纳学生的数目依然有限。因为公立校数目有限,无法接收全部打工子弟。朝阳区民办打工子弟学校太多,要想达到同等待遇的目的,政府就得替自办校出资,可是这个钱的数目太庞大,政府只能给添置一些桌椅、设备,教师工资和房租等别的经费都得自筹。
让外地学生入读公立校对北京本地学生的教育资源分配影响不大。虽然在城乡结合部的学校承受的压力会大一些,资源可能显得比较紧张比较少,但北京市政府会按照人口拨款,只要在学校的地理布局上做出合理的调整,这样就不会影响他们的教学质量。
(2)申请手续在规定上不明确,“两证”“三证”互相矛盾,实际申请状况甚至出现“五证”的要求,新规定的推行明显出现混乱。
政府从2009年开始逐步取消打工子弟进入公立校所需的借读费用和入学考试,在4月制定的“宣传卡”上,“五证”齐全的标准也随之降低到只需要身份证和暂住证“两证”即可办理借读证。家长持在京暂住证、户口簿(证明子女与其关系),向在京暂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政府审核后,为其开具“在京借读证明”。只需“两证”就可以领取“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卡”,接受教委的公办校入学安排或者自行联系学校。但在5月新颁布的《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中却要求学生具有暂住证、户口簿以及子女在家乡无人监护的证明“三证”才可以在公立学校免试入学借读。但在东坝乡办理借读证的很多时候仍需查看父母的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工作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和转学证在内的“五证”齐全。
到底是“两证”、“三证”还是“五证”?比如在老家无人看护证明,如果确实没人了,得回家乡政府开的。父母打工本来就挺远的,云南的、福建的,来回的路费就得1000多块,有的(家庭)一个月都挣不到1000多块。还有一个证明就是必须有上班公司单位给你开具的(劳务合同),有多少打工的规定有劳务合同?在外做生意的哪有劳务合同?个体还要营业执照,有多少公司有营业执照?”
“两证”、“三证”和“五证”的要求同时出现的情况并非偶然,而是十分严重的行政失误。官方的要求一直不明确,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而这种不明确的申请要求和指引也会造成很多家长在申请上不必要的障碍。
(3)对最新腾退八所公办校的做法之质疑
腾退校舍的做法看似两全其美:解决失学学生安置问题的同时,教委对学校的辅助和引导也比自办校更有保证。可是又一个“到底要如何定性”的问题出现了,到底它们是属于公立校还是自办校呢?如果说是公立校,按本市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标准 ,初中课本费每学期187元到210元。而在该校接受初中教育的学生每学期的学费却明显高于“标准”,那就意味着在里面就读的学生接受的不是真正的义务教育。如果说是自办校,却又接受政府的资助,享有公办校的资源。
这样不伦不类的形式,是政府的临时措施吗?能经得起人们的推敲和时间的考验吗?这类学校的办学目的是以教育还是以商业目的为主?校方能为学生负责吗?这个莫名的收费制度背后是否暗含着不为人知的黑幕……凭借手头上精简的官方数据,我们无法进行进一步的推敲,但事实却存在种种疑点,并且这类“定性不明”学校的突然出现,让很多通过审批的合法自办打工子弟学校面临办学危机。

结论:
一、打工子弟的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
我国法律规定,每个学龄儿童都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然而,在打工子弟这个特殊而庞大的群体中,这项权利却因为教育资源有限和无形屏障过多而没有得到充分实现。
其问题主要体现为:
(1)关于打工子弟教育的政策存在一些相互抵触的地方,导致流入地政府政策执行不力;
(2)义务教育经费紧张,公办校容量有限,无形屏障过多,不能接收过多打工子弟;
(3)外来务工人群工作、居住不稳定性;
(4)政策实施中中央与地方的责任不清;
(5)户籍制度限制无法参加小升、初升高,以及在北京报考大学。

二、打工子弟心理问题突出。
生活在城市边缘的打工子弟受城市环境、家庭教育和自身流动性的影响,形成了有别于城市或乡村同龄人的独特性格特征。如在城市孩子面前自卑、情绪波动大、缺乏安全感。环境的时常变迁往往导致打工子弟不易与人建立或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形成相对稳定的自我认识体系。

三、打工子弟学校的存留问题。
由于公办校办学条件的局限,打工子弟学校在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期有一定的存在合理性。但是由于现实生活中的诸多复杂因素影响了其正常的运行。如由于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的办学环境差、师资薄弱等问题,使得这类学校始终不能给打工子弟提供一个条件优越的受教育环境。

建议:
一、建议完善“首推负责制”
“首接负责制”应用于非京籍学生的招生责任的做法相当具有时代意义,但是仅仅以“对主动到学校咨询和申请就读的学生及其家长要积极予以接收,学校接收有困难的,要登记好学生的基本情况,由区县教委予以协调解决,不得拒收或置之不理”成文是远远不够的。“首接负责制”实施的问题包括:学校责任人的具体化、学校实际资源的透明度、教委与学校进行及时信息交流与更新机制、招收过程监督工作等附着于制度的问题。若不把制度细化,“首接负责制”只会成为无用之政。
首先,应该将学校责任人具体化:其一,可以让上层下层的沟通更为直接,不会出现信息空档的情况;其二,责任人的具体化实际上是责任的个人化,此做法可以让制度的施行受到责任人自身风险考虑的制约,协助好“负责制”的运行。
其次,要有一个严格的监督过程。倘若再强势的制度没有了监督的过程,责任的追究也没有了证据缺乏监督的制度运行容易出现腐败。现在教育责任缺失的情况严重,迫切需要成立家长委员会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参与招生活动。招生过程应公开化、透明化,由家长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教委应向学生发放“接待卡”,招生程序的第一步,由家长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在接待卡上盖章。家长委员在每次监督结束后,将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由民众进行实时监控。如果学生申请不成功,而学校又没有向教委申明拒收情况,就可以有证据证明“首接失责”。家长委员会的独立性,让申请程序拥有第三方监督,保证“负责制”实施过程中的真实性。
再次,教委应设立专员与各乡镇街道家长委员会共同考察每间学校的最大容量与师资状况,为学校订立收生容量标准(普通学生、特长生、择校生等),每学期更新一次。此种做法不仅能够向提交申请的家长提供真实的数据,更能限制学校泛滥招收“择校生”影响正常招生教学的情况。
最后是政府的财政支持,给予扶持整合后的打工子弟学校长期稳定性财政支持。政府部门可以采取比较渐进的方式予以解决,并广泛通过会议论证、分析、协商,实施财政转移,给予打工子弟学校孩子同城待遇,对打工子弟学校实施“兼并→扶持→整合→资助”。校方在招生时一定有其利益的考虑。若政府以财政支持接收打工子弟的学校,这种考虑会得到一定的平衡。但是财政支持一定要有个限度,否则会影响本地生入学。

二、建立流动人口社区,政府统一管理,统筹教育与居住。
为了真正解决打工子弟入学问题,政府应该进行统一规划,将流动人口的居住和教育问题统筹发展,兴建流动人口小区解决外来务工人权的居住问题,由政府主持在兴办符合群体特征的自办校,发展一条“国有民营”的打工子弟教育第三条道路。流动人口社区内的学校由政府统一管理,由民间办学力量提供足够的资源和资金。政府对学校定期进行教学指导、调研考评,为学校的教育质量把好关;民间力量为学校的运筹作好资金的准备,让学校的教育环境得以改善。双方既是合作关系,又互相制约,让学校在教育与资金平衡的状态下带给打工子弟学校最贴近、最全面、最合理的教育环境。
学校兴建后凡是入住流动人口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即可入读流动社区的自办校,入学手续作最简单化。对打工子弟入学应该秉持“先入学,再办证”的处理原则,暂住证、居住证的办理都是家长和政府的事情,不能因此而影响孩子的正常上学。在处理外来务工人员的问题时,其子女在流入地的受教育权利应该首先被保障。
让小区学校直接接收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一方面解决了流动人口居住分散、难管理、卫生环境差等问题,另一方面给予自办校长期的土地使用权,保证了学校的稳定性,保证学校用地能够长期或永久使用,以给予投资者投资的保障和作长久投资信心。有利于学校的教学环境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也让打工子弟能真正地享受稳定、公平、高质量的教育,让他们的受教育权得到保障。

三、政府全力协助,让打工子弟学校校更好地办学。
流动人口社区的学校只是适合大部分聚居在流动人口聚集点的打工子弟,对于小部分仍然零散地分布在城市的每个角落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依旧面对着“公立学校无法完全接纳打工子弟、自办校无法满足打工子弟的教育需求”两大难题。因此,在努力让更多的打工子弟入读公办学校的同时,政府应该整合社会各界的资源和资金,进行宏观管理,让更多社会力量进入自办教育领域。
我们提出的建议第一点为,政府在计算资助自办学校的费用计算上,应该按照自办校的办学成本来制定一个资助标准。即投资越多,补助越多,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鼓励投资者掏出更多的经费,同时使打工子弟享受免费的义务教育。
此外,我们还建议政府尽量出资资助打工子弟学校,帮助他们改进硬件设施,保证和提高老师的待遇,劳动保险,以提高其教育质量。并提供教师培训,教师职称评定,促进公立校方和自办学校进行资源和经验的交流。对因办学场地为符合标准而未经过审批的学校应该酌情处理。若校方办学态度诚恳,当地也存在对学校的需求,政府不该一概抹杀,而是要给予更多的引导和支持,让民办学校的办学环境和教学质量得到提高。

四、将教育补偿纳入中国教育法律体系。
打工子弟的成长处在相对不利的环境中,若要依靠教育来改变自身的命运,必然要比同龄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教育补偿是针对处于劣势群体、得不到公平教育的孩子建立的一种法律机制,旨在通过国家的补偿为这些孩子弥补客观条件的不足,让不同群体、不同地区中的儿童保持受教育水平的平衡。
教育补偿是让处境不利的孩子能具备与普通孩子同样竞争力,公平享受教育权利的一个法律政策。通过对弱势群体中儿童的补偿,让他们拥有竞争的信心、提高在社会中的竞争力。打工子弟的家庭环境,决定了他们从一出生,就不具备与普通孩子相当的竞争条件。再加上屡屡地被政策干扰而迁移,如果不加以补助,这个群体就难以脱离农民工二代的称号,难以蜕变为城市新市民。

五、给予有条件达标的打工子弟学校合法办学的身份。
北京新移民中绝大多数来自中西部农村地区,是城市社会低层最脆弱的群体。他们从事的职业几乎都是体力劳动,如个体小商贩、服务员、保安、清洁工、废品收购者、租地菜农等等,据我们了解他们每户的平均收入约1000元左右。由于体制上、制度设计上,特别是经济上的原因,大部分新移民的子女无法选择他们向往的公立学校就读,而孩子又不能耽误,市场的需求孕育着打工子弟学校的诞生,且不断涌现。我们认为:在流入地政府未能有效解决新移民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大背景下,打工子弟学校的出现和存在是社会力量和新移民自力救济的必然结果,具有“天然的道义合法性”,其合法性和合理性是来源于体制的不合理和政府的卸责。
打工子弟学校游离于国家义务教育体系之外,与城市公办中小学相比也不够规范,因此广受非议。但过去十几年来,仅在北京一地,这些边缘化的学校就培育了几十万个急需完成义务阶段启蒙教育的打工子弟。客观而言,正是这些打工子弟学校接纳了城市公办中小学不能或不愿接纳的特殊人群,它的历史作用绝对不容抹煞。
作为北京市政府而言,很无奈的是对所谓“非法办学”的打工子弟学校的合法性要有进一步的认可。而作为打工子弟学校而言,虽然被保留,随时还可能被取缔。
两难境地的问题出在北京市没有出台统一可行的打工子弟学校的办学标准。北京市一直坚持对打工子弟学校的审批要求是要达到《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基本标准”。客观而言,很多公立学校也达不到这一要求,更遑论几乎全部为个人投资的打工子弟学校了,如果能达到这个标准,就不是打工子弟能读得起的学校。
我们认为:作为已经现实存在的打工子弟学校不应该强行套用此《标准》,僵化的思维只会继续维持打工子弟学校不合法却存在的法治僵局。因此,有必要尽快制定北京市专门的打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例,规范办学行为,包括学校的基本硬件要求,学校开办者的资格认定、师资和培训,办学质量的监管、考核,行政处罚程序等等。我们强烈要求,给予达到一定标准的打工子弟学校颁发办学许可证书,早日合法化。

六、给予北京打工子弟学校教师必要的工资补助。
北京打工子弟学校是由公民个人出资,由于缺乏资金,无力提高教师的待遇。打工子弟学校教师平均工资700-800元,教师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学校很难留住素质较好的教师,各校师资队伍良莠不齐。多数学校由于经费不足,在聘请教师上,只能用低工资招聘应届高中毕业生乃至初中生,这些教师均为外地来京人员,年龄偏大,普通话不过关,电脑不会操作,英语不会,教学方式十分落后。即便是能聘请到大专应届毕业生(无任何教学经验),往往是这些教师也只是凭着一腔热血,坚持一、二学期,或以此为跳板,一旦有高于眼前工资的工作就跳槽离校,导致学校的教学质量很难保证,学生根本无法得到良好的教育。多数学校教师短缺,开学初期四处求援招聘教师。有的学校由于招聘不到老师,校长亲自授课,有的学校加大教师工作量,本身处于高负荷工作压力下的教师,只能应付于每日的机械式授课,学生的思想和心理沟通,以及课外活动,根本无法完成。导致教育不连续就会导致学生受不到良好的教育,心理问题严重,有些甚至会导致走向犯罪的道路。打工子弟由于接受不到良好的教育,国民整体素质会降低,进入社会更加受到歧视和不公正的待遇,因歧视而仇恨社会,导致社会治安秩序混乱和暴动,增加国家管理成本。
政府唯有对北京打工子弟学校的老师给予关注,特别是工资待遇的提高与保障,政府还可实施人事档案管理,给予教师的资格、工龄、晋升等公平待遇问题,只有保障了老师的权利、才可能保证学生受教育权的实现,提高学生的知识和素质,保证教师工作的稳定性,教育的连续性。同时,才能留住优秀教师并让学生接受到良好的教育,才能提高全民素质,推动这个社会的进步,走向良性发展。

七、高度重视和关心打工子弟学校孩子的健康成长。
现在,北京打工子弟学校的孩子随父母在城市长大,他们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法律观念淡薄,促使他们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是选择正当的法律途径申诉,而是往往也采取违法犯罪的手段来维护权益。
与自己的父辈相比,目前打工子弟孩子属于“第二代”农民工,从小就出生并生活在城市或城郊。孩子对城市生活较为向往,融入现代城市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但在现实生活中,孩子们却或多或少地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排斥与歧视,就连一个基本合法的身份都没有。
与其父辈生存方式不同,打工孩子在农村和城市都没有根,不是在城市与乡村迁徙的“候鸟”,而是在不同的城市或同一城市的不同地区间游走的“过客”,归属感普遍比较迷茫。
找不到好的工作,他们也不会返回家乡,而是继续在不同的城市、工厂中寻找机会。他们既游离于农村社会体系之外,也游离于城市社会体系之外,很容易成为社会游民。作为“第二代”农民工群体,他们比起第一代进城农民工,受教育程度稍高,因此职业期待也高,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也较强。但他们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远不及同龄的城市青年,这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心理落差。
打工孩子的大多数虽然来自农村,但并没有正式干过农活,因此也称不上是真正的农民工。中国农民传统的吃苦耐劳精神在他们中的许多人身上很难找到。与父辈相比,“第二代”农民工的消费观念已较为现代,穿着时尚,频繁出入娱乐场所,染上了吃喝玩乐、游手好闲的不良习气。他们虽然生活在边缘和底层,但却看不上脏、苦、累的工作,而在现实生活中屡屡受挫后,很容易迷失自我,走上犯罪道路。
“第二代”农民工——特别是北京打工子弟学校的20多万孩子,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政府疏于管理和不给予合法化身份,不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再加上学校和家庭教育的缺失,父母自身素质所限或工作、住宿上的原因,相互间缺乏交流、沟通。在教育、引导、管理上的缺少,使得打工子弟孩子大多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的状态,经历着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三个方面的巨大改变。身心的剧烈变化,参与社会的强烈渴望,同他们自身知识和能力的缺欠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当矛盾激化,就会产生吸烟、饮酒、吸毒、过早的、不安全的性行为、暴力、自杀、缺乏体育锻炼、不合理营养等危险行为或问题行为。一旦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和诱惑时,极易产生疯狂的举动,很容易成为犯罪的危险群体。(完)

转自:打工之友 http://www.dgzd.org.cn/info.asp?newsid=1707
2
发表于 2011-4-2 19:53:2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要顶
3
发表于 2011-4-2 20:28:34 | 只看该作者
顶~
4
发表于 2011-4-3 00:18:07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头5条是一项漫长而又艰巨的工程,后两条倒是可以更有针对性,解决老师、解决孩子的问题。

“孩子的义务教育不应该走市场化运营的路线,而应该由国家全权买单”看到这样一针见血的诤言,中国何时是个头儿呢?
5
发表于 2011-4-3 07:54:19 | 只看该作者
哎....这个中央财政不发话,北京市自己财力是无法解决的.....

情何以堪....
6
发表于 2011-4-3 14:36:48 | 只看该作者
长路漫漫……
7
发表于 2011-4-3 17:07:22 | 只看该作者
半城市化的两头掐政策 又是一个财税改革过程中权责不明晰带来的公地悲剧。。。 财税改革的阵痛总是需要第三方的老百姓来买单,为啥?因为米有权力。。。
8
发表于 2011-4-6 21:51:38 | 只看该作者
顶!关注。
9
发表于 2012-3-31 22:54:48 | 只看该作者
好文章,感谢分享。阳光团队的领导者,心中有大格局。尤其感谢提供来源,让我们能到打工之友网站,了解更多的信息。
10
 楼主| 发表于 2013-5-27 09:38:38 | 只看该作者
周六分享会时有同学谈到想了解北京打工子弟学校的情况,这篇文章和文后的链接网站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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