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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寓言】谁赶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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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6 00:38: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宁静的小镇来了位新住户,是个温柔美丽的姑娘,叫Venus。她性格开朗活泼,尤其爱镇上的小孩子。Venus每天热情的和镇上的每个人打招呼,带着孩子们做各种有趣的游戏,到了傍晚,又拉上镇上的姑娘小伙在小花园里跳舞。总之,整个小镇在她来后充满了生气。
    快到圣诞了,Venus又有了主意,她到镇上的每家糖果店和百货店都讨了点好吃的糖果。因为要的不多,店主都很乐意给她。还有些人家把自己的小制作也贡献了出来。到了圣诞夜,Venus就把自己收集到的东西做成一份份,见到一个孩子就发一份,要是不够数,就把自己的小东西也凑上。镇上的人觉得Venus真是个好姑娘,想得真周到。
不过,Tod家的小儿子是个例外。因为他可不爱自己上前去讨要,或许是害羞吧。于是他就藏起来,希望Venus能找到自己并亲手送来礼物,那多好啊!
但是,Venus无疑忘记了这个孩子,因为她有太多事要做了。
    可怜的孩子很无趣的回家和爸爸说自己没有得到Venus阿姨的礼物。Tod很生气,他早就看不惯这个小姑娘的某些做法了,虽然他也很喜欢她的很多方面。他决定要教训教训她!
    过了不久,Tod在大街上看见Venus带着阳光般的笑容走过来,他大声对她说:“贱人!”大街上有人听到,朝这边看过来,嘀咕着”怎么啦”。Venus吓了一跳,从来没有人这么骂过她。她赶紧跑过来说:“Tod,小声点,你为什么骂我?”Tod以为她理亏,又大声说“贪污赠品的贱人!”。更多的人注意这边了。大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Venus吓坏了:“Tod先生,您小声点好吗?有话好好说,我到底怎么了?”
    Tod习惯大声说了:“你给别的孩子礼物,没有给我的孩子。没做亏心事就不怕人说。”。有些人在琢磨,我家的孩子得到礼物了,应该只有一、两个没有吧。
    Venus吓的没有想起来漏了Tod的孩子:“不会吧,我似乎都给了。”
    Tod更大声了:“什么都给了?明明没有嘛!肯定还有好多人没有。”有的人开始议论了,看来的确有些人没有得到,可能有一、二十个没有吧。
    Venus没有办法,低着头好好想想,终于想起来了:“对不起,我的确没有给您家的孩子,因为那天我没有看见他啊。”
    Tod没有接她的话,继续说:“认错得倒是快,怕是还有见不得人的勾当吧。”
    Venus气哭了:“天理良心,我一颗糖都没有贪啊!”有的人看不下去了,就责怪Tod不该乱冤枉人。也有的人在指指点点,什么事都说不定呢。可能好多孩子都没有得到礼物,都给她拿去了。
    Tod哼哼了两声:“要是没有贪污就拿出证据给大家看!”
    Venus哭着说:“就那么点糖果,我到哪里拿证据啊!当时也没有想到数个数啊。”
    Tod大声的说:“拿不出证据就啥也别说了,贪污赠品的贱人!”说完满意的走了。剩下Venus在地上痛哭,发誓说自己真的没有贪污,真的是好心。几个朋友把Venus拉起来,要她想开点,不要和Tod一般见识,反正自己清白,不怕别人瞎说。不过有些人开始后悔了,说不定她真有点问题,哼,糟蹋了我的一番好意。
    几天以后,Venus不敢出门了,似乎老了很多。虽然问心无愧,但有人朝她使白眼。有一次出门去糖果店,看到有人朝她指指点点,她吓得赶快跑了。
    再后来,Venus搬走了,谁也不知道她去哪里了。镇上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Tod的人气似乎更高了,有的人朝他树大拇指,说他赶走了一个“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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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6 00:43:08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分析下

一 这件事为什么能发生?起因在Tod,但后来的事情Tod可能也不愿见到吧
二 各当事人的处理方式有什么问题?
三 怎么避免Venus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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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7 13:11:44 | 只看该作者
奇门同学,偶们是不是也要研究一下,怎么样让小镇人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呢?: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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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7 18:00: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ailanhuaa 于 2008-2-27 13:11 发表
奇门同学,偶们是不是也要研究一下,怎么样让小镇人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呢?:lol



有阳光照耀的地方就会有阴影,大家包容下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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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7 18:11:31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奇门你也够能编的呀.
6
发表于 2008-2-28 17:34: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omato 于 2008-2-27 18:00 发表



有阳光照耀的地方就会有阴影,大家包容下咯


希望venus同学也能理解这一点哦: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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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9 00:55:36 | 只看该作者
口水战,乃口水之争。投敌以口水,多者胜,浓者胜,快者胜。自网络盛行,此类战事频发。吾见之已久,但均作壁上观,不可知其烈,不可知其惨。尝闻流言止于智者,口水之事,乃真假虚实之辩,智者既出,不知其端乎?遂暗责不苟同者多事,徒快口舌而乱心智焉。
    然则今之战事,吾亲历之,乃知其乱。人人自持公理于己心,唯望一招致敌,中其要害。但见唾沫飞溅,口水四溢,路人纷纷避之远视。
    诸多论战之中,吾最服者,方舟子也!但凡战事,未见其败。其取敌之利器,非声高气粗,非水多人众,乃证据尔。铁证如山,多言无益。加之言行缜密,每每攻敌于要害,非常人所能及。
    一言以蔽之,若取口水战之胜,无他,证据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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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9 12:23:27 | 只看该作者
今天又发现了阳光一大才子啊 :lol
9
发表于 2008-2-29 21:53:25 | 只看该作者

TNND

这是你自己写的?

行阿~
10
发表于 2008-3-3 17:54:09 | 只看该作者
忍不住冒个泡,好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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