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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公司与俱乐部之间的关系(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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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6 11:34: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3月2日的会议中,俱乐部主席团和公司董事监事讨论后取得一致。

公司与俱乐部之间的关系表述为:

“梦想之光公司,是阳光志愿者俱乐部的一个法人成员;梦想之光公司承诺将公司的法人平台和相应的平台资源提供给俱乐部使用。”

从上述表述可知:
1、梦想之光公司以阳光志愿者俱乐部成员的身份,参与俱乐部的建设与活动;
2、阳光志愿者俱乐部对梦想之光公司的法人平台和平台资源拥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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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6 13:08:50 | 只看该作者
解释一下:“梦想之光”与俱乐部的关系和你、我与俱乐部的关系是一样的,唯一的不同,就是你、我是法律上所谓的“自然人”而“梦想之光”是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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