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含笑幻子 于 2012-3-15 01:00 编辑
职责明确很好,有助于大家沟通和了解自己具体要做的事情.
下面说两句吧.
一 是因为报名混乱,发现需要将项目组和课程组的职责明确呢?
还是想明确职责,来解决报名混乱?
二 我看来报名混乱决不是因为职责不明确.就算职责明确之后,召集贴的报名规整了许多,但也只是表面规整,各个课程组里面新人的报名还是会很混乱的.
三 还是课程人员预估以及开设课程能够更数据化科学化好一点.
比如,本次经纬音乐课. 每次活动(1主讲,3助教),共10次课.
则共需要40人次.
统计报名人员:主讲1人 助教 6人 旁听第一志愿是音乐:3人 旁听第一志愿非音乐:4人
培训中说明最少参加4次.所以报名主讲,报名助教,以及旁听第一志愿是音乐的均计算可以参加4次.
旁听第一志愿费音乐按照可参加两次计算.
1*4+6*4+3*4+4*2 -(4+3)*1=41人次.
刨除没有主讲的因素,第一次报名这些人员,已经可以支撑音乐课本学期的正常活动.(其中多于4次和少于4此可以互相抵消)
以上只是个简单计算,没有逻辑,也没有完整的实践基础和定理支持.
那其他有经验的志愿者,和以后新人培训后再准备报名音乐课的志愿者如何参加活动?那总人次是否将支持第二个音乐课班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