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D阳光

 找回密码
 注册必读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3923|回复: 1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建议] 教育部:志愿服务将成为学生评优及高校录取参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7-20 10:1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志愿精神纳入小学品德课
    参加志愿活动将纳入高校毕业生信息库,高中生的志愿服务活动还将成为评优、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要求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倡导学生注册成为志愿者。   
    意见表示,要将高校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记录纳入毕业生信息库中。将高校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评优评奖体系中,把志愿服务作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实践环节,对学生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提出明确要求。另外,完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参加志愿活动情况记入学生成长记录中,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也可作为学生评优、高校选拔的重要参考因素。
    据悉,高校要把志愿精神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安排适当课时讲授相关内容。中小学也要把志愿精神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其有机融入《品德与生活》等课程的教育教学中。
2
发表于 2009-7-20 11:10:31 | 只看该作者
庄稼,放在事务区的意思是?

我们以后是不是会迎来一批孩子?

汗那个“把志愿服务作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实践环节”
3
发表于 2009-7-20 11:24:16 | 只看该作者
担心这又是一阵形式主义的风
4
发表于 2009-7-20 11:34:14 | 只看该作者
同上的担心,有感而发的是当在国外很好用的一种方式、一种标准一步入中国立马就会变了味了。。
5
发表于 2009-7-20 15:45: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老大不小 于 2009-7-20 15:56 编辑

再加一条,“把是否参加过志愿服务以及服务质量作为学校推荐就业和用人单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真是巨汗啊!
6
发表于 2009-7-20 15:47: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老大不小 于 2009-7-20 15:49 编辑

09年初,我看到报纸上的一则评论,在此转给大家看看,借以引发大家的思考。
让功利主义离志愿者更远些

  当志愿者行为被“明示”将获得某种利益,其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都会或多或少受到影响。更让人担心的是,在此“利益公示”下,志愿者服务会不会因此走调,成为一种“利益的交换”?

  北京市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意见,在全市建立和完善学生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北京市每名学生都可注册成为志愿者,涉及大约178万大中小学生。他们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的经历,将可作为高校自主招生、推荐研究生入学的必要参考之一。(昨日《新京报》报道)

  尽管相关部门已经预见新的举措可能导致部分志愿者行为“变味”,并且作了及时的警示与说明,但是相关激励机制还是令人忧虑。比如,根据相关规定,在志愿服务被记入学生电子成长记录中后,高校在自主招生中可以查阅,并作为参考。而在大学阶段,志愿服务情况也同时可作为高校推荐研究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参考内容等。

  众所周知,奖励可能激发人们通向光辉的一面,同样可能使人滑向不光彩的一面。前者鼓舞人,后者异化人。志愿者出于赤诚,努力奉献,其良苦用心自不必怀疑,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当志愿者行为被“明示”将获得某种利益,其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都会或多或少受到影响。更让人担心的是,在此“利益公示”下,志愿者服务会不会因此走调,成为一种“利益的交换”?会不会因此被涂抹上某种功利主义色彩而黯淡了往日的光辉?

  谁都知道,人们之所以热情讴歌志愿者,正是因为志愿者行为首先是发乎人的内心,是一种个体之善的觉醒,是一种社会自觉,意义远在于一切功利之上的。

  除此之外,还应该看到的是,当志愿者行为与种种功利性的“升迁”挂钩,也难免在具体的奖励兑现过程中发生“变味”。如有识之士指出,志愿服务本身给学生创造了一个接触社会、动手实践的机会,对于开阔学生眼界,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和个人能力都有好处,但如果志愿活动流行于形式,如果有人借机作假,原本纯洁的志愿服务必定会深受其害。

  对志愿者行为的评价包括志愿者的自我评价、社会评价和政府评价等。不难发现,将志愿者与升学、入党等挂钩实际是强化了政府评价。

  有限政府、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的存在与互相救济,也是实现良治的重要保障。显然,从培育公民社会的角度说,志愿者行为是公民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的一种形式,它更应该着眼于公民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作为权威部门,政府在此更多应该“理导”,而非“利导”。事实上,中国志愿者服务之所以还没有得到足够的发展,一个很大的原因即在于社会行为通常不得不挂钩于政府行为,社会评价同样让位于政府评价,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束缚。

  在那些公民社会发育成熟的国家,为什么其大部分公民每年都会拿出若干天时间来做义工?这既是得益于公民文化的养成,同样得益于公民组织的发展。今日中国,从汶川地震到奥运,人们已深悟志愿者在建设国家、救济社会方面的作用。中国志愿者事业才刚刚起步,志愿者之花还需要各种力量的共同培育。无论政府、社会还是个人,都应该各居其位,有所作为。

  当然,志愿者并非无欲无求的天使,也会有自己的欲望。然而,在他们志愿参加活动的时候,我们宁愿相信他们是天使,相信他们参与其中更多是出于内心的召唤,是出于对某种事业的热爱,是为了良心上的安宁和社会的进步。借此名义,我们也有理由请那种“立等可取”的功利主义离志愿者事业更远些。

  □秦关(北京 学者)

http://opinion.hexun.com/2009-02-09/114189053.html
7
发表于 2009-7-20 16:35:44 | 只看该作者
所以, 我一直说, 国内的公益环境不是在变好, 而是在恶化.....
8
发表于 2009-7-20 16:42:11 | 只看该作者
外部大环境助长一阵歪风不代表着我们内部不能制定些准则来抵御嘛!
而且换位思考,这些祖国未来的孩子如果是进入一个真正在做实事的组织(比如阳光),这或许也是他们人生的一个契机,我们彼此学习成长!
9
发表于 2009-7-20 17:54:36 | 只看该作者
嘿,不光是这。由于现在大家都比较看重志愿服务,还可能带来其它一些好处。现在已经有人用金钱来换取志愿服务的证明啦。
10
 楼主| 发表于 2009-7-20 20:04:14 | 只看该作者
2# 小ta
偶然看到这条新闻,当时觉得有种说不上来的惊讶,感觉同楼上的几位。
但是从好的一方面来想,是否可以认为高层有这种意识了,暂且不说最后下面怎么执行,
另外,结合阳光的性质及将来的发展,是不是可以有针对性的利用国家的政策来获得相关的实惠。
暂且扔出几块砖,大家使劲吐玉吧~~~
11
发表于 2009-7-20 22:39:37 | 只看该作者
10# 庄稼
当我还是阳光主席的时候, 清华大学研究生会志愿者协会的一句话一直刻在我心间:“我们是属于团委的,我们是不会和你们这样的非官方志愿组织合作的”
所以, 当你想象国家的政策与优惠的时候, 请参考类似观点
12
发表于 2009-7-20 23:50:45 | 只看该作者
很无聊!!
又想起我当初为什么加入阳光啦。因为在学校负责一个小小的志愿者组织,纯粹是没事找事组织起来的,然后成员就都可以加分~ 好不容易组织了几次去汇蕾,去了一次再去第二次的同学就基本没有啦。所以一烦躁就拉倒不干了,谁爱加分谁加去,不如自己一个人加入阳光来的爽快。听说别的系的情况也基本就这样…… - - 支教支教支得就不见啦。学校也干过这种事情来着,暑假浩浩荡荡组织一群人去一个月,明明小朋友是在假期还非要拉出来上课,又加分又渡假还可以直接算做实习,也不知道大家报名动机是什么……真让人无奈。

还记得综合评估时候那个勾心斗角呀!这下好啦,又出来个幌子。

哈哈哈总算现在不用学公共课也没什么劳什子评比,真好~
13
发表于 2009-7-20 23:54:59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
NGONGO就该是民间的嘛。和评优有什么关系。
志愿者不就是志愿的么,还给起优惠来啦……揠苗助长。
又弄个条条框框出来,写一坨一百年没变过的口号。瞎扯淡么不是。

哎呀我太激动了不好意思。看见什么Dang啊,什么精神,什么思想教育就发麻~忍不住
14
发表于 2009-7-21 08:48:23 | 只看该作者
10# 庄稼  
当我还是阳光主席的时候, 清华大学研究生会志愿者协会的一句话一直刻在我心间:“我们是属于团委的,我们是不会和你们这样的非官方志愿组织合作的”
所以, 当你想象国家的政策与优惠的时候, 请参考类 ...
chenyan 发表于 2009-7-20 22:39


借此地且吐一下为快:我不赞成阳光加入志愿者协会,又觉得没必要激烈反对,所以几次欲在那个贴下发言又忍住了,在这里吐一下吧,当然还是不激烈反对,因为即使加入了不合适还可以退出。阳光要走出自己的路,要有自己独立的性格。
15
发表于 2009-7-21 09:05:1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扫地老僧 于 2009-7-21 09:06 编辑

好事,总比把奥数当成评优标准强,中国社会又进步了

不过小孩来大规模参加阳光在短期内不太可能,还看不出阳光成为官方认可的志愿者组织的可能性,不能给孩子以官方认可的志愿活动参与证明的话,没多少人会感兴趣的,所以也不用担心一些无聊人来打扰我们了。
16
发表于 2009-7-21 09:09:38 | 只看该作者
大环境变味了,我们自己坚守住自己的原则
17
发表于 2009-7-21 10:36:51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很独立性捏~
做只属于我们的、特别的“阳光”吧!
18
发表于 2009-7-21 10:50:58 | 只看该作者
8# 小ta
我就是高中生能不能参加活动呀……
19
发表于 2009-7-21 12:21:50 | 只看该作者
james同学,谢谢你对阳光的关注。此贴只是引发我们对于教育部门和NGO之前的一个探讨,有关于中学生能否加入阳光的活动,我们在早期已经达成过一致:阳光暂时不招收中学生。详情请看之前的讨论贴:http://www.ygclub.org/bbs/thread-2059-1-2.html
希望能得到你的理解,并请继续保持对阳光的关注。如果真的有心来为孩子们做些什么,时间的早晚并不是关键问题,对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必读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北京(LEAD)阳光志愿者俱乐部 ( 京ICP备13018722号-2 )  

GMT+8, 2024-11-25 16:08 , Processed in 0.060752 second(s), 16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