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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C东坝中心] 致东坝项目经理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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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0 20:16: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ta 于 2016-12-10 20:57 编辑

鉴于今天我邀请东坝表演课的部分孩子看戏的事情,我给东坝项目经理留言如下,鉴于我个人的行为可能影响到组织项目的运作,我觉得以阳光人的风格,一贯公开透明,所以放在论坛让大家周知。

我是一直在东坝做志愿者的阳光这里的志愿者小塔。在上周课堂之后我以短信和家长确认书的个人名义邀请了九个曾经一直在我课堂上的孩子的家庭免费去天桥看戏,我知道从社区角度出行总是要涉及这样那样的规章审批,而这次由于这部戏在15号就截止而且周日很多家长反馈已经有安排,所以调整到周六下午,今天下午只有两个孩子我是见面和父母了解并说明清楚为我个人行为答应单独让孩子出来的,其他均为家长带着孩子参与的。以上是客观事实。

我想从社区立场和我的立场来说明这其中发生的一些事情,如何判断可以你来判定,大家角度不同,我在此不做任何评价,只是陈述事实。

社区角度:
1、新项目负责人梁某,在本周从孩子那发现看戏事情之后,一直在和我们负责人沟通,问询哪些孩子,以及为什么不事先告知。
2、梁某在中午我和各位家长们集合时,要求没有家长的孩子不可以去看戏,对一家特别想去但妈妈晕车的孩子说的原话是:您考虑清楚如果这次你答应孩子去的后果!口气不明,妈妈出现退缩表情,孩子在我解释后表示理解但其他孩子们说他哭了。
3、梁某和我出现口角时,原话:你是我们社区的老师,你的行为就是社区的行为,你应该要知道……

我的角度:初衷是表演课从来没有真正让孩子们进入过剧院,设身处地看一部戏,这和大家只是在课堂上训练完全不一样。
1、事先不告知的原因就是因为我知道社区要考虑的事情太多,做不到效率高效,所以我一直以个人名义做这件公益免费看戏。我是一个做公益8年的志愿者,这学期在和你们对接过程中,我已经无法找到当初合作时的信任感:教室乱七八糟无人事前整理,绘本你们提供的教案虽然我们想尽量跟随但专业老师一看教案不专业没法用,以及上课第四周了还不清楚究竟哪些孩子是我们表演课的,并且以自己的名义答应孩子换班后又让孩子到我们班继续上课让其他孩子对此出现微词,上课时随意让助理进入课堂只是为了拿出勤表打电话,进来拍照也是一直照使孩子不愿意面对镜头……
2、我在替那个特别想去看戏的家长争取时,事实是一个爸爸已经同意我带着他的两个女儿出行,再加上这个男孩,我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还有另外各自大人三名,四人带着8个孩子,互相熟悉。如果还从正规死板的流程考虑我也不是不能理解,我的原话是:他妈妈同意我带着孩子去,为什么你(梁某)不让?于是出现了上述我的角度觉得是威胁的话语,我不愿意原本就是弱势群体的家长还要因此有可能承担孩子今后无法在社区上课的风险,所以做出妥协,当然这孩子最后还是家长带着跟来了,现场的眼泪还好没有太大影响,不然以我的实践经验,个人创伤是埋下的。
3、我是志愿者,不是你们的员工,而且我的邀请是在不为你们志愿上课的时间里,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还要被你们要求和约束?而且我和孩子们的家长沟通,一再强调(也写在家长同意书里)是我个人行为,就像我认识孩子们很久,上门做邀请他们去剧场玩一下,然后有个人跳出来说:不,你要听我的,不可以!我不明白为什么以及凭什么。

原本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也许我个人这种好心行为会牵扯到两方组织的一个拉扯,究竟结果怎样不得而知,毕竟大家立场不同,但对于公益教育的初衷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孩子。但今天的行为也再次验证我对于你们新负责人的行为预知一点都没错,在孩子们开心一个小时剧场体验都已经安全回家的此刻,我写下这些客观发生的事情和立场。表演课我会坚持去上,因为我最在意的就是孩子们的感受,而我们大人有时候的不弹性和究竟内心世界的真实想法我不得而知。你们会不会因此拿掉我表演课我不知道,但我不后悔我今天陪伴孩子们的一下午以及过往在你们这的三年时光,和我的8年志愿者公益教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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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1 12:04:12 | 只看该作者
确实关系复杂,但是双方只要在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就不需要干涉到具体内容了。如果小塔的告知是明确的,且家长也都认识到;对方项目负责人需要确认后,只要再进行告知和建议就好。

可能双方出发点都是儿童安全,只不过关注角度不同。

我觉得有既然告知大家了,就有必要作为合作机构,就机构和机构之间通个电话,说一下就好了。要不然会出误解的。
3
发表于 2016-12-11 22:55:15 | 只看该作者
喔,感觉社区代理了家长的监护权么…………还是怕责任摊到他们身上啊~艾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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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2 10:54:55 | 只看该作者
蕾蕾豆 发表于 2016-12-11 22:55
喔,感觉社区代理了家长的监护权么…………还是怕责任摊到他们身上啊~艾玛~ ...

昨晚和他们活力学堂项目负责人沟通了,经过双方理解,对方远比东坝这里的这个人更能共情一些,但是在社区全权代理这个事情上,貌似是一种认知。
我问过如果我在周日或者周中任何不是孩子们去他们那里上课的时间做邀请,是否要报备,回答:是
我问说如果是居委会或者别的机构组织做邀请 ,是否要报备,回答:对方是机构,所以应该是对方风险能够转嫁和承担的意思。
我问说他们怎么看待志愿者的“志愿性”,回答是作为机构的管理,应该也要对志愿者有所“管理”,这个貌似和最早我的一个想法类似,但我现在的想法是掌握好一个度的“志愿属性”,但志愿即志愿,不违背人性的原则下,不该受控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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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2 11:11:36 | 只看该作者
含笑幻子 发表于 2016-12-11 12:04
确实关系复杂,但是双方只要在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就不需要干涉到具体内容了。如果小塔的告知是明确的,且家 ...

正因为知道出发点都是考虑到孩子安全问题,所以我事后一直是合作的,事中的口角也是因为觉得对方项目负责人出现的情绪威胁导致的,事后我这里已经和他们课堂负责人(应该是东坝负责人上级再上级)沟通了,目前尊重组织给出的任何决定。
不过我们双方也说明的很清楚,根本原因是因为现在东坝项目不像之前那样充分沟通,累积的沟通问题导致了今天的结果。我作为一个知道公益机构出行安全流程的人,没有先和他们沟通的原因我明确告诉他们是因为对项目负责人的不信任导致的,他们负责人希望今后是多多沟通,回复到先前的充分。因为在我发布这封信之后我得知他们和东坝我们的负责人建议暂时不要让我进入课堂,这点我也是觉得还蛮好笑的,但是我能理解我的这种行为给他们造成的隐患和担忧,但是还是回复到我和他们这次非事件就志愿者本身的约束事情的沟通,我觉得大家彼此都还没有一个很好的标准来拿捏,在公益机构里的志愿者究竟应该如何管理的问题。


昨晚的沟通结果是他们周一、二还会在沟通一下,周三这个负责人和东坝梁某碰面再把我这里的反馈进行一个沟通,如果对方愿意我是很乐意双方坐下来再次协商,并且我表示今后再有这样的事情,基于如果双方能沟通顺畅,我会按照他们的要求做事前申请。不过,如果沟通还是不畅,我可能就不以东坝上课的老师也不以阳光志愿者的身份介入,鉴于都要替双方组织考量,我觉得法律角度上找个社区无法干涉太多的身份介入,会可以真正为孩子们安排好事情才是我的首要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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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11:58:11 | 只看该作者
小ta 发表于 2016-12-12 10:54
昨晚和他们活力学堂项目负责人沟通了,经过双方理解,对方远比东坝这里的这个人更能共情一些,但是在社区 ...

这个社会人人自危啊~~志愿属性这个感觉还真是个盲区啊~~他们顾不好就给一刀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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