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喜讯!!!!!!!!!!!!!!!... | 梦想 | 2006-08-21 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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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俱乐部的汇蕾项目已经被民政部牵头举办的“社会公益示范工程”评为入围项目,并继续参评十佳项目。该项评比颁奖会在9月6号的上午在人民大会堂浙江厅举办,我已经收到了邀请函。让我们一起为阳光取得如此大的成绩来欢呼吧,并祝愿汇蕾项目能评上十佳项目。 社会公益示范工程组委会 邀请函 尊敬的 先生/女士: 榜样公益系列活动组织委员会邀请您出席9月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首届“社会公益示范工程”颁奖典礼。 “社会公益示范工程”调查、评选表彰活动,是“榜样公益”系列活动之一。该活动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等多个部委的指导下,由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市长协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NPO信息咨询中心等14家有影响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共同发起,并得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新社、中国新闻周刊、中国经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新浪网,搜狐网等全国主流媒体支持的一项大型公益评估活动。 “社会公益示范工程”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我国各类公益项目,建立中国公益项目档案数据库,并通过调查核实与分析评估,对征集项目进行综合排名和评选表彰。 这将是政府指导、各大公益组织联合主办、各大媒体高度关注下的中国公益事业的一次里程碑式的盛会。届时,党和国家领导人、民政部及有关部委领导、中国著名公益组织和国际组织代表、地方政府领导和社会名流将出席表彰大会,数十家新闻媒体将作全面报道。会上将给获奖的公益组织、企业单位颁发证书、奖牌并与领导合影留念。 我们期待您的参与! 谨此奉邀,请您拨冗出席。 榜样公益系列活动组织委员会 2006年8月16日 社会公益示范工程颁奖典礼 议程安排 一、 会议时间:2006年9月6日上午 二、 会议地点:北京人民大会堂浙江厅 三、 指导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四、 主办单位: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 中国红十字会 中华慈善总会 宋庆龄基金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国市长协会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 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 NPO信息咨询中心 五、 承办单位:公益时报 六、 议程安排: 8:45 — 9:15 嘉宾签到 9:15 — 9:30 在浙江厅合影(合影人员为领导、嘉宾、获奖项目代表、入围项目代表,大会正式开始前循环播放获奖项目 宣传片) 9:30 — 9:35 主持人开场白 9:35 — 9:40 民政部领导讲话 9:40 — 9:45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领导讲话 9:45 — 9:50 公益时报社领导讲话 9:50 — 10:00 向荣获首届社会公益示范工程入围项目的代表颁奖,期间播放项目宣传片,并邀请获奖项目代表发表感言 10:00 — 10:50 向荣获首届社会公益示范工程十佳示范项目的代表颁奖,期间播放项目宣传片,并邀请获奖项目代表发表感言 10:50 — 11:20 向荣获首届社会公益示范工程最佳合作伙伴奖的代表颁奖,期间播放项目宣传片,并邀请获奖代表发表感言 11:20 — 11:30 嘉宾代表讲话 11:30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七、 拟请领导: 1、 周铁农 全国政协副主席 2、 彭佩云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会长,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3、 姜 力 民政部副部长 4、 黄跃金 统战部副部长 5、 张世平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 6、 徐瑞新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会长 7、 杨建昌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常务副会长 8、 李德运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 9、 鲍培德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10、 郭长江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11、 董华伟 中华慈善总会秘书长 12、 陶斯亮 中国市长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13、 曹炳良 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 14、 李 伟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秘书长 15、 涂 猛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长 16、 宋立英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副秘书长 17、 刘 崴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 18、 黄浩明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19、 竺新原 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20、 刘雪冬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 21、 刘京扬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秘书长 22、 赵 艳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副会长 23、 苗 霞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理事长兼秘书长 24、 冯晓丽 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25、 赵蓬奇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八、 其他嘉宾: 1、 来自学界的代表 2、 来自企业界的代表 3、 来自全国各大媒体的代表 [拟请媒体名单: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台、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湖南卫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经济观察报》、《中国经营报》、《中国新闻周刊》、《人民政协报》、《21世纪经济报》、《第一财经日报》、《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京华时报》、《新京报》、搜狐网、新浪网、第一视频等。 |
啊 | 菠萝静儿 | 2006-08-21 2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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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早没信了呢? 原来在事隔将近一年之后,我们成为入围项目了,恭喜恭喜阳光! 继续好好做事吧! | ||
政府,是有责任的 | 小律 | 2006-08-22 01:23 |
有汇蕾这样的项目存在,政府是有责任的。 保障未成年人享有宪法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难道不是政府的责任吗? 实施均衡的义务教育,难道不是政府的责任吗? 保障教育经费供给并合理流动,难道不是政府的责任吗?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被边缘化,是政府的教育制度、财政制度造成的,改变体制是釜底抽薪,汇蕾这样的公益项目只不过是扬汤止沸。 有一天,政府的履行了自己的责任,让不同户籍的孩子享受到同权的基础教育,汇蕾这样公益项目显得没什么必要的时候, 当是特大喜讯。虽然,有些阳光们可能会比较失落...... | ||
嗯,政府该干的事情多着呢。 | 原子 | 2006-08-22 08:17 |
小律不要这么义愤啊,现实就是现实啊:) 聊胜于无啊。 | ||
恩 | chenyan | 2006-08-22 10:07 |
显然这还是个好消息的!!! | ||
不管如何 | 懒兔子 | 2006-08-22 11:28 |
真是个好消息,毕竟是对阳光的一个肯定吗 | ||
祝贺一下 | 若若 | 2006-08-22 11:36 |
现在阳光还是有存在的必要的,这是对阳光的肯定 到不再需要我们的哪一天,我们再大大的庆祝一番,庆祝我们转型--转成纯腐败型 | ||
真是个好消息呢! | 醒醒 | 2006-08-22 13:07 |
大家共同努力的成果,每个阳光都出过力的,哪怕是只注册过ID,没参加活动的阳光成员,也是尽了微薄之力的, so,感谢每个人的努力吧,心态平和些,想想自己的贡献与付出,不应有人感到失落!:) 反正偶高兴,高兴!大大的高兴!哈哈 | ||
的确是件高兴的事! | 奇门遁甲 | 2006-08-22 22:07 |
那就让我们拨冗参加吧:) | ||
需要阳光这面继续做些什么吗 | Tony_Lin | 2006-08-23 10:09 |
还是就等这评比结果。 | ||
高 | 扫地老僧 | 2006-08-23 12:45 |
兴! | ||
开 | 胡小搞 | 2006-08-23 17:41 |
心~ | ||
蹦一下蹦一下 | 琪琪* | 2006-08-23 18:19 |
真是好消息,难怪那么多惊叹号。 不管结果如何,阳光青年们,都值得表扬一下,这可是咱们的成果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