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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ykkshijiazhuang2006-05-27 15:59
一方面是受人之托,另一方面也是我自己在阳光安家后很久以来的想法 - 就是把我这几年触网携程以来零零散散贴在各处论坛上的帖子归拢到一处。阳光是我的家,我还是阳光的店小二。今儿礼拜六,就搬过来了。



今天物业催我交费,我给回了封信 ykkshijiazhuang2006-05-27 16:06
其实我也不是想赖帐,一则我不是爱赖帐的人,二则我交物业费都可以报销。我在大连的家交物业费没人给报销也没拖过一分钱。可是这物业也太差劲了,还往我门上贴条说要停我电,叫我忍无可忍。

致东海物业公司:
你们在我门上贴的恐吓条我是看到了的。你们说我欠缴物业费我是承认的。可是我还要提出如下异议限你们三日内回复的,否则本人还是有理由继续拒缴费的。

至于你们威胁我要停电我是非常遗憾的,你们口头吓唬吓唬我不用承担民事责任的;但是写成白纸黑字还加盖公章那就是很不妥的,我还是要劝你们先学学法律知识再认真做事的:首先你们要知道你们是没权停业主电的,那样做是违犯民法的没准要坐牢的;第二你们的行为是已经构成了恐吓罪的,我是有权控告你们的虽然暂时是沉默的。

本人欠缴物业管理费原因是如下的,还是希望你们认真听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

1. 从1月份至2月份1109室的煤气炉是经常出故障的,多次打电话给你们物业你们是没解决的,不但没解决问题对我还是不理不睬的。
- 此事1月份来收费的大姐还是知道的,她当时是把我陈述的拒交理由记在本子上的。2月份上述问题没解决本人是继续拒缴费的,收费的大姐是仍然把问题记录在了本子上的。鉴于此我认为前天某主任当众说我反映的情况他一概不知是纯属耍赖的。耍赖是恶化物业与业主的矛盾的也是没有用的,那和吓唬人一样是根本不解决问题的。

2. 本人所在的楼层走廊是没有电的,本人曾多次提出希望你们能够解决的,可是你们一直没解决和上件事是一样的。
- 收费的大姐倒是向我解释了个中理由的,你们物业的困难我是能够理解的。可是我们摸着黑走路开门也是很困难的,我们的困难和不方便你们也要理解的。光理解是没有用的还要解决问题的,不解决问题再来收物业费还是不会痛快的。

3. 你们物业是应该与业主签个服务公约的,该提供的服务改承担的责任是应该写明白的;哪些东东坏了属于免费维修哪些西西要收费的,都应该按国家规定写清楚不能够胡乱来的。以上的要求也是曾多次向你们反映过的,可我还照样至今是没得到任何答复的。

4. 你们物业的收费标准偏高那还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要收费就该让交费的心里明明白白的。收费的许可标准依据还是要让业主知道的,那些是应该写在合同里才有法律效力的。否则就属于乱收费那样是很麻烦的,你们麻烦我倒无所谓提醒是善意的。

5. 电梯和走廊的卫生还是要搞彻底的,借口某些居民素质差还是不很妥当的。

6. 这年头大家挣点钱都不是很容易的,想让别人痛快交钱就该把服务做到位的。至少应该公开个咨询电话好叫人随时找你们的,反映给你们的问题是应该及时解决的。实在是解决不了也应该限日答复的,比方为了预防非典啥的我们也能原谅的。无故不解决问题无限期不答复是很恼人的,业主恼了的结果就是不爱交钱的。

上述问题还是希望你们尽快答复的,我脾气很坏我知道但我是很讲理的。我讲理希望你们也讲理才能相安无事的,否则打起官司你们麻烦我也是没时间的。

最后既然是公文就还是要讲礼貌的,此致革命的抗非典敬礼那还是免不了的。

1109业主
2003年5月14日
贬死小日本ykkshijiazhuang2006-05-27 16:09
倭寇的一个上联:
日本东出 照遍四国九洲 神州圣土 囊括宇宙地球

TNND小日本!我先抛一砖头让它头破血流,阴阳平仄也顾不上了!同志们继续砸玉石,越硬越好叫它粉身碎骨——:

善性西邪 恶满千秋万册 野心若揭 自遭天诛地灭
我的爱人ykkshijiazhuang2006-05-27 16:12

爱人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我是相信缘分的,也相信一见钟情。说来真有些巧,和爱人结婚那年,他的阴历生日和我的阳历生日刚好是同一天,好像冥冥之中就昭示了他的阴就是我,我的阳就是他,他的阴就是我的阳,我的阳就是他的阴,我们是依照天意阴阳结合成为完整一体的,我们是命中注定的夫妻。

爱人和我都是水瓶座的,阳历的生日差7天。可是他家习惯用阴历过生日,我则习惯用阳历过生日,从来不注意自己的阴历生日是哪天。那年秋冬正值热恋,12月的时候公司分给我们准备送客户的台历挂历,拿到日历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查一下他的腊月生日按阳历是元月的哪天,结果竟发现那年他的阴历生日和我的阳历生日是同一天。过生日的时候,和朋友们说道那天是我们两个人的生日,他们都觉得巧得不可思议。到了秋天,我们就顺理成章地结婚了。

爱人和我结婚的时候才25岁。他6岁上小学,21岁大学毕业。认识我时他24岁,在我眼里整个一小土豆似的小男孩,长得又黑又瘦又丑,一笑满嘴的牙都露出来,倒是挺活泼可爱。多年以后,到了石家庄的某天,看着属下这几个二十五六岁的男孩成天心无旁鹜地光知道玩,甚至谈恋爱的动机和目的也纯粹是玩,就想起爱人和我结婚时25岁。不知为什么忽然有些感谢他,感谢他在别人贪玩正酣的年龄里就娶了我,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家;又有些心疼他,早早地就担负起一个丈夫的责任,必然舍弃了很多单身的自由和乐趣,不知道他心里有没有过不平衡?不知道对于一个女人是生命的全部的家,在一个男人心目中究竟有怎样的地位?不知道这么些年来,我与家庭给予他的幸福和欢乐是否足以抵消责任与义务带来的压力和疲惫?

结婚好多年了,恋爱时的那种如胶似漆早已成了风中的回忆,取而代之的是平淡而实际的关怀和体贴。有时候想起恋爱时节曾有过的浪漫朝夕,怀恋之余多少有点唏嘘今非昔比,慨叹丈夫和男朋友的差别种种。但是潜意识里,还是觉得结婚多年以后也能象恋爱时般把太太哄得团团转的男子多少给人做“秀”的嫌疑,太会讨女人喜欢的男人未免缺乏安全感,所以心底里对爱人的变化其实并没有多少埋怨。女人嘛,要是爱自己的男人,就总会想方设法在内心里包容他的一切过失和缺点、珍藏并弘扬他的一切优点和可爱,好让自己心安理得地把自己爱人当天下第一好男人来爱。

谈恋爱的时候和现在一样,俩人都要常常出差,每一次出差回来我们都要给对方带一份小礼物。刚认识的时候我们俩的公司都在国际酒店办公,记得有一天早上他告诉我可能要出差去烟台,但是不确定。午餐时间在电梯里见到他的同事们却没见到他,就猜到他一定是出差了,但还是忍不住向他同事们问起了他。他同事们就集体拿我开心,说他回不来了,以后就调到烟台了什么的,我就笑着回敬他们“我才不信呢!”,心里觉得很甜蜜。曾几何时,连等待爱人的归来都会是那样的一种幸福?

不过绝大多数时候出差,爱人和我总要互相接送的,无论是到机场还是到火车站——此举曾经遭到全体他同事们和我同事们的反复羡叹。后来渐渐地,好像是在结婚后,此举就转变成了只送不接,出差归来的日子改成做好对方爱吃的饭菜在家里等着,而且无论多晚都要等到对方回来再一起吃饭。比起到机场或车站去接,明显少了几许浪漫的气氛,却多了几分实质的关怀,究竟是失还是得呢?最奇怪的是个中的变化过程,竟然一点点的痕迹或印象都没有,就那么不知不觉悄然地改变了一个重要的习惯,回头想来多少有些玄妙的感觉。

刚刚坠入爱河的时候,爱人和我当然也没少说诸如“你说我世上最坚强、我说你世上最善良”之类的痴情话语。其中最满足我虚荣心、最让我洋洋得意也因此私底下最念念不忘的,就是他说的他第一次见到我时就有“惊鸿一瞥”的感觉。据他说早在我认识他之前他就认识了我,在国际酒店的餐厅里见过我第一面,此后曾多次见到我并暗暗地留心观察我到底是哪个公司的;还说终于确认我所在的公司是因为有一次在电梯里,我的一个女同事——最后促成了我们相识的他的大学校友——就曾经把我介绍给他,而我对此却全无印象。所以尽管他一再反对,我还是固执地把我们真正一起吃饭一起玩、真正互相认识的5月17日当作我们相识的纪念日。而其实这么一个所谓纪念日,也仅仅是被我在心里默默地念叨而已,从来没有刻意地拿来庆祝。

后来爱人去了另外一家公司,可是我们仍然只要不出差就每天一起上下班,因为仍然顺路。晚上下班的时候,我经常要打车从国际酒店去他公司所在的珠江国际大厦接他,或者到那里等他下班再一起走到人民广场乘公共汽车。有时候中午我会打车或狂走一公里到他们公司和他一起吃午饭,再打车回公司,因为当时他们公司就他和他们经理俩人,中午动不动就剩他一个人。再后来我们公司搬到了森茂大厦,我们更是雷打不动地只要不出差就俩人一起上下班。我的好几个同事都和我说起曾经在人民广场见过我和爱人一块儿等车,笑我们俩总是亲亲热热地拥靠在一起,笑我在大街上都能做一副小鸟依人状。

记得有一次下雨,爱人和我一起打车上班,车从中山路拐上新开路后,到了黄河路十字路口没法左拐,司机就把车停在黄河路加油站门口让爱人下车,然后接着送我去森茂大厦。爱人在那里下车要横穿新开路到对面,再横穿黄河路才能到珠江国际大厦,还好那天雨下得不大。出租车等绿灯的功夫,我就一直向窗外望着马路上爱人的背影,车子拐弯上了黄河路,我还在扭头看,直到看他安全地过了马路进了大楼才扭过头来。出租车司机就问我,那是你对象啊?我说是。大连话里的对象既可以指谈情说爱的恋人也可以指结了婚的夫妻任意一方。出租车司机就说,真羡慕你对象啊!我听了一愣,不明白他羡慕什么。那司机就说,我就看你眼睛从他一下车就一直盯着他看,看了那么长时间!要换了俺对象,没准儿连一眼都不看我呢!我听了只是笑一笑,不知道该说什么,心里却觉得很甜蜜。

到了现在,结婚已经那么多年,回首那段充满激情而又浪漫缠绵的恋爱时光和新婚阶段,或多或少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不是过来人很难想象那时候两个人何以会做任何事情都时时刻刻沉浸在甜蜜和幸福中,大到生日节庆、出差迎送,小到买菜做饭、逛街游玩。每一份小小的爱意都彼此念念不忘,每一点小小的关心都彼此默默珍惜,每一次离别后的等待都充满了热烈的期盼,每一刻聚首时的相处都充满了温馨的情趣。到了现在,那所有的含情脉脉激情滚滚都已归于平淡的和谐与温存的默契,唯一保留到了现在的,就是出差时每天至少一个问候电话的习惯,和偶尔心绪不平静时就没完没了煲电话粥的习惯。

然而对于我而言,有一种感觉却是从我们相识以来就丝毫不曾变化过的,那就是,爱人在我眼里始终是一个大男孩——我好像一直在看着他长大。偶尔这种感觉也让我觉得累,让我觉得无依无靠,可是转瞬,念及他为了这个家所付出的一切努力,内心里即刻充满了对爱人的感激,以及对命运的感激。

爱人做出任何决定的时候,我都从来没有反对过。毕竟能嫁给他,还是了解他的本质的,而且可能因为同是水瓶座的,俩人的个性有着太多的雷同。正因为这份熟悉到骨子里的了解,我总是觉得,作为一个男人,他已经承受了比我多得多的不堪的生活重负。同样是面对着工作与未来的压力,我所经历的彷徨与执著、无奈与自信、沉重与超脱的煎熬磨练,他其实是在加倍地经历着。有些负担与责任,我能够轻轻松松地以我是女人为借口去逃避,而他却除了承受别无选择。他已经很累、很难了,我不想再往他疲惫的身心上添加任何额外的负担,就只有去包容他,包容他的任何决定和想法,即使有的并不顺遂我心意。

去年,爱人执意要去上海发展,我没有反对,尽管我内心里是那么那么喜欢大连、那么那么习惯了以大连人自居。后来他就去了,正值公司把我派驻华北区,两个人就过上了一个在上海、一个在石家庄、家却在大连的奇怪的三地分居生活。后来他告诉我他决定留在上海,并决定报考同济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我就以为我迟早也要去上海了。尽管一想到搬家,心里就那么不情愿,可我还是开始准备过完今年春节就去上海找工作。看着他着手整理在大连的公司,那其实凝结着我们两个人的全部心血和财产的公司,止不住惋惜和心痛。

到了今年的2月,爱人就告诉我他打算从上海撤离,我心里其实是有些高兴的,高兴我不用搬家离开大连,可是另一方面,又为那个都到了而立之年还不定性的大男孩操心,不确信他是否真的已经认准了自己的方向。后来到3月份,直到同济大学第三次催他去面试,最后一次是特意为他安排的,他都决定不去时,我才相信了他——我太了解这个辛辛苦苦考取的MBA在他心目中的份量了。我只问了他一句话:为什么不去上海了?他回答说:因为不想放弃。我就再也没有多问。那一刻,那一句话,让我觉得,这个大男孩比以前成熟了许多。

前不久有一天,爱人和我聊起电影《魔戒》,说里面有一个镜头让他看得流泪了,就是影片的最后,主人公说:我们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那么多次有人打退堂鼓的时候,我们都没有放弃,而是坚持下来了。我没有看过《魔戒》,不知道原台词是不是这么说的,只记得爱人接着说,我希望有一天如果我成功了,我也能够对别人这么说,我之所以能够成功,没有别的,只是因为没有放弃。我默默地听着,默默地为这个大男孩的成长而欣慰。我明白爱人所谓的成功和时下所谓成功人士的概念是什么,至于他是不是最终会成为一个“成功人士”对我而言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看到他能够比以前更沉静而从容地安排生活、决定取舍。

除了诸如此类算是比较重大的决定外,爱人和我之间交流最多的就是为人处世的感悟了。谈恋爱时养成的煲电话粥的习惯,持续到现在,内容早已经不是卿卿我我的绵绵情话了。有时候他在电话里向我慨叹:我只不过是想做个好人,怎么这么难?而我则会说:我只不过是想做个正直的人,怎么这么难?

爱人和我相互类似的个性使我深深地懂得他身处生意场的艰难和困惑。平心而论,我觉得爱人和我都选错了职业——他不适合做生意,因为太善良、优柔;我不适合做销售,因为太简单、感性。我们彼此之所以都能够坚持到现在,皆因了个性中坚韧的一面。现实能很大程度上磨练一个人的天性,但是真正让人脱胎换骨地摒弃个性中与生俱来的固有本色,还是太难太难了。不能说做生意的人个个都老谋深算、心有城府、唯利是图、心黑手狠,但是换一个角度说,显然老谋深算、心有城府、唯利是图、心黑手狠的人做生意比较容易“成功”。

既然深谙爱人的个性,也就能够将心比心地觉得生意场上短兵相接的竞争游戏对于我而言太残酷,对于爱人也就是同样地难于应付了。有时候,某种程度上我庆幸自己是做销售的,因为正是这一职业使我拥有了能了解、理解并包容自己爱人的胸怀,使我能够做到不去向自己的男人做任何苛刻的物质索取,使我懂得在适当的时候作一个阿Q为自己已经拥有的财富感到知足。

我想很多人对生活感到不满足是因为他们有太多太多的需求和愿望在现实中无法兑现——这也难怪,既然据说对现实的不满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因素。我也一样,我的心底也潜藏着许多许多目前无法实现的愿望。 但是,我却不希望自己因为过多地关注自己所没有的而变成一个唠唠叨叨喋喋不休的怨妇,所以很多时候,我都尽可能把心思用于珍惜自己的所得和所有上,包括珍惜这个上苍赐予我做爱人的男人。

爱人和我认识的时候,我们俩就都是做销售的,后来他做生意我继续作销售,这就注定了我们俩都要频频出差、过着聚少离多的生活。结婚这么多年,爱人和我从没有象模象样地吵过架,据有人分析就是因为我们见面少。世界上的事情有时候就是奇怪,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可能没有房子,却立刻就会有一个家;一个男人加一个女人组成一个家,人数还是从前的那两个,本质和概念却与从前大相径庭。对于我而言,家的重要胜过了所有的一切,有家的感觉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的精神支柱,尽管我的这个家很小很小,只有两口人。大概多数女人是和我持同样想法的吧。

不过,既然夫妻原本是陌生人,那么总归从陌生人变成亲人是需要一个过程的。爱人和我虽然从谈恋爱的时候就比较默契,但是能够相处到现在这样水乳交融的地步,除了得益于彼此的个性,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我们相互的努力和牺牲。爱人和我最不相通的地方就是他亲情观念很淡薄,而我从小就生长在很注重亲戚往来的家庭里。我家人很喜欢走动,从我结婚起就差不多每年都跑到大连来看我一趟,我的姑姑姑父和伯父伯母也从外地来我家住过,对此我很习以为常。相比之下婆家人来的次数就很少,每次都是经过我极力而一再的邀请才会来。我理解他们固然是怕给我们小两口添麻烦,但是另一方面又觉得他们不太注重亲情往来。对于家里来亲戚时爱人的表现,我也曾经是很不满意的,觉得他不够热情不够殷勤。后来,是在经历了我父亲在我家大病一场住院半个多月一事,我才改变了认为爱人不注重亲情的想法。那段经历让我觉得,男人没必要象女人一样在亲情往来这一类家事上表现出刻意的热情和殷勤,只要能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就行了。

爱人即使是自己最爱的人,也不可能是样样事情都做得百分之百合乎心意的完人。恋爱中的激情会使人包装自己掩饰缺陷,表现出异乎寻常的聪明智慧勤劳热情善解人意等等优秀的一面,但是毕竟异乎寻常的状态不是常态,毕竟在漫长的一生里人大部分是生活在常态里的。这个道理人人都明白,只是真正用心去消化到生活中就需要一番努力和功夫了。我是一个平常的女人,既没有出众的姿色又没有超人的智慧,从小到大也就没有任何特权要求天下男人来宠我惯我,所以只好反过来惯我的男人,想方设法地理解他、包容他、呵护他,拼命把他想成一个可爱无比的男人再心安理得地去宠去爱了。没办法,命该如此。

近一年多来,我一个人在外地,一个月才能回一次家,常常很想家,常常因为回不去家而觉得很无奈。多数时候,我会靠上网或读书来打发余暇,偶尔也到一个固定的经常去的咖啡厅喝一杯酒或饮料;而有的时候,则会打开电脑,盯着被我做成桌面主题的爱人的照片偷偷地微笑——照片上是一个可爱的大男孩,慵懒地躺在沙发上,穿着深色格子的套头休闲棉衫和牛仔裤,一只手耷拉着拿个遥控器,另一只手搭在沙发背上,眼神因为是在看电视而没有朝向镜头,脸上是惯有的略带调皮的微笑,很无暇、很纯净、很可爱,很难想象他是一个做生意的人——那是我有一天傍晚随手偷拍的照片,因此很本色。而有的时候,我也会移动鼠标一点一点在屏幕上反反复复地描画照片上爱人的轮廓,描画他的眼睛、鼻子、嘴巴、耳朵和手,想着在我的母语里,“思念”与“描绘”是同音同形词。

没办法,我的爱人在我心目中就是这么可爱! 尽管他显然不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对于我却是任谁都无法比拟的天底下唯一一个值得毕生去珍惜的最好最好的我最爱的爱人。


2003年5月于石家庄
(5月是我们相逢的月份,也是我们迁入自己房子的月份)
独自在外的时候,你也会想家吗? ykkshijiazhuang2006-05-27 16:50

独自在外出差或旅游的时候,你也会想家吗?
想家的时候,你会心平气和地面自己的心情、而不觉得自己太脆弱吗?
你也曾象我这样一年四季没完没了地出差吗?
你也曾像我这样终日生活在一个既没有家、又没有好感的城市里吗?
想家的时候,你也会像我一样,独自坐在异乡的咖啡店里、喝一杯叫做“桂花飘香”的酒吗?

朋友小真那天问我:是不是每次出差,都觉得象受刑似的?
我说没至于。
后来每次想起她说的话,都越来越觉得那句话太毒,一针见血地毒。

仔细想想,以前哪次出差不是尽可能地出短差呀!从周一到周五走一个礼拜,都算是长的了,到了周末哪怕是赶半夜十二点的航班也要回家。在家睡觉才香啊。十个星的酒店也没有家的温暖呀!其实出差在外,多一天就会多挣一笔可观的补助;有时候赶上全国性质的培训、年会什么的,公司还会特意通知我们可以在开会的城市逗留、自由活动,会议结束当晚的住宿费用仍然由公司负担,可我哪次不是毫不犹豫地当天就赶回大连呀。

每回独自出差走时的那份不情愿、每回送爱人到机场或火车站时的那份无奈、每回盼着回家或等爱人回家的那份煎熬,可不就跟受刑似的吗?

这个名叫桂花飘香的酒是淡淡的香甜带点淡淡的清苦的味道,与我回忆往事的情绪极其协调。

以前,谈恋爱和刚结婚那会儿,爱人和我都做销售,负责的区域里都有东北。两个人就常常合谋同一个时间里到同一个地方出差,去度几天临时蜜月;真有几次就赶在了一起。

记得那次到长春,是在很冷很冷的冬季,爱人先到的,就打电话给我,说咱们好久没游泳了,你来时把咱俩的泳装都带上。结果那几天,偌大的香格里拉游泳池就给我们俩开了专场,真过足了入秋以来因没法到海里游泳而攒下的水瘾。哈!那么好的主意,得亏他想得出来!平日独自出差的时候,哪有这份闲情雅致呢?

还有一次是一起出差到哈尔滨,正赶上快要过春节了,兆麟公园的冰灯如火如荼地热着呢。那年冬天嘎冷嘎冷的,兆麟公园门口却有一个人赤裸着上身、只戴着耳套傻站着,好多人经过他身边都友好地打招呼。过后看黑龙江日报,才知道那人是挑战寒冷的勇士,后来好像还上了吉尼斯纪录。爱人和我在冰天雪地里看冰灯、照相、滑冰梯,捂得严严实实的还是冻得哆哆嗦嗦。照出来相片笑容极怪,每回看都能想起一个姓全的黑龙江作家写的抗日小说里讲道冻死的人表情都是笑着的。我想那天我要是冻死了,表情估计就是照片上那份惨烈的笑。好在那天,我们趁身体没完全冻僵、尚能活动的时候就钻进了好不容易才打到的出租车里,上了车也冻得说不出话来,握着手互相搓着傻笑。

后来一次是去沈阳,那次是我先去的,做一周被称为Roadshow的设备巡回演示,同行的有北京来的俩工程师和一个司机,四个年轻人凑在一起,一路上就享受了平日独自出差尝不到的那份热闹气氛。后来他们仨男的一致说,回公司后要提俩建议,一是出差要允许俩人以上同行,哪怕补助一人分一半;二是Roadshow要至少配一个女的,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结果到最后一天,爱人也到沈阳出差,吃晚饭时我就不能和他们在一起了;第二天,本来说好了四个人一起回大连的,我却改了主意告诉他们我宁可自己掏钱坐火车,下午和我爱人一起走;他们就威胁我,说我这个大连人临阵逃脱,害他们仨下了沈大高速公路就得瞎走,迷了路责任可全是我的。我坚决地没有屈服,把他们打发走了。结果那天那几个衰人就折磨我呀,走半道儿看见个路标就打手机骚扰我,那可是漫游啊,害得我那个月手机费到底是超了公司的报销标准;那天他们的最后一个电话是轮流打过来的,一致声色俱厉地批评我轻友重色,说以后Roadshow还是不要女的好,女的意志不坚定、稍一受诱惑就背叛了组织。

后来换了个公司,负责的区域就变了;爱人也从原来的公司出来了。仍然俩人都常常出差,仍然过着离多聚少的日子,却再也没有了一起出差到一个地方的机会。今年是被公司彻底甩到了石家庄,连回家的机会都少得可怜了。

好多人就问,你那么常常出差,放心得下你老公啊?
我就笑着说,由他去吧!给他自由!只要我回家时候他陪我就行。
对于这样问的人,我相信他们是善意的,但是我懒得认真地回答他们。
不过我这样回答的时候,也不完全是开玩笑,至少一半是认真的。
这个世界充满了五花八门千奇百怪数不胜数的诱惑,无论对于穷人还是有钱人都一样。所以爱情有时候是需要坚持的。他能坚持是他的造化,也是我的福气;我能坚持是我的造化,也是他的福气。这和我们是不是天天守在一起没有太大的关联。我也不愿意出差,那谁讲话了,出差就跟受刑似的;我也想天天厮守着爱人,可是天天厮守着爱人也未必守得住爱情,不如就由他去吧。

从谈恋爱到结婚五年多,我们彼此都没有过海誓山盟;举办婚礼的时候也没象别人似的录像,也没请主持人念誓词我们跟着念。这样看来等于我们俩没给对方留下任何揪住不放的证据,能不能白头偕老、天长地久,就全凭俩人的造化了。

目前为止,这爱情坚持得还可以。眼看着周围一对一对的朋友离了婚,我们老两口是朋友圈子里结婚最早、婚龄最久、最为和睦的一对。至于以后怎么样,就看以后的造化了。

独自在外,最想家的时候,肯定也是最不得意的时候。第一次喝“桂花飘香”的时候,就是被挫折感压迫得不能自已的那天。石家庄的天平日里就总是灰蒙蒙的,一年四季也见不着几个晴天,赶上那天有特大沙尘暴,大夏天的五点就彻底黑了天。以前是从来不喝酒的,那天进了咖啡厅,却只想拼命弄点儿反常的动静刺激刺激神经,就要了一盒烟;又看酒水单里有一样叫“桂花飘香”的酒,服务员说那是用桂花末儿和香槟调的鸡尾酒,不识烟酒的我是品不出烟酒的优劣好坏的,只觉得那名字怪好听的,就要了一杯。

喝着酒,给爱人打电话,又给上海的朋友打电话,一直打到手机没电。那酒的味道是淡淡的香甜略带淡淡的清苦,象极了独在异乡为异客、随时随地被思念远方和回忆往事的情绪笼罩的心境。第一次喝那酒的时候,清清楚楚地看见那酒上漂着一层细碎的白色桂花瓣。

北方是没有桂花的;桂花只有在江南才有。小时候只吃过桂花糖,没见过桂花的模样,也不知道桂花到底有多香,直到上武汉读大学才见到真正的桂树。开学时,阴历八月的武汉,正是桂花飘香的季节,那沁人心脾的香气从那时起就始终萦绕在我对武汉的记忆中。四年后离开武汉,就再也没见到时不时在梦里飘香的桂花,直到很多年后的2000年9月,在峨嵋看到满山的桂花飘香,才意识到那正是新学期开始的时节。

于是那天,第一次喝着这叫“桂花飘香”的酒,我的思绪就飘啊飘,又随着桂花香飘到了烟波江上使人愁的武汉,并从此喜欢上了这名叫“桂花飘香”的酒。

今天,我也一样喝着“桂花飘香”,想着我的爱人,想着点点滴滴涌上心头的往事,想着即将做不成大连人了,想着很多很多地方在你离开的时候以为会很轻易地再访、事实上却很难甚至永远不可能再访,比如我曾经生活了四年的武汉,和给过我生命中最美好记忆的三峡之岸一个叫秭归的地方。

忽然一个怪念头冒出来,我是不是要死了?只有要死了的人,才会有没完没了的回忆。
可是坐在异乡的咖啡店里,这个叫做回忆的东西就开始没完没了地纠缠着我。
那你说我该想些什么?
想大把大把的明天、想光明灿烂的未来呗!

明天?明天我还要去见那些我并不喜欢天天见到的客户。明天我还要去做那个我并不喜欢天天去做的销售。明天我还要继续在我不是旅游的旅途中奔波,为了那个不见得有多好、但我不能不为它牺牲很多自我的叫做钱的东西。而明天的明天,我就要离开我非常不情愿离开的地方。这样的明天有什么好想的吗?

我想我骨子里其实是个惰性很强的一个人。我一直不喜欢自己做了六年的销售,其实也是因为惰性吧。我不擅长到陌生的地方开始陌生的生活方式,我不擅长和陌生的人群很快地熟悉起来。一旦熟悉了陌生的地方和陌生的人群,我又会对他们产生极强的依赖感。我喜欢热闹,可是通常我凑热闹的方式是静静地呆在一边看别人热闹;我欣赏极了那些一到人堆里就能挑起热闹气氛的人。我动辄情不自禁地就陷入回忆,也是因为我骨子里的惰性吧,仿佛只有真正发生过的事情,真正划过我心头、刻下生命印痕的日子才是我生活的真正组成部分,虚无缥缈的未来我想都懒得想。

你也有象我这样不喜欢自己的时候吗?你也有像我这样觉得自己胸无大志的时候吗?

我又想起那些能随时随地让身体听从心灵的呼唤、随时随地拔腿就离开城市、宁可辞职也要随着灵魂的舞蹈游走四方的人,他们至少相信自己任何时候再回到城市都可以在城市中衣食无忧、还可以再挣足下次游走的盘缠。这样的自信应该是人生最起码应该具备的,因为这样的自信来源于对自己智慧与能力的自信。

再想想自己六年来在一天天重复着自己不喜欢的生活方式却从来没有下决心彻底地改变,就怀疑自己是不是根本连人生最起码的自信都不曾拥有过。这也是我不断陷入回忆的原因吧?

独自在外的时候,你也有想家的时候吗?
想家的时候,你也有像我这样脆弱的时候吗?
觉得自己脆弱的时候,除了象我一样去喝一杯让人心里更加充满思念的叫做“桂花飘香”的酒外,你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你也象我这样在夜晚的时候觉得网络那样亲切友好、有时白天走在大街上却觉得网络那么虚无缥缈吗?

2002年10月12日于石家庄
上海的老虎和大连的小猪ykkshijiazhuang2006-05-27 17:22

上海的老虎和大连的小猪都不是卡通片里的人物,也不是童话里的主人公,他们是我的朋友,都是我最喜欢最要好的朋友。

上海的老虎是男的,喊我姐们儿;大连的小猪是女的,叫我哥们儿。上海的老虎和大连的小猪是大学的同届校友,彼此认识,却素无来往;只不过分别是我的好朋友。

上海的老虎和大连的小猪都和我同一个民族,也碰巧同一个姓氏。据说我的姓氏是我们朝先民族的第三大姓氏,就难怪我所有同民族的好朋友都和我同姓氏了。上海的老虎和我是同乡,所以会讲我们母语;大连的小猪是在大连长大的,所以一句我们母语都不会讲。

上海的老虎是我在大连认识的。刚认识的时候没什么来往,只不过因为都一样是朝鲜族,又是同乡,所以有什么事情总会互相关照。后来有一天我到我原来就职的公司应聘,竟发现第一轮面试的考官是他。后来我们就成了同事,他在公司是比我早入职一年的前辈,对我诸多关照、教给了我很多东西;并且在很长时间里公司只有我们俩是同一个民族的,所以平素更加要好。我们的办公桌也是相对着的,曾经有三年多的时间,我们一直面对面地办公,一直到我离开原来的公司。

大连的小猪是我到现在的公司认识的。从报到的第一天就发现整个销售部几十号人里就我们俩是女的,互通姓名后发现不但同姓还是同民族,自然觉得很亲切;俩人聊得多了发现情趣也很相投,于是变得形影不离。无论是开会、吃饭还是坐班车,两人总是挨着;所以挨领导的批评也是一起挨。

上海的老虎是男的,性格却比较温和;既然喊我姐们儿,待我就像待自己姐妹,无论是业务上还是公司有什么户外活动,总是对我很关照。刚进原来的公司时,我还不怎么会用电脑,微软的所有办公软件都是他一点点耐心教我的。公司的业务入门时期,他毫无保留地教给了我很多经验。要好的同事们一起出去吃饭,多数时候都是他结帐。偶尔同事们一起出去看电影,他总会替我垫钱买好了票等我。无论是出去玩儿还是坐班车,只要我们俩中有一个不在,都会主动替对方担着所有的琐事。如果有什么事托他帮忙,肯定不用提醒他第二次,他会不停地和我确认直到给我提供最满意的结果。

有时候我犯了小错误,老虎也会当着大家的面很不客气地批评我。比如坐班车迟到,我原来的住处离原来的公司比较近,班车接我是最后一站;有那么一两次我出来晚了,班车就停在路边等我,我一边上车一边向大家道歉,老虎就虎着一张脸用我们母语教训我,同事们就都笑,说虽然听不懂老虎说什么,但是知道是对我表示不满,到这时候就能看出来我们朝鲜民族的男人天生骨子里都是大男子主义。

大连的小猪是女的,性格却比较豪爽;既然喊我哥们儿,待我就像待自己兄弟。吃中饭的时候,她总会替我在餐厅占个位置;吃完饭我怕水凉,不爱刷筷子,她总替我刷;虽然公司明文规定不许互相代替打卡,下班时她却动不动替我打卡,再到班车上替我占个靠前的位置,因为我怕晕车。有时晚上我们俩一起在外面吃饭或一起玩儿,分手的时候,她肯定要替我先打个出租车、记了车号、让我先走,并叮嘱我到了家一定给她手机去个电话,她自己再找个车走。有什么事情托她帮忙,她也会很仗义地热心相助,只不过动不动就忘记了我托她干什么。

对我不满或有些不太喜欢我的地方,小猪也从来都毫不客气地说出来。比如那次我为了人事部长说的一句话犯愁,她就当着一群同事的面说我笨,有什么想法直接跟人谈不就行了。结果那次我发现有时候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用她那种单刀直入的方法会有出其不意的效果。

后来我离开了原来的公司。上海的老虎请我吃饭,有时会让另一个原来的同事约我,等我到了约好的餐馆,会开心地发现他已经笑盈盈地坐在那里等着买单。大连的小猪请我吃饭,则会不由分说拉我就去,“走走走,请你吃饭;今晚给你老公自由。”有时候,大连的小猪也会到我家吃饭,大模大样指使我爱人去给她买两瓶啤酒。

在我离开原来公司一年多后,上海的老虎就调到了公司的上海事务所。再后来,我被现在的公司派到了石家庄。上海的老虎和大连的小猪就都难得一见了,只能常常通电话;无论是他们打过来,还是我打过去,总会没完没了地褒电话粥。每个月的长途清单里,单次话费金额以数十块钱计的,除了打给爱人的就是打给他俩的。

上海的老虎对我总是很耐心,即使是我半夜十一点打过去的电话,他打着哈欠也要接听到我主动挂机。大连的小猪则有时候嫌我烦,我打电话过去时她要是正困呢,就冲我嚷嚷“哥们儿,我得睡觉!明天我再打给你行不?”然后就挂机;不过第二天她肯定不会爽约,总会哄我到开心为止。

有时候上海的老虎打电话过来,问我吃晚饭了没有,如果我说没有,他就会劝我去吃饭,我说我什么也不想吃,他就会苦口婆心地历数不按时吃饭的弊端,并穷尽他多年的单身经验帮我想一样让我能有兴趣去吃饭的东西。有时候大连的小猪打电话过来,要是知道我还没吃晚饭,就会说“快去吃!快去吃!自己在外面哪能吃着什么可口的呀!随便凑合吃饱吧!等你回大连我给你送我妈妈做的泡菜!好了,等你吃完回来我再给你打吧”,然后砰地挂机。

上海的老虎和我说话从来都讲母语,那份亲切知心善解人意没有谁能代替。如果我心情不好,他就会慢条斯理地劝我,告诉我人活着应该懂得把每一天每一天过得开心,每一次他都会直到听我电话里的声音变得明朗些才肯放下电话。大连的小猪不会讲我们母语,却有着与我相同的秉性和爱好。如果我心情不好,她就会打趣逗乐。比如她会说,“哥们儿,你一个人在那儿闷吧?要不你就在那儿找个伴儿得了?”,紧接着没等我开口骂她,她就会嬉皮笑脸地自问自答,“也是哦,你不好那口儿就算了。”然后俩人会天南海北地神聊,侃侃电影、谈谈新书、讲讲笑话,直到心情也变得轻松。

得知我因为爱人去了上海所以明年我可能也要去,大连的小猪一副欢天喜地的样子,说“这下好了,我去上海有吃有住了;你在大连的房子还能留给我白住”。我刚要骂她没心没肺,她就换了副语重心长的口气,“唉 — ,谁让你爱情至上啊,我还能劝你留在大连啊?”

上海的老虎很早就开始百般劝说我阻止爱人去上海,他以自己的经验和感受现身说法,认为南方不适合他以及与他个性雷同的我和爱人。最近听我说爱人铁了心要去上海,他在电话里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你要来就早点来吧,趁我还没走多蹭我几顿饭把我吃穷……明年我可能回大连了。”听我无语,他又开始劝导我:“姐们儿,人活着有时候就得回避和漠视痛苦的感觉。谁象你,逮着个痛苦就玩儿命品尝,非把你那点儿痛苦琢磨透不可。算啥呀,不就搬个家吗?天又没塌下来。咱们都好好地活着,开开心心地活着,好不?”

上海的老虎和大连的小猪就是这样充当着我的快乐天使。他们过得也不容易,可是在我的生活中,他们总是毫无怨言地分担我的心事。
上海的老虎到上海后,曾经碰到很多不顺利的情况;并且由于种种原因,公司亏欠了很多他应得的俸禄。可是这些事情他从来不主动和我谈,只是在我问到的时候才会一带而过略微说起,他从来不向我渲染不如意的心境。
大连的小猪在成为我同事前曾到日本留学了两年,硕士学位读得好好的,却水土不服大病一场,令她忍痛弃学回国。这些她只和我提过一次,好强的她受到的挫折却肯定不是可以轻描淡写的。
可是在我面前,无论是上海的老虎还是大连的小猪,都表现出积极上进、乐观豁达的一面,不停地用他们的快乐感染着我、用他们的真诚温暖着我。

美好的人与美好的事,是人生最精彩的风景,刻画在心头永远都不会淡忘褪色,人生因而充满了感动。
可是再美好的风景也是不可以久留的,无论我多么伤感多么遗憾,有一些人都注定了或迟或早要淡出我的生活圈子,人生因而充满了无奈。
有一些人和有一些事,真的好想让他们长留在我身边啊,留在随时可以触摸得到的周围,却发现无论我多么努力,也没有什么比心头更近的空间位置,人生因而也充满了思念。

上海的老虎走了,大连的小猪不在,不善交朋友的我,心里多么依恋这些老朋友啊。可是人生也总是充满了意外,我只有不停地祈愿,当一个个心爱的朋友远离了我的视野时,身边还会涌现一个个新的朋友。

2002-10-23
欢迎欢迎歪姐姐呀呀2006-05-30 17:08
重温这些文字,闪光的记忆又沉碴泛起啊
嘿嘿说都不会话了&_&
谢谢呀呀的支持和鼓励。俺接着搬。ykkshijiazhuang2006-06-04 00:25

你坚持着你的游走,我坚持着我的爱情
—致一位陌生的朋友


你坚持着你的游走,我坚持着我的爱情,他坚持着他的梦想。
你是我通过网络感知的、不停游走着并给我感动的陌生人。
我是我自己,一个把爱情当作生命、无怨无悔跟着自己爱人的小女人。
他是我的爱人,一个为了梦想而疲惫、此刻熟睡在卧房里的三十岁大男孩。

我们都在坚持着对于自己的生命而言最为贵重的东西。
写下“贵重”两字,才发现先人的智慧凝结在这个词中。
贵重,宝贵而沉重,造词的先人用这两字的组合昭示给后人宝贵的东西之必然沉重。
有一些东西之所以宝贵,是因为你穷尽一生都不愿意割舍背弃;而既然终生都要坚持恪守,有时候就难免觉得太沉重。

男人的风采来自他们的梦想。
不同的男人因为拥有了不同的梦想而散发出个性的魅力。
一个没有梦想的男人,肯定没有女人爱他。
一个男人如果在诉说自己梦想的时候都不能感动女人,那他在女人眼里肯定没戏。

你的梦想是什么,我难以下一个准确的定义。
但我知道,你是为了你的梦想而游走的。
我从你的生存方式里品味着我所向往的遗世独立,
我从你的流水行文里捕捉着你所追寻的生命意义。

我的梦想是什么,我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
但是既然爱情是我的宗教,我就注定了跟随我的爱人,无论他走到天涯或是海角。
无论我离开他多远,都是为了更好地回到他身边。
我的梦想比起他的实在微不足道,正如我的生命比起爱情实在微不足道。

他的梦想是什么,其实已经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爱他,就得连他带他的梦想一起接受。
他为了他自己和他的梦想而活着,我为了我自己和我的爱情
即使此刻21世纪爱情已沦落为快餐,却依然是我唯一的宗教。

你放飞着心中的梦想一次又一次游走,我从你的出行里感受着生命的狂放不羁。
你宣泄着自由的美丽挥洒一行行文字,我从你的游记里领悟着自然的神伟魔力。
你缅怀着成长的年代独侃对音乐的见解,我从你对摇滚的解读里寻找到同龄人的共鸣。
你追忆着自己的初恋轻弹对春天的感悟,我从你在城市的迷离中遭遇到久违了的真诚。

我感动于你的执著,我关注着你的出行。
我默默地祝福那些驮伏着梦想或飞、或飘、或徒步行走,却永远让灵魂与身体同在的人们。
有一天我通过网络对你说,好羡慕你能把苦短的人生以最爱的方式度过。
却很意外地听你回答:这样子虽然好,但是也很沉重。

我怀揣着对爱情的信仰嫁给了当时25岁的他,小女人的婚姻史如今已5年整。
我营造着干净而温馨的家时刻盼望着团聚,却因为两人的忙碌忍受着一次次别离。
我在关爱父母孝敬公婆中体会着天伦之乐,也在自己的假期一次次被分割时品味着为人女为人媳的无奈。
我在锅碗瓢盆亲情往来中感受着平淡岁月的趣味,也在夜深人静万籁俱寂时憧憬着云游四方的精彩。

我在自我与本我中出入,我在付出与获取中成长。
我小心翼翼地收藏起自己的梦想,放眼四周觉得成年人都这样,比起母亲为父亲做的牺牲觉得自己挺解放。
直到那天在网络中认识你和你们,才晓得人生原来可以那样张扬。
可是有谁活着样样都得意,轻松地就颠覆了现实与梦想?

他倾吐着他的梦想攫取了我的灵魂,没有鲜花聘礼没有海誓山盟就让我进了结婚礼堂。
他耕耘着他的梦想走遍了大江南北,没有哪里的美景没有哪里的闲适能让他片刻驻足欣赏。
他恪守着他的梦想在失败与成功中彷徨也辉煌,我既然选择了他只好心切切地守望。
他追逐着他的梦想如今要迁徙他乡,行云流水的脚步我只有紧随其后没什么理由阻挡。

不久前的一天我问他:可不可以不这样奔忙,可不可以过得像别人那样?
他沉默了良久,向我讲起他的梦想,黑暗中我感觉到他的泪滴在我的手背上。
那是他第二次在我面前弹的男儿泪,上一次是在六年前我向他告别说我即将离开这个地方。
我明白我只好用心过滤与他在一起的日子,不衡量富贵与贫穷但求携手今生。

你坚持着你的游走,笑傲着岁月的风霜,亲人朋友的祝福会化解你心头的沉重。
我坚持着我的爱情,漠视着天地的浮华,起落沉浮的经历中淘得一副怡然的心境。
他坚持着他的梦想,冷对着历史的沧桑,春夏秋冬的轮回中忘情地燃烧生命。
我们都以自己的方式存在,你光芒闪亮、我平凡暗淡、他冷面心诚。

我把关怀给与最欣赏的你,我把爱情留守在自己心头,我把生命奉献给最心爱的他。
你坚持着你的游走,我坚持着我的爱情,他坚持着他的梦想。
我们都在坚持着各自生命中之最重要。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都在坚持着自己的宗教信仰。


2002年10月3日
于大连家中
有机老人家,和你聊聊基督教和传教士吧?ykkshijiazhuang2006-06-04 00:34


感谢你提供的关于传教士的链接,我打开看了一下,那么多文章,没来得及细读,不过有时间的话,我肯定会仔细看的。关于基督教和传教士,一直有个模糊的想法,就是感觉他们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话匣子一打开,就想说出来和你老人家聊聊。
上大学的时候,出于对文学典籍的兴趣,曾经通读了一遍《圣经》,后来也粗略地读了若干篇章,有时也信手翻翻。读完的第一直觉就是,基督教把《圣经》作为自己的传教法典,简直太荒唐可笑。然后就有点怀疑,这个世界上基督教徒上万万,有几个人通读过《圣经》?通读了《圣经》的人,还能有几个从灵魂深处去笃信基督教?

就说上帝耶和华吧,活脱脱一个强权与暴力的象征,集恶毒阴暗嫉妒猥琐虚伪残忍等等人性之丑陋于一体。其实,在整个一本《圣经》里,上帝耶和华作为主人公而登场的部分很少很少,几乎仅限于《创世纪》;其他大部分篇章里,上帝耶和华是作为犹太人的灵魂乃至基督教的灵魂而存在的。
那么看看咱们万能的上帝耶和华在《创世纪》里是怎样一个面目吧。首先,上帝为什么要禁止亚当和夏娃吃智慧果?是因为博爱与仁慈吗?不,是因为猥琐与畏惧,害怕人变得比他聪明。那么,亚当和夏娃偷吃了智慧果后,上帝为什么要把他们逐出伊甸园?是为了拯救与宽恕吗?不,是因为嫉妒与强权,上帝的眼里容不得可能比自己聪明和曾经违背自己意愿的人。
后来,上帝为什么让人类分作说多种语言并散居四方的不同民族与种群呢?是为了让人类更好地繁衍生息、让世界变得更多姿多彩吗?不,是因为阴险与残忍,眼看着人类一天天变得聪明强大、逐日愈发地团结友善,以至于齐心协力造起了通天塔,伪善的上帝又出来作祟,瞬间赋予了人类用多种语言交谈与思维的能力,以至于造通天塔的人突然变得谁也听不懂谁,造塔的作业无法持续终至遭到放弃,人类不得不流散各地。
那么后来,无处不在的万能上帝作为犹太人的灵魂在人类发展史上又起了怎样的作用呢?耶和华的灵魂与以各同在,诡计多端狡猾贪婪的以各就以一碗红豆汤骗取了哥哥以扫的长子名分,继而大肆地霸占了家族的土地和产业;耶和华的灵魂与摩西同在,摩西就恩将仇报地密谋离开曾经在7个荒年里使以色列人的祖宗们劫后余生并得以繁衍的埃及大地;耶和华的灵魂与以色列人同在,摩西就在阻止他们离去的埃及人里制造惨绝人寰的悲剧,使得埃及大地家家丧子血流成海、处处灾荒遍地哀鸣;耶和华的灵魂授意以色列人流奶滴蜜的叙利亚平原归他们所有,以色列人就开始了大肆侵略血腥屠杀残酷掠夺横征暴敛,以极尽无耻天诛地灭的手段霸占了异国异族的土地。总之耶和华的灵魂到了哪里,哪里就充满了巧取豪夺的恶霸,哪里就开始了肝脑涂地的杀戮。
这样一个上帝无处不在,难怪人世间充满了滔天的罪恶。笃信这样一个上帝,人类从何谈起扬善弃恶净化灵魂?从本质上说,这样一个上帝的面目,与耶稣和他的弟子们所推崇的劝人行善的基督教教义是截然相反水火不容的。

世界上有五花八门的宗教,我没有读过古兰经,也没有读过佛经,洋洋洒洒几十万言的圣经也只是粗读了一两遍,大部分的细节都忘记了,但是感觉无论是所谓三大宗教还是其他宗教门类,其教义中好像大都有一点是共通的,就是劝人行善。耶稣和他的弟子们创立基督教的目的也是为了劝人行善,并且他们最初传播教义的途径也无非是身体力行地四处去做好人好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人信服。
新约全书里描述的耶稣等人免费治病救人、施展种种神奇的超能力等事迹是不是真的很难说,没准儿就象柯云路说的,耶稣掌握着一种强大的气功,可是无论如何他们做了很多好事、救了很多人命并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赖肯定是真的。至于说他们创立了影响人文历史长达千年的世界第一大宗教,我看纯粹是偶然。
从新约上看,耶稣也不是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只不过有那么点悟性,尤其对当地的大约也是劝人从善的土著宗教颇有天赋,动不动听经入了迷就忘了回家。后来耶稣长大了就开始游走四方治病行善传播教义,口碑不错还收了十来个徒弟。徒弟当中有文采不错的,就把道听途说来的耶稣生平及师徒们行走江湖广施善迹的经历连吹带捧不无夸张地美化神化一番连同他们推崇的教义形成了一个文本,一来方便以文字的形式传播,二来显得有组织有纪律捎带有那么点文化内涵,反正那时的媒体不象现在那么发达,再说这群师徒也是云游四方居无定所,有意无意吹牛说瞎话也是死无对证,更没人死缠烂打要他们辟谣。耶稣死后,耶稣的门徒们继续走访各地讲授经书传播教义,随着门徒的与日俱增广布四方,耶稣行善的事迹也以讹传讹越传越神,基督教逐步形成一个组织,经书也几易版本日臻完善,一不小心就变成了一个宗教流派。
在我看来,旧约全书其实只是犹太民族繁衍生息、迁徙发展、经过长年残酷的部落战争,从游牧民族逐步转化为农耕民族的一部史书而已。而新约全书则是以耶稣为发起者和倡导者的传教士们如何从一开始通过四处行善来劝导人们从善,到通过不断的理论和实践,把所推崇的人生理念逐步发展,通过N代传教士的努力、通过与其它宗教流派的兼容并蓄明争暗斗, 终至建立并完善基督教的过程。

至于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旧约和新约,是如何被人们增补删节做些必要的逻辑上的改动后联合起来用作基督教的法典的,我想大约是人性使然。
基督教形成流派后,教会长老们希望犹太人的后代记住自己民族兴衰的历史,而旧约是最早由文字记载的历史,就被顺理成章编进了经书,历史以经书的形式代代相传并发扬光大,实在是绝妙的途径。而旧约之前的历史人们实在无据可查无从知晓,就胡诌了一段创世纪,历史就显得有头有尾比较连贯了;创世纪后的历史中,上帝以灵魂的形式无处不在,则纯粹是犹太人把上帝拿来当遮羞布的伎俩,借“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的名义试图掩盖自己贯穿整部历史的横征暴敛荼毒生灵的血腥罪孽。
而作恶多端的上帝之所以被传教士们用来做基督教教义的载体,则是因为人性的弱点使人更倾向于迷信超自然与超人。于是原本是凡人的耶稣才会被说成是神的儿子,传教士们所为的种种善行也都被说成体现了神的意志,这种带有神秘色彩的说教方式往往比把普通人作为载体的说教更具有煽动力与诱惑力。另一方面,作恶与行善,都借用神的名义,作完恶事人类就可以轻易地宽恕自己;该行善而不为时也一样可以轻松地原谅自己。传教士们的初衷是想劝人行善,并制造了一个神,想借用神的名义、借用超自然的力量劝人行善,结果却是把十恶不赦的魔鬼上帝耶和华披上天使之神的外衣包装成了教义的载体。

归根结底,我觉得有史以来传教士们的所作所为、所推崇的教义,包括新约记载的传播福音的圣徒们的所作所为,与他们规劝人们信奉的上帝所代表或揭示的人性,及他们倡导人们笃信的圣经所蕴含的基督教教义,从根本上是背道而驰的。劝人行善与劝人读圣经信上帝实在是矛盾对立格格不入的,传教士们却把这两件事统一起来并行不悖地进行了上千年,在我看来够荒唐可笑的。
我曾经问过我的老师路易斯先生,他是个牧师,我问他是否相信上帝。他回答说他不相信上帝,但是他相信耶稣基督。这是我做他学生三年当中与他有过的唯一一句关于宗教的交流,却使我笃信了传教士和基督教根本就是两回事,也让我觉得路易斯先生实在是真实可爱。
想来传教士也是有好有坏的吧,同样是借着上帝的名义,同样是披着宗教的外衣,有人在终身努力行善,有人一辈子作恶多端。所以真正感动我的人,不是因为他们的身份或他们是什么教的教徒,而是他们的所作所为,丁大为和路易斯先生都是如此。


2002年11月14日
于石家庄
北国乡情ykkshijiazhuang2006-06-04 01:28

江南的和风是不会塑造出雄劲的雪原的,扬子的浊浪也不会幻化做浩瀚的冰川。这里不会有真正的冬天。

冬雨漫布于天空,与夜色融为一体。世界是如此之大。但这里不是故乡,这里没有静悄悄的河堤与白皑皑的街景,更没有一个可令我独处的空间。世界是如此之小。

若有一个属于我的空间,我会在那里想我的心事,与黑暗无声地交谈,让夜色分担我的孤寂。可是此刻,我只能被嘈杂的人声包围着,找不到哪怕是一个小小的角落属于自己。

北方的雪原却总是充满了融融的感觉。深夜里站在屋外的阳台上,静静地看无声的雪花在无人的路灯下闪烁、飘落,感受着人与自然与生俱来的和谐与默契,大地遥远的呼唤会悄然地与心律和音,带给你雪国的问候、诉说着天使的童话。有雪的冬夜总是那么濡湿蒙蒙,雪中藏匿着无数美丽的梦。雪带给你心异样的宁静与柔情,你不必费力去寻求一个容纳心事的地方。

没有雪的时候,天空也总是晴朗、靓丽而姣美,犹如凝碧的大海,任畅想驰骋、任心语飞飏,任无尽的梦舒展不息的翅膀,任人觉得天地的距离是那么近若咫尺。

可毕竟这里是江南。这里只有冷冷的冰雨落在孤独的心湖上。寒风起,寂寞随涟漪扩散,一层层绵延。举目四望,形单影只,喧嚣使人更加冷清惆怅。

冰天雪地的北国却永远充满了温暖的遐想。你融入雪中,雪入你梦境。憧憬如一盏星辉,朦胧、却永恒,牵引着心的航向,让你从不会迷惘。

人在江南,梦在北方。

明朝可会有天空晴朗?晴空里可会有点点浮云?那云是否飘越千山万水,来自我遥远的故乡?

身在异乡,心在哪里流浪?


(某年的冬天 于武汉)
hehe阳光小麦2006-06-07 17:10
04年加入阳光的时候,还是Yjj给我起的网名,后来就叫开了,在阳光的点点滴滴好像昨天一般,算算已经到上海快满1年了,逝者如斯啊!我在川上说。
更正阳光小麦2006-06-07 17:14
不对,是03年加入阳光,看来过的太糊涂了!特此更正,对广大人民群众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还是错了,原子2006-06-07 17:24
应该是“麦在海上说”
hehe^xiaoyang^2006-06-07 17:27
小麦真是可爱!
嗯,我也感觉好像是过了很长时间了似的,自从那第一次参加阳光的读书会。
呵呵,久闻其名,未见其人原子2006-06-07 17:32
文章写得真好!
同原子,也久闻大名,也未见其人醒醒2006-06-07 23:07
看贴,感慨好多,多到无法去说。

人生的妙处和坏处都在于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被呀呀拉到阳光的那天,怎么也不会想到发生的这许多故事;无论怎样,感谢这段境遇!:)
歪姐姐呀呀2006-06-10 12:37
继续搬家咯?
坐板凳吃西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