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号之议案一、宗旨和口号 | 小律 | 2005-12-31 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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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说明: 宗旨,有的志愿者称为“总则”,或“定位”。名称不同,意思是一样的。 意见汇总: 陈岩:“作为纲要, 还是不涉及太具体的事情好” 华叔:“不超过百字,让别人知道阳光是什么。” 梦想:“两条腿走路,给志愿者的分享、交流的空间,也应当作为阳光的宗旨” …… 提案如下: 基础教育是把握未来,实现梦想的基石。阳光志愿者组织是由关注基础教育中弱势群体的志愿者自发形成的开放性团队。团队在推动基础教育的权利普及和均衡发展的同时,致力于为阳光志愿者提供一个平等交流、分享成长的温暖空间。 二、口号 阳光以前的口号是“教育成就梦想”,有志愿者及友好人士对这个口号提出过一些想法。对应于阳光新的宗旨(如果通过),可能需要一个新的口号来概括。当然,原口号同时作为一个议案存在。 口号的要求是体现阳光宗旨,同时不超过十个字 口号议案为“分享梦想、分享成长” 说明:这个口号主要兼顾了阳光宗旨中新增加的关于为“为阳光志愿者提供一个平等交流、分享成长的温暖空间”的内容。另一方面体现了汇蕾项目中部分志愿者提出的: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分享成长经验的思想。同时表达了了我们与孩子之间是一种平等交流而非居高临下的关系 |
阳光的名称是否考虑在内 | 鼹鼠 | 2005-12-31 1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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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我个人认为还应该考虑:志愿者的成长 | ||
阿 | chenyan | 2006-01-01 04:27 |
让教育实现梦想 不是挺好的么? | ||
综合版:) | 王小晶 | 2006-01-01 10:45 |
阳光分享成长,教育成就梦想 | ||
关于口号,我觉得是这样 :) | 小律 | 2006-01-01 11:09 |
阳光的百字宗旨基本概括了阳光的定位、目的、方法。口号由于文字的限制,无法概括宗旨的全部内涵,只能突出一个方面。 例如: “教育成就梦想”强调的是“教育”和“教育与梦想间的联系”,其他未涉及; “分享梦想、分享成长”强调的是志愿者与孩子们、志愿者与阳光、志愿者之间的关系,其他未涉及; 其他的方案想必也都有强调的部分和未涉及的部分。 我觉得阳光的口号不是一直不变的,可能会随着(配合)阳光不同阶段工作重点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如果在8号的会议上确定了将“致力于为阳光志愿者提供一个平等交流、分享成长的温暖空间”写入阳光的宗旨,并且大家都认为如何稳定和增加阳光的凝聚力是阳光当前的一个重点的话(几乎每次开会大家都会提及一个问题,阳光的注册人数好几百,但是参加活动的人似乎总是固定的人。我个人认为既有志愿者本身意愿强烈程度不同的原因,也有阳光凝聚力和团队服务的原因),我比较倾向于口号的调整。 | ||
。 | 安猪 | 2006-01-01 16:06 |
我想一个组织的宗旨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我们是谁? 2、我们为谁服务? 3、我们的长期目标是什么? 4、我们如何达成目标?(可选) 从目前阳光的现状来说,对服务对象的确认是最重要的。我们的服务对象到底是学校,还是学校+志愿者? 服务对象是学校时,服务者是志愿者。那么服务对象是志愿者时呢?谁在服务他们?志愿者的志愿者? 另外,服务对象的类型越多,管理的难度越大,这是在确定宗旨的时候需要考虑的。 | ||
接安猪的话题,并提案2----组织架构的调整 | 小律 | 2006-01-02 18:11 |
安猪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是谁,我们服务的对象是谁。这两个问题切中要害! 我想表达的正是: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是两个不同的主体。志愿者服务的对象是孩子,志愿者组织(包括组织架构中负有特定职能的人员),其服务的直接对象是志愿者,而非孩子。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入阳光的志愿者可划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类型的志愿者就是想依托阳光这个平台(渠道)为基础教育中处于弱势群体的孩子提供援助; 另一种类型的志愿者愿意付出时间精力来搭建阳光这个平台,为前一类型的志愿者提供更好的渠道。(当然也有二者都愿意付出的人) 这样类型的划分,明确了怀有不同愿望的志愿者在阳光中的位置:前一种类型的志愿者是阳光组织关注服务的对象,后一种类型志愿者参与阳光管理架构的建设。 以这样的理念为出发点,提出阳光架构调整的提案如下: 一、所有希望依托阳光这个平台为基础教育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孩子提供*教育*服务的志愿者,需要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自己的组籍。每个志愿者可以有多个组籍。可供选择的组籍有:语文教学组、数学教学组、外语教学组、计算机教学组、艺术教学组、JA教学组、科普教学组、专题教学组。 教学组不设组长。 教学组可根据决策层的决定增减。 二、愿意付出时间精力来搭建阳光这个平台,为前一类型的志愿者提供帮助的志愿者可主动自荐进入阳光的职能部门。 阳光的职能部门大概分为:语文教学联络部、数学教学联络部……等学科联络部,和公共关系部(外联部)、意见建议归集部(内联部)、志愿者之家、组织建设部、网站部。 具体职能为: 各学科联络部:为对应的学科教学组的志愿者服务,组织教学方案研修、协调课程安排、促进同组籍志愿者间的交流; 公共关系部:负责阳光项目的开拓、渠道维护,与政府部门、其他组织的联络沟通; 意见建议归集部:负责与新加入的志愿者沟通,帮助其尽快融入阳光;接收各种意见建议,反馈到决策层和职能部门; 志愿者之家:组织读书会、年会、全团队范围的活动; 组织建设部:志愿者的招募和档案管理,团队活动记录和资料整理。 网站部:负责团队网站的建设、维护、推广 | ||
hehe, 个人看法啊 | chenyan | 2006-01-03 01:23 |
我觉得上面两位关于 “我们是谁?我们为谁服务?” 的思考把一个基本概念混淆了。 把阳关这个组织的联络、管理者游离于阳光志愿者这个概念紫外; 把原本属于志愿者一员的组织管理人员独立抽取出来了。 的确有一些人在为志愿者服务, 但不等于这个组织就是在为志愿者服务; 阳光作为一个实实在在做志愿服务的组织, 为志愿者服务的终极目标也一样在为最终的服务对象在做事情。 我们, 应该是一个可以适用所有阳光志愿成员的代词。 另外, 我还是十分反对把总则写的这么详细具体, 比如 “一、所有希望依托阳光这个平台为基础教育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孩子提供*教育*服务的志愿者,需要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自己的组籍。每个志愿者可以有多个组籍。可供选择的组籍有:语文教学组、数学教学组、外语教学组、计算机教学组、艺术教学组、JA教学组、科普教学组、专题教学组。” 这样的话, 已经自己捆住了自己的手脚, 一方面让一些已经在这里的人有无所适从, 另一方面, 也挡住了外光未来发展可以寄希的力量。 | ||
个人觉得, 作为纲要 | chenyan | 2006-01-03 01:31 |
应该至少以1年之后依然适用为基本目标吧,咱们总不能隔两三个月就讨论一次纲要吧? 也可以, 反过来想想, 是否这个纲要描述的情景是否适用于半年之前。 | ||
呵呵 | 安猪 | 2006-01-03 02:22 |
我只是提出问题,没有下结论呀,陈岩可不要误会我呀。:) 我觉得两张定位都是可行的,只是怎样选择而已。 | ||
可能是我描述的不够清楚,引起了陈岩一些歧义 | 小律 | 2006-01-03 09:46 |
可能是我描述的不够清楚,引起了陈岩一些歧义,所以在辩论之前,先把概念描述清楚,再辩论不迟。 一、我楼上写了 “所有希望依托阳光这个平台为基础教育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孩子提供*教育*服务的志愿者,需要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自己的组籍。每个志愿者可以有多个组籍。可供选择的组籍有:语文教学组、数学教学组、外语教学组……” 也写了“愿意付出时间精力来搭建阳光这个平台,为前一类型的志愿者提供帮助的志愿者可主动自荐进入阳光的职能部门” 但是省略了“一个既希望通过阳光平台…….也愿意付出精力搭建阳光平台……的志愿者,既可以选择教学组籍,也可以自荐进入阳光的职能部门。”这是我的遗漏,原以为这是当然的,不用赘述。 所以,这不是人的分类,而是职能的分类,人可以选择、更改自己的职能。 就如同一个人选择做医生,并不等于他从此就不再是病人了。医生只是他的职能特征,他伤风感冒了,一样要去看病。 至于说志愿者选择组籍是捆住了自己的手脚,我不能认同,至少目前阳光不就是这样做的吗? 二、这次讨论的内容包括阳光的宗旨、定位、口号,还有架构、决策程序。“纲要”只是一个名词,如果“纲要”这个名词与讨论的内容不对应的话,那么不叫“纲要”,叫“章程”或“细则”或其他就可以了。 《章程》的重要性在于可以给我们一个明确的参照点……..我举个例子。 我们要明确自己的位置会说“我在天安门南500米”,过一会儿会说“我在这里游览,现在在天安门东偏南300米”这里天安门就是参照点,它虽然不一定就是我们的位置,但有了它我们可以知道自己在哪里,往什么方向运动。 起章程有一个摸索――实践――修正的过程。即便是拿沿用几百年的美国宪法作比较,美国宪法到现在也有多个修正案。所以: 如果我们没有能力做出一个一年以后依然适用的章程,就做一个适用半年的章程; 没有能力做出一个半年以后依然适用的章程,就做一个适用三个月的章程; 没有能力做出一个三个月后依然适用的章程,就做一个适用现在的章程; 害怕不长久,就不去做…………….这是很多单身依然单身的原因吧……你我共勉。 | ||
我的 捆住了自己的手脚 | chenyan | 2006-01-03 10:05 |
的意思是, 如果一个人, 并不擅长你列举的那些, 那么她怎么办? 阳光的组织不会是一成不变的, 以前不适这个样子, 我相信以后也不是这个样子。 比如,半年前, 我们还没有科普组。又在比如, 星星雨志愿者在你的描述里出于什么位置呢? 我们还会有更多的发展, 也会有更多的纲要描述不适应的东西。 这也就是我一直反对写这么具体的原因。 | ||
这么这么具体 | chenyan | 2006-01-03 10:11 |
我觉得道不像一个阳光的纲要, 导向是一个某个时刻(比如现在)的镜像了。 为什么说,捆住了自己的手脚, 那么所有你现在描述中没有设计的人,看看阳光的纲要, 他们是否还需要,还有资格加入阳光? 他们不加入阳光, 阳光要在发展的时候, 没有了储备和积蓄的资源, 又怎样发展? | ||
我想是这样,陈岩 | 小律 | 2006-01-03 10:44 |
每一个方案的制定都是依据现在的情况,和能够预料到的未来情况,所以每个方案都有时代的局限性,这是肯定的。 当一个方案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没有预料到的情况时,用新的方案、或补充方案、或修正方案解决。而不是因为会出现没有预料到的情况,就不制定方案。 具体到你说的情况,我想是这样解决: 首先,在制定方案时充分考虑到将来可能出现的情况; 其次,积极主动与阳光的志愿者(特别是新加入的志愿者沟通),发现新的情况及时调整。比如上次迎新的时候,有的志愿者提出可以就某个方面的知识讲一两节课的专题,这在阳光以前的学科中是没有的,这次在阳光架构提案中,拟设定一个“专项教学组”,就是针对这种新情况。 如果像你所说“有一个人, 并不擅长现在列举的那些,哪她怎么办?”。我觉得新设定一个组,解决这个问题就可以了。 因为每一个组,在阳光的职能部门中有相应的部门为其服务。志愿者选择了组籍,也就明确了哪个部门应当关注、服务于这个志愿者。 一个志愿者注册了阳光,但没有相应的职能部门关注他,实际上他是游离在阳光之外的。所谓的人员储备和积蓄,我是不大信服的。 | ||
。 | ^xiaoyang^ | 2006-01-03 12:42 |
我没有参与过阳光的管理,也没有其他的管理或者经营经验,所以也不好针对三位大哥上面的讨论发表什么言论。不过personally说,阳光于我而言魅力在于一种混合:家庭的温馨,和组织中成员的共同成长的快乐。两者都很重要。如果要讨论什么纲要,具体到条条框框的条款,那前一种魅力就减少了很多。 我直觉,阳光的运作不是单纯的企业化就可以弄好的。阳光里有没有有过一些管理经验,同时又在持家的人?我觉得可以让他们谈谈,管理一个企业和“经营”一个家庭之间有些什么相同与不同,让阳光可以借鉴借鉴。 | ||
赫赫 | chenyan | 2006-01-03 13:21 |
那么, 小律, 你说星星雨呀, 曾经的儿童村呀, 少管所呀, 这些人又属于什么呢? 水至清则无鱼, 在大局上把这些细节沟镂的这么清楚一样是不合适的。 我觉得这些结构都没必要阐述这么具体,抽象一下就可以了,阳光的组织结构图表作为这个纲要的实施细则表现就是了。 | ||
不写那么具体, 不等于不制定呀 | chenyan | 2006-01-03 13:31 |
打个比方吧 我开个冷饮店, 我应该和别人说: 我这里卖"冷饮" 还是应该说: 我这里卖“统一绿茶,统一鲜橙多,百事可乐,雀巢矿泉水,娃哈哈红茶 ” ? | ||
To~~~ | 王小晶 | 2006-01-03 16:10 |
目前阳光的管理层组织者对于阳光的未来是如何设定,也就决定了阳光是否要象企业一样规范起来,清晰的组织架构,有严谨的规章制度,设定长、短期发展目标(未来三到五年的战略和规划,一年内的目标和计划实施,然后在特定时间内进行业绩评估),公益组织运做(家庭)和真正的企业经营是有区别的,一个是以企业赢利为目的,另一个正好相反。 如果大部分阳光都觉得不需要目前这样相对随意自由一些就好,不需要发展得特别大或怎样,就不需要太多争论了。 要不你们管理层开个会,会上面对面讨论可能不会有歧义。 | ||
冷饮店和少管所 | 小律 | 2006-01-03 23:14 |
冷饮店的例子很好。 街头的冷饮摊确实不会列出“统一绿茶,统一鲜橙多,百事可乐,雀巢矿泉水,娃哈哈红茶 ” 但有一定规模的,里面有座位的冷饮店如避风塘,咖啡馆如星巴克,或者餐馆饭店,都会有列出列出类似于“统一绿茶,统一鲜橙多,百事可乐,雀巢矿泉水,娃哈哈红茶”的菜单。 你举的例子正好说明,一个组织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是需要设定具体一些的分类的。 这个问题我不再赘述了,8号见面了再讨论了。 关于星星雨、儿童村、少管所我没有去过,这半年来也没有开展过这些项目的活动。 阳光的志愿者在这些项目中做什么是关键的,比如去少管所,是去做什么,我知道了去少管所做什么才知道目前在阳光有没有相应的组。如果没有,可以设定新组。 | ||
讨论的过程中,其实已经走题了。澄清一下我的方案 | 小律 | 2006-01-03 23:51 |
好像是我提议要把志愿者进行分类,带来某种束缚似的。 所以我要澄清一下。 姑且不说志愿者是来去自由的,没有任何限制, 需要强调的是:在阳光中设定各个组,请志愿者参加各个组,这不是我提出来的,而是阳光的现状。从我加入阳光的那天就是这样。 所以,我和陈岩你讨论什么冷饮店的菜单,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我提出的方案不是设定“组”,因为现在的阳光就是由各个组构成的。 我提出的方案是将现在各个组的对孩子的教学职能和对志愿者的服务职能分开,例如将现在的语文组分为语文教学组和语文教学联络部,将过去一个教学组中的志愿者“自己为自己服务”的模式,改为“一部分组织职能的志愿者为另一部分教学职能的志愿者服务”的模式。 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自己为自己服务”的模式类似于经济体中的手工业作坊,只适用于小群体。如果要吸纳更多的人参与,需要改变这种模式。 如果大家认为这样的小群体,其乐融融也很好,我也不反对,并且我也很享受里面的快乐。小群体也是一种生存状态,也有它的空间。不过以后类似这样的问题: 阳光注册了几百个人志愿者,为什么大多数没有参与进来? 阳光除了汇蕾项目,如何扩大影响、发展其他项目? 像陈岩这样的两三个骨干如果离开阳光(假定出国研修),阳光会不会出现危机? 个人觉得,这样的问题就不需要再讨论了。手工作坊嘛,自娱自乐、修身养性是主要的。 对了,想起华叔说过,多数人来阳光是修身养性、陶冶情操的。 其实,我也是。 | ||
我想, 分歧的根本, 可能只在于几个词 | chenyan | 2006-01-04 00:06 |
就我看来, 就是'可以'和'必须'的区别。 另外 建议曾经讨论, 可能形成文字的这些东西, 分为两部分落实, 抽象的作为纲要总则, 具体的作为实施细则 | ||
避风塘会向人们宣传的,是她提供小食畅饮, 也就是总则 | chenyan | 2006-01-04 00:09 |
走进店来,翻阅菜单, 看到牛奶咖啡, 那就是细则 | ||
还有一个分歧,在于 | chenyan | 2006-01-04 01:20 |
我不是反对分哪些组呀这一类事情, 而是反对把这些写入大纲 就像我从来不反对小胡作咱们国家的核心, 但是反对把这个写入宪法 | ||
提案三:决策层和决策方式 | 小律 | 2006-01-05 00:31 |
提案三:决策层和决策方式 关于决策层的提案,是在提案二“组织架构的调整”的基础上提出的,有了那样的架构需要有相应的决策层,也就是说如果提案二的主要内容得到了通过,提案三才有意义。所以要了解提案三,先要仔细看一下提案二。 这个的决策层方案,基本采用华叔在准备会上提出的由15-20人组成的核心团队作为阳光决策层的方案。具体内容是: 1、决策层在阳光的职能部门基础上产生。 说明: 教学组和组员不参与决策。例如,结构调整后,现在的语文组分为语文教学组和语文教学联络部,希望依托阳光这个平台(渠道)为孩子提供语文教学援助的志愿者进入语文教学组,愿意付出时间精力来搭建平台,为前述教学志愿者提供帮助和服务的志愿者进入语文教学联络部。过去一个教学组中的志愿者“自己为自己服务”的模式,改为“一部分组织职能的志愿者为另一部分教学职能的志愿者服务”的模式。 语文教学联络部参与构建阳光的决策层,而语文教学组不参与。 2、阳光的职能部门:语文教学联络部、数学教学联络部……等学科联络部,和公共关系部(外联部)、意见建议归集部(内联部)、志愿者之家、组织建设部、网站部等(需要增减哪些部门,可议), 各部门的积极分子,在个人自荐的基础上,民主推举出各部门的部长和候补部长。 各部门的部长组成阳光的决策层。 3、决策层推举主席一名,主席原则上不担任部长;推举候补主席一名;重要职能部的部长挂名副主席。 主席的职责有二:1、作为阳光的代表,根据决策层的决定出头露面;2、协调各职能部之间的工作。 4、未参加阳光职能部门的志愿者(例如只参加了教学组或未选定组籍的志愿者),可通过相应的教学联络部、或意见建议归集部(内联部)提出要求、意见、建议,反映到决策层并得到反馈。 个人觉得这是一个效率性与广泛性兼顾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