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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为什么结婚安东尼猫2005-11-28 22:14
给男士——
给开明的女士——

1、我想离婚
我想离婚。
我父亲也想。我母亲也想。我的小妹巳离婚多年,至今未婚。
不仅如此,我朋友中有人想,同事中有人想, 认识的和不认识的(听人“摆” 起的)也有人想……
至于还有不有其他人想,多少人想——没有人统计过,也不好统计;假如可统计,斗胆妄言:决不在少数!
有位同事,50多岁,孙子两个。想要离婚。为此,他很少在家“开伙”,有时一连数天“不落屋”,家里拿

他也没办法。
有一朋友,老婆是下岗工人,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只好租房外面住,等候再次“判决”。
有个熟人,离婚不成,后来工作都不要,与情人私奔外地,听说现在以卖烧腊为生。
一次酒宴上,猛听一人放言,“要不是这身‘官皮’,我早把她离了。”……
我母亲说了多年的“离婚”,“要不是别个说起‘焦人’,我早就跟他离了!”她说。
我父亲也说:“我老了,就这样了。我还能怎样?”在早他还说过:“我也不说‘离’、‘不离’的话,我

只想搬出去,我自己租房子住!”被我们劝住了!
父亲和母亲“闹”了多年,现仍然水火不容。母亲提起落泪;父亲说起叹气。我们不好多言。
我本人“闹离”也是多年。现在儿子大学即将毕业,仍然想离。其实结婚不久,我就有离的想法(我曾将“

离”的理由记在一个小本上——当然还有“案例”,用以坚定“离”的信心;不料“下海”海南时,家里搬家丢失

了),由于多种原因,至今没有离成。


2、为什么结婚
能不结婚吗?过得了父母这一关?亲戚朋友同事同学这一关?楼上楼脚对门室户隔壁邻社看大门老头小卖部

老姨这一关?
即使关关通过,你又能过了自身的孤单落寞性饥渴这一关!
“结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群婚制时肯定没有。交媾发展为“前入式”,眼前有了特定对象,便有了对

偶婚——这也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婚姻。我认为,所谓现代意义的婚姻,大多是从族外婚制开始的:因为“族外人”

,所以要用物品交换,所以要“聘娶”,所以要“婚约”,所以要“婚礼”,……再后来发展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教

堂婚礼和“证书”结婚。

“婚姻”两字最早出现在我国文字里是《诗经》:“乃如之人兮,怀昏姻也”,“昏姻之故,言就尔居”。

昏姻,黄昏联姻,婚姻也。后还引出“婚媾”,《易·屯》:“匪寇婚媾”。

恩格斯说,群婚制是蒙昧的,对偶婚是野蛮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一夫一妻制婚姻为什么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是一般现象,还是一种必然?
回到为什么结婚:
——为了生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繁衍、培育后代永远是人生的第一要务。我现在也忘不了父亲第

一次看孙子的表情。
——解决“性事”。结婚是性结合关系在法律上的通过和认可。记得二十四、五岁时,诸多原因一直没有婚

娶,更为气恼和炙人的是“性问题”一直没法得到解决,有时候觉得人还真不如动物,比如鸡,半岁大的小公鸡昂

着头,
顶着血红的鸡冠, 扇抖着小翅,傲然地在这只母鸡身边“咯咯咯”几下, 那只母鸡身边“咯咯咯”几下, 你

会被它的“纵爱”和“敢性”
所折服。——好在不久都解决了,现在却又想要分手?——这也是我想离婚又迟迟下不了决心的原因所在。
——捍卫爱情。结了婚,感情捡进保险箱,可以高枕无忧。当我第一次向她提出离婚时,她一脸诧异——我

知道,她之惊诧并非感情本身,而是觉得为什么会有人向她说出这种话。——“我们可是夫妻呀!”她的“脸”这

样说。

——保护家庭。有婚姻作保护,家庭牢不可破。即便没了歌声,没了激情,感情抛锚,子弹卡壳。
…………
婚姻,你承载得起吗?
葛红兵在《我的N种生活》中说:“以前人们将婚姻当作目的,而现在人们似乎发现了婚姻的本质:婚姻只

是臻达幸福生活的手段,如果没有幸福的生活,婚姻又有什么意义呢?”

说得真好哇!生活才是目的。
婚姻是船。好的船才能载着你到达幸福生活的彼岸;不好的船……瓮水去吧!
1998年湖南卫视《玫瑰之约》开播至今,男女嘉宾 300多人,真正相约牵手的仅只10来对;台湾的《非常男

女》稍好点,开播以来速配
500多对,最终连理30来对;最惨的是上海的《相约星期六》,出场嘉宾 300多人,谈婚论嫁没有一对。看

来人们追求婚姻不再如我等那么不理性。
另一方面,速食婚姻、一夜情、第四者、网恋、试婚、同居、同性恋等却陡然聚增。——这是否现代意义上

的“围城”现象。

3、爱情是什么
顾名思义,爱情,就是有爱的感情。怎样才算“有爱”,恐怕谁也难把它讲明白。——怪不得匈牙利作家莫

尔说:“爱情是什么?世界上所有聪明的人,都无法向感受不到爱情的人说明它是什么!”

学生时期流行裴多菲的诗:“生命曾可贵,爱情价更高”,就知道爱情值钱,比生命更重要。后来失恋,从

“极限”中挺过来,知道生命更重要。人不是因为要爱才来到这个世界的!——怪不得瑞典文学家斯特林堡认为“

最美好的,也是最痛苦的就是爱情!”

我手里有一本《名言大观》,关于爱情的部分有几十条,现摘录几条:
人并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列夫·托尔斯泰)——“眼里西施”。
爱情就等于……生活,而生活……是一种责任、义务,因此爱情是一种责任。(冈察洛夫)——累不累啊!
人生是花,爱情是蜜。(雨果)——没有爱的人生是单调的!
假如你不让爱表现自己,爱便会呛死于自已的血液中。(费尔巴哈)——阿米尔,冲!
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要结婚。(奥斯汀)——结了婚,就可永保爱情?
可以量深浅的爱情是贫乏的。(莎士比亚)——有不量深浅的爱情?不仅量,还得议价。
爱情是理解的别名。(泰戈尔)——理解也能体现出爱。
爱情有着许多良好的效果,但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爱情是由这些效果激发起来的,也不意味着两性是为了获

得这效果才彼此相爱的。……各种心理学文献对报偿与目的,强化与满足已经谈得很多了,而对我们称之为终极体

验(与手段体验相对)的那种东西,或者说一个人在自身就是报偿的美面前所感到的敬畏则谈得不够。(马斯洛)——

它是美的,也是独立存在的。

…… ……
还是王小山爽性:“爱情两个字压根儿就是瞎掰,我更倾向于用另外两个词代替爱情。比如色情,或者性情

。”
不过,我倒觉得:该结婚时且结婚,得离婚时便离婚,这就是爱情!

4、什么是道德
政治家说: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
诗人说:道德是半悬在头顶上的一柄利剑。
哲学家说:道德是愿者鱼儿上钩。
社会活动家说:道德是公路旁的警示牌,人,好好走路;司机,好好开车。
法官说:道德是调整…………规范的总和。
老百姓说:道德是……“探头”。
我说:道德是面镜子,不但照己,还可照人。
……
其实道德就是人生中一串似是而非的浪花。
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老子.五十一章》)。
管子说:“化育万物,谓之德”(《管子.心术》)。
说的什么?说的创造生命!——这就是远古时的道德。谁性能力强,生育得多,谁就最有道德,谁就配当部

落首领。
什么是母系社会,因为有“英雄妈妈”!“英雄妈妈”是当然的族群首领。
尧舜一个是窖神,一个是俊鸟,都是男性生殖神,所以他们不但可以道德冲天做首领,还可与大禹齐名,名

垂万代!(毛泽东有一首著名的词中,不是有“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的名句吗?)

因此,我们不难理解: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原来是同涂山女孩“通之于台桑”;
可以原谅:“上射九日”的后羿因看不起河伯的性能力,而将他杀死,抢走“英雄母亲”洛神;
可以饶恕:寒浞勾引后羿的老婆而杀了后羿,因为后羿的性能力后来也出现了问题……
以现在的眼光,他们道德吗?
公元前3000年,当世界上第一个以出卖肉体为生活依托的妓女出现在巴比伦王国的街头时,你能说她不道德

。——七十年代看过日本电影《望乡》的人都知道,里面有个妓女“阿其婆”,大家为她悲惨的人生遭遇而痛惜,

却没有一个人说她不道德。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一个41岁的老妓女被嫖客杀死。老妓女的女儿低声说:“我妈是好人……”接

着又哭道:“我没钱读书了……”——我为这“妓女母亲”差点没哭出来!)

公元前
1世纪,罗马立法认定恺撒可以与任何他认定的女子交合为合法。你能说他不道德?——当恺撒见到埃及艳

后克娄巴特拉时,立刻被迷倒,于是恺撒制定一夫多妻制而使与艳后成为合法。

古中国有《素女经》,古印度有《爱经》,日本有《源氏物语》,谁能说写这些书教人怎样爱抚、接吻、性交

、追求性快乐的人不道德?
伊莉莎白·泰勒是广受大家喜爱的好莱坞影后,可她一生中结过
8次婚,且周围男伴不断,绯闻可称得上当时之最,你说她不道德?(美国还有一个结婚狂,立誓这一辈子

要结 100次婚,信吗?道德吗?)
一生追求独立,却又始终“将男人作为必不可少的装饰品”的夏奈尔你能说她不道德?
皇妃文绣跟皇上溥仪打离婚,你能说文绣不道德?
《被爱情遗忘的角落》里那一个用生命换来一时性爱的山村姑娘,你能谴责她不道德!
望着徽卅城里那一座接一座的高大的青灰石贞洁牌坊, 想想中国封建社会那成千上万的殉节女人, 你会为她

们的“道德”而拍手称快?
还有,悄然出现在现今社会上的同性恋、老夫少妻、熟女少男恋、自慰行为等等现象,虽然岔眉岔眼,你能说

这些不道德!……
雪莱说得好:道德中最大的秘密是爱。换句话说,只要有爱,便是道德的。
一个女人如是说,如果和一个男人做爱感觉很好很享受,心里没有别扭和不适,就是道德的;如果和一个男

人做爱感觉不好,极勉强,很受罪,很别扭,甚至很受辱,那如果这个男人是你的合法丈夫,也是不道德的。——

多么难得的道德观!这也是对雪莱的话的最好诠释。

不知谁说过,道德是用来束缚自己的,不是准备拍向别人的“板砖”。
是的,道德是面镜子,不但照己,还可照人。但关键是照己。

5、这并非是“一个尴尬的年代”
有人说,中国在情感上正处于一个尴尬的年代——
是一个爱情与婚姻分离的年代!
是一个情人公开的年代!
是一个妻子与第四者并存的年代!
是一个男色消费女色, 女色也同样可以消费男色的年代!
是一个天亮就分手的年代!
是一个可以试婚也可以试离婚的年代!
是一个不仅人造美女还能人造处女的年代!
是一个可以阴道整形卵巢美容的年代!
是一个不仅可以“口交”,还可以“网交”的年代!
…… ……
中国人的情感世界,正在遭遇滑铁卢!
50年代的事业精神那里去了?60年代的服务意识那里去了?70年代的革命情怀那里去了?80年代的拼搏精神

那里去了?90年代奉献精神……
狼不仅来了,而且吃了不少的羊!
于是叫声一片,呼声一片……中国爱情岛“沦陷”了!
果真如此?
我不以为然。
50年代,由于政治统领爱情,观念背弃婚姻,其结果造成新型社会主义中国的第一次离婚高潮;
60年代,一方面是“打倒”、“火烧”、“脚踢”、“炮轰”、“镇压”另一方面却是中国人口历史性大爆

炸;
70年代,由于“阶级斗争”、“批林批孔”、“尊法反儒”等接二连三的政治运动,人们的革命意志空前高

涨,可人的情感却走入了低谷……
时间跨过了80年代、90年代而迈入了二十一世纪,难道还要求人们去拥有当年中国式的“革命的、战斗的爱

情”?留念当年在情感灾难孕育下的又一次人口高峰?
是的,也许眼下的独身、单亲家庭、同居、老夫少妻、熟女少男恋、隔辈夫妻、甚至同性恋较以前多了,情

感也比过去更复杂,表达、渲泄的方式也更多或者更难以让人忍受,但它毕竟更丰富、更人性,使人感到更贴近自

然,贴近心灵。

社会单一的生存价值观,就是让整个社会的人遵循一种模式生存,正如上个世纪的50、60、70年代,谁愿意

倒回去过那样的日子?这不是文明的标志!
不知是谁说过:生命对于地球来说只有多样生存才是一个完满、均衡的生存状态,一旦失衡,地球上的其他

生命也会受到生命的威胁;而感情对于生命来说,也有一个多样生存的问题,单一生存价值观是违背人性本体的。

如果我们能站在自然的立场和角度来评判生命感情的话,我们情感应该得到最充分的关照和最全面的尊重才

能更人性,更接近人本!毕竟人的感情生活是五彩缤纷、变幻莫测的,这里面的深邃和微妙不是用什么该怎样的感

情、该怎样的恋情、该怎样的婚爱、该怎样的……等就可以涵盖得了的!

借用一个“第四者”说过的话:“我相信文明的前行方向,应该是越来越接近人性,越来越符合人性吧!”

6、“科妮基现象”
有必要先说说“性”。
在中国的词汇典籍中,“性”是个性,是性质,是人性,……真正从生物学的生殖和性欲上解释的却很少,

特别是上二、三十年。
孔子2000多年前就曾说:“食、色,性也。”
按我的理解,“食”是解决身体饥渴,“色”是解决生理饥渴,都是人的最基本需求,两样都重要,两样都

要解决,这就是“性”。
看来我们的孔大圣人对性并不贬斥。
从字的结构分析,性:有“心”有“生”,左“心”右“生”,由“心”而“生”。固有心有生,所以“有

”性;左心右生,所以“重”性;由心而生,所以“生”性。(由“心”生性,而不是由“身”生性——这是有别

于动物之所在。仓颉乃伟人哉!)

记得第一次“溢精”,那梦境美妙而荒诞,却使我紧张了好久,迷惑了好久,又不敢问,更不敢对人说。第

二次,更是了不得了,灾难即将降临,但还是不敢跟人说起。第三次、第四次……习以为常了,况且感性上是乎也

知晓了那么点点。

初中时有一个姓张的同学,临近毕业,从课书中收到一封匿名恋爱信,立马上交班主任老师,于是大清查开

始了……不知是惩罚还是其它原因,这位“张同学”至今没有婚娶……

进入到今天的二十一世纪,人们谈“情”不再脸红,谈“性”不再色变,“超短裙”、“吊带衣”、“露脐

衫”不再“有失观瞻”,“成人用品”上市不再“道德败坏”,贾平凹著书不再打“囗囗”,男性向女性求爱不再

被叫“流氓”而挨“黑打”……时过境迁,“时间过得真快呀!”

本来嘛,性爱是人的最本能的欲望之一,是贯穿人类全部需求层次的最为基本也最为重要的一种需求。同时

,它又是一种高级别的欲念,甚至可以认为,是人类生物性的最高境界,是灵与肉浑然一体的神圣需求。——它既

不能说明什么,也不能代表什么。假如真要说代表了什么,我倒觉得它有时代表感情,有时代表健康,有时就是一

种美的极致!

麦当娜说:“人们把性看成是一个禁忌的话题,一件不能启齿的事。这直接导致了大多数人在性爱方面不正

常的行为;人们把一切都藏在心里,他们不敢去说他们的感受和需要。都应该有所给予。不说出你偏爱什么,渴望

什么,这是很不健康的。那种以此为耻的态度对人、对整个社会都会产生非常消极的影响。”这下我们终于可以理

解她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放荡”行为。她是在为“性福”呐喊哪!

杜拉斯甚至说过:“如果一个女人一辈子只同一个男人做爱,那肯定是因为她不喜欢做爱。”
——现在说“科妮基现象”。
有一中年女性叫科妮基,一天问农场女工,畜禽每月有多少次交媾?答:十多次。便要女工将这现象告之自

己的丈夫。丈夫闻言,问女工,那畜牲只同一个对象交媾?答:十多个。丈夫说,“——告诉夫人!”

人们根据这个故事,将雄性动物对异性的这种不专一的冲动现象称为“科妮基现象”。
人们常见的鸡、狗、猪、牛、羊等,不消说全都是“科妮基现象”的“当事者”。
人有“科妮基现象”吗?
当然有,比如群婚制现象;在较长时间和较长阶段里,允许一定形式的一夫多妻制现象;一夫多妻制被废除

之后的通奸、卖淫嫖娼现象以及时下流行一夜情、二房、情人、第三者、第四者等婚外性行为都是“科妮基现象”

反映。

在对于人类的“科妮基现象”解释上,科学上还找到了一个客观依据,人们发现男性生产精子比女性生产卵

子快且多,而且可以连续不断的大量产生。而女性生产卵子所需要的时间和所付出的精力却长得多,大得多,并且

量小。故此,卵子的形成表现为长线的迁移;而精子的形成则表现为一个短期的循环。因此,男性对异性更多地表

现为精力充沛、性欲容易冲动且发泄得快,而后又会很快进入新的性欲之中。

卵子和精子在发育过程中的不同,在男性与女性的性心理上,也就形成了截然不同的状态:要使卵子发育成

熟,并与之与男性的精子成功结合,女性在性心理上就表现为一种等待性、一种选择性,对卵子和性则十分珍惜和

慎重,对男性则表现出谨慎与挑剔;而男性则表现为时刻想与尽可能多的女性交媾,使尽可能多的精子完成对女人

的受精,因而,表现为饥不择食,漫天洒网。

同时,“科妮基现象”客观上还表现为:男性对女性美的敏感和对女性裸体的渴求;而女性则更多地关注男

性的社会地位、文化教养、素质、修养、聪明智慧、气质、风度等等。

“科妮基现象”在本质上表现为多婚性,就是最大限度与异性作爱。
其实,人类在生物学上本是多婚的动物,多婚的冲动不仅原藏于哺乳类动物的身体之中,也潜藏于人的神经

构造中,根植在我们体内。
石器时代:每个女子属于每个男子,同样,每个男子也属于每个女子。
公元前一世纪,恺撒制定一夫多妻制(君不知,中国的“一夫多妻”时间或许比恺撒还长,还早);
18世纪,天生的大众情人齐亚科莫·卡萨诺瓦与 100多个女人发生性关系;
1953年英国出现“交换性伴侣”的狂潮;
50年代中期,美国出版《花花公子》,《花花公子》鼓动男人们“享受女性必须提供的快乐,而不必涉及感

情”,当然也包括婚姻;
1970年代,在以色列和美国出现了群居公社,男女发生关系并生了孩子;
8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世界出现第二次离婚浪潮;
1990年代,同居潮席卷世界。
近年来因为艾滋病的流行而销声匿迹的“换妻游戏”又在美国中产阶级间大行其道,据统计,目前全美已有

超过
500个“换妻俱乐部”(与过去不同的是,参与换妻游戏的并非个性叛逆、长发披肩的嬉皮夫妻,而多为30

岁至40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中产阶级夫妇);
美国一家民间机构调查了 300多对夫妻的睡姿发现:结婚半年以内的夫妻,大多是面对面搂抱着睡;婚龄超

过 2年的,几乎百分百是背对背睡。
…… ……
以上这些,不都是“科妮基”基因在人体内的最直接、最充分的反映。
“科妮基现象”除了上述的特质外,最根本特质就是喜新厌旧。
喜新厌旧不仅是一种生理反映,更是天生自然的人类需求。

7、中国人的性商
中国人的性商在世界上是很低的。为什么?
历史本不是这样,我们有“敦伦”至“云雨”至“做爱”至“造爱”这些浪漫而充满想象的词语,
有《素女经》、《洞玄子》、《天下至道谈》等典籍类“房中术”,有“春宫图”、“嫁妆图”等性启蒙画

册,有大禹、尧舜等叱咤风云的杰出英雄,有《金瓶梅》、《红楼梦》等震撼世界文坛的鸿篇巨著,有……就连性

学发达的欧洲人也不得不承认,是中国的“房中术”给了他们的灵感启迪。

中国的性文化在历史上曾遭受过三次大的冲击,一是宋代的理学,封建礼教将既有的房中术著作当成淫秽的

东西加以禁锢,新的房中术理论又无法寻找新的土壤进行培植,于是那些方士们只得从养生、生育的角度探讨性这

个问题;二是清朝盛行的经学,使明代稍有抬头的性文化又遭到了强刈,房中术逐渐衰败;三是成为中国近代史导

火绳的鸦片,使中国人的身体遭遇了一场暴躏,“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房中术几乎绝迹了



其次,受文化大革命极左思潮的影响,性巳成为“生育”的代名词,人们躲瘟疫一样回避它,防御它,排斥

它,甚至自戗它!
曾记否,街上狂剪“棒棒裤”,因为“棒棒裤把大腿和屁股绷得溜圆”,有失雅观;曾记得,《小街》里的

小姑娘用一根长布带把逐渐隆起的胸脯裹了又裹,缠了又缠,原因是怕有人看见了她美丽的身体曲线;一个小青年

因为偷窥了女厕所而被众人打个半死,一个二、三十岁的女人因为“破鞋”而被游街示众,颈项上还吊了一双破鞋

……

即使到了八十年代中期,那些有胆识的思想家也只是小心翼翼地以“人道”、“人性”为掩护,而不敢大胆

的完全揭开它的面纱。
我为“棒棒裤”悲哀。
为“小姑娘”、“小青年”悲哀。
为“破鞋”悲哀。
同时,我为“张同学”、为被称着“流氓”的求爱者而悲哀。
为二十四、五岁尚无“性经历”的当年的“我”而悲哀。
更为那些至今未婚更未“性”的大男人而悲哀!
……
为了大家更好地理解“性商”,我画了一个图:
------ 体商
------心灵商 性渴望度
健商 性心理 性欲商 性驾驭能力
------人缘商 性生理 勃起功能、持久能力
--------------心理指标 性功能商 帮助妇女达到性高潮能
----------------------------------------------力……
--------------------------性调适 互动能力、想象能力
------性 商 性互动
------------------------------------性常识商 知识
--------------自我调节 经验

我认为,我国的性商低于西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美国孩子12、13岁开始约会,大人还支持;我国孩子高中、大学尚不能耍朋友,理由是影响学习。
西方的很多学校经常为孩子举办舞会、晚会等,目的是为他们创造接触异性伙伴的机会;我国的多数学校也

举办类式晚会什么的,目的却是为了“宣传”乃至应付“检查”。

西方人“处女”看得很平常,我们却全力捍卫,以命相保。——个人如此。家长如此。社会如此!
西方人对“同居”同样看得很淡,认为男女朋友关系并不意味着一定要结婚,而意味着享受现在生活;我们

……敢吗?
西方人第一次性爱的年龄普遍比中国人早(美国人更早),大约是 6年——大好的青春年华啊!
一生经历的性伴侣中国人普遍比西方人少。西方人究竟曾享拥多少性伴侣无从统计,中国人一生仅只一个性

“老伴儿”却决不在少数!
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的潘绥铭教授对全国60个地方的3824位20岁到64岁男女的性生活进行调查。调

查的结果耸人听闻:已婚男女中,每个月连一次性生活都不过的人超过了1/4(28、7%),而在最近的一年里连一

次性生活都没有的则占6、2%;而据美国最新的统计,20多岁的夫妻平均每周三四次;30岁以上的每周大约两次;

50岁以后降为每周一次。

……有一个数字也更能震人发聩:据英国“杜蕾斯全球性调查报告”分析,中国男人们要在未来的若干年内

力争将“性商”提高30~50个百分点。
啊……



第二部我想离婚

1、为什么离婚
离婚与结婚一样需要理由。
假如没有,那一定是婚姻自身出了错。
婚姻怎么会出错,不可能?
其实婚姻从一开始就在出错。
葛红兵说:“我们为什么需要婚姻?难道就是为了让它在感情消失以后将我们硬性地锁在一起?使我们在没

有感情的婚姻里沉沦?
“我们为什么需要婚姻?曾经我们以为婚姻可以巩固感情,使感情天长地久,我们用婚姻这种形式将感情固

定下来,让易逝的感情凝固永存。
“我们做到了吗?我们是颠倒了婚姻和感情的关系了,只有感情可以凝定婚姻,而婚姻是不可能凝定感情的

。”(《我的N种生活》)
我们犯了婚姻常识性错误!
感情是婚姻的基础,没有感情,婚姻将无法实现。即使因其它种种原因而存在,就其本质而言,也是不道德

的,是应该终结的。但是,我们却不能用婚姻来束囿感情,钳制它的发展和更新。撇开感情周期短、善变的特点不

说,婚姻是因感情而存在,而感情却不是因婚姻而存在的。

葛红兵又说:“在那个人们将婚姻和性等同的时代,人们有理由结婚:我们需要性(出于本能),因而需要

结婚(结婚才获得性的权利)。当性和婚姻之间的虚妄的联系被人们一眼望穿,当人们认识到是性前在于婚姻而不

是相反,性导致婚姻而不是婚姻带来性,那么人们有什么理由结婚呢?

“人们对于人类性活动的合法形式是婚姻这一点是坚信不疑的。人们把性和婚姻看成是等同的一件事物。婚

姻是合法“性生活”的惟一形式。而现在“试婚”作为一个概念的出现表明人们对这种现象的态度。性和婚姻被区

别了开来,人们充分认识到不是婚姻导致性,而是相反,性的和谐是婚姻的前提。”(同上)

我们犯了“性逻辑”错误!
——婚姻是否是性生活的唯一途径?婚姻生活必然包涵性生活?性生活不能脱离婚姻生活而独立存在?
周国平说:“单就性本身而言,婚姻肯定不是一个合理的制度,因为性快乐不是纯粹的生理过程,同时也是

心理过程。”(《性爱反思》)周国平就赞成性独立于婚姻之外的“宽松”的婚姻,但要设定一个“可允许的界限

”。

某知名调查机构做过一次范围广及十三省市,对象多达一万多人的有关离婚问题的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五

成以上的失败婚姻是由于性爱不合谐所致,而因其它因素导致家庭破裂个案的总和反倒不及性爱失调这一缘由。—

—这是否是对“性独立于婚姻”论点的一大佐证。

葛红兵还说:“假如我们相信感情,假如我们认为感情是天长地久的,假如感情本身已经足以维持我们的联

系,使我们无时无刻不希望在一起,那么我们为什么还需要婚姻?

“假如我们不相信感情,我们感到感情像一只易碎的瓷器一样经过不起风雨,假如我们觉得感情就像风中的

枯叶一样易逝,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婚姻呢?
“……婚姻的本质:婚姻只是臻达幸福生活的手段”(同上)
我们犯了婚姻“本质性”错误!
“婚姻是条船”。船可以载着你奔向幸福生活,但它自身不是“幸福生活”。那些将婚姻看成人生之全部幸

福的人,不但害己,而且害人。
婚姻既然从一开始就存在那么多的谬误和“错”,那我们为什么还把它看得那么高大完美,牢不可破,难道

不知道它只是个形式,是个载体,是个壳!
周国平说:“两个人只有爱到了想永不分离的地步,才应该结婚。但是,事实证明,即使怀着这样的心情结

了婚,仍不能保证白头偕老。爱情有太多的变数,不完全是人力所能控制。”
(《婚姻反思》)
王小山也曾说,“既然物质相对丰富的时代已经到来了,既然有足够的时间更新爱情或者更新爱人,那么你

别指望别人会对你负责。最新科学成果告诉我们,女人的爱情能维持四年,男人的爱情——男人的发情是随时随地

的,那么就没有什么天长地久了——这可是科学科出来的,不是我的推测。”

还有一位不知姓名的女士更绝,她“只相信三个月内的爱情”。
——看来,爱是有期限的。感情也不是“五十年不变”的“特品”。任何物质都有一个从“发育——成熟—

—变质——消亡”的过程,谁也不能幸免。想当年被香港演艺圈称为“一对俊男美女的神仙眷侣”钟镇涛和章蓉舫

结婚的时候,不知羡煞了多少人,只可惜“恩爱夫妻不到头”,阿B与B嫂的这一对恩爱夫妻,果然是到不了头。

一向以夫妻和睦家庭幸福形象示人,一曲《男人不该让女人流泪》令其事业冲上顶峰的苏永康,不是也在不

太长的时间里给自己的婚姻划上了句号。……
麦当娜在论及婚姻时说:“我实在想不出和一个人生活很长时间或是一辈子会有什么幸福可言。我的需要一

直在变。我也在变。”
台湾作家苦苓更有这样的笑谈,婚姻如同炒股,宜短线操作(三五年),或当日冲销(一夜情),甚至买空

卖空(玩一玩不用当真)。若还想长期持股等着分红,早晚会发现人去楼空,手上的股票正如结婚证书只是废纸一

张。

——看来,婚姻也应该是有期限的!

2、离婚为什么这么难
离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群婚和对偶婚都不存在离婚。最初的离婚大约出现在“婚约制”,简单的毁约便

是那时所谓的离婚。婚礼的形成,特别是教堂婚礼的出现,离婚才变得受人重视,因而受到教会限制,成为不可能

。中世纪西欧骑士爱情诗歌的大量出现,使爱情成为高于婚姻之上的生活状态,现代意义上的“离婚”才真正出现

。16世纪初叶,亨利八世为了能有个儿子继承王位,决定跟凯萨琳王后离婚,于是成为现代意义上的第一个离婚者



中国本没有“离婚”。古代中国只有“休妻”和“出妻”,其文书叫“休书”,与“离婚”也不是一个概念

。现代意义上的“离婚”,是从“宣姑娘”开始的。1903年,中国无锡的宣姑娘由她的哥哥作主,许配给了当地一

位举人。宣姑娘一直被蒙在鼓里,临近婚礼时哥哥才通知她。女郎不愿,与哥哥争执无效,便直接写信给那位举人

:“婚配之事,我国旧例必有父母之命,欧律则听本人意见。前者行聘之事,乃家兄一人之意,某至今方始知,万

难为凭。若必欲践约,某当死入裘氏之墓,不能生进裘氏之门。”她语气坚定,道理充足,举人最终同意解除婚约

。这在当时舆论界引起大震动,时称新世纪,新主义。到了1931年(就是宣姑娘生不进裘氏之门后的第28年),文

绣和溥仪最终达成了法院外协议离婚,“皇妃跟皇帝打离婚”一下成为中国离婚史上最为轰动的事件。

离婚,是现代各国法律的统一用语。
离婚是一个法律概念,它的基本原则就是“合法终结”。
离婚是一个法律行为,无论是自愿还是判离,都必须在《婚姻法》的规范下进行,其权利义务受到保护。
中国经历过两次较大的离婚浪潮。一次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一次是上世纪的六十年代。但两次都是因政治

原因而非感情因素,严格说来还算不得现在所说的“离婚”;那只是两起在非常时期、非常环境下产生的“感情十

政治”的非常游戏。

近几年,很多国家的离婚个案有增无减,美国有50%以上的人离过婚,已婚夫妇组成家庭的比例已从20世纪

50年代的近80%降至今天的50、7
%。此外,现在由单亲抚养的孩子达到了33%,是前所未有的最高记录。
据说,现在台湾每天有 137对夫妇离婚,而结婚的人数却在渐渐下降;不要孩子的夫妻、周末夫妻和单身男

女也越来越多。
我国的离婚率这些年也在逐年攀升,去年的离婚宗数创下20年来的新高,比前一年增加了12%……
我从2000年开始闹离婚,距今巳四年多,至今还未“离脱”。究其所以,一是自己曾中途放弃;二是老婆“

老虎变猫”对己太好,再难开口;三是患得患失,心肠太软。

什么是患得患失?就是想得太多。大凡离婚者在离婚之前都不得不考虑比如亲人的反对(我儿子就是坚定的

“反对派”),朋友的不理解,单位的劝阻(我那位想离婚的同事就曾被单位“谈话”),社会的曲解等等,法院

的态度也是造成众多离婚者打退堂鼓的重要原因。“假如法院不判准离……”总之,社会缺少轻松宽厚的离婚氛围

,有的尽是那种即离即坏、即离即非、即离即不正常的随意武断。

钱穆说:“中西人生观一至要的分歧:在中国,主张由仁道见人,故对家庭天伦更所重视;在西方,则偏向

个人自由,故对父子兄弟,凡属天伦,多被忽视。既忽视了此两伦,则夫妇一伦只存有人伦的关系,而减少了天伦

的意义,换言之,夫妇也只像似朋友。朋友可合可离,保存多量双方个人的自由。但今日之夫妇,即他日之父母。

父母牵连到子女,其可合可离的自由不得不减少,则转增了麻烦与苦痛。故西方之夫妇结合,偏倾于社会性,其相

互间只有欲望与法律,权利与义务,保有各自的权利。”(《如何解脱人生之苦痛》)

这恐怕就是中国缺少离婚氛围的原因。
但这并非理由。
人的一生婚姻是很重要的(不好的婚姻可以减寿),而婚姻中爱是第一位的,有了爱才有情、才有性、才有

家庭、天伦、“仁道”之类,假如“性”“情”“爱”都没有了,光留下壳般的婚姻和毫无生气的天伦又有何意义

。倒不如西方般“如朋友”“重自由”更简洁,更自然,更人性,更符合法律本义。

我父亲今年“80出头”,是一个地道的旧知识分子,他一生坎坷,忍受住了生活强压在他身上的种种不公,

“忍耐”成了他生活的信条。这不,他仍要用他的余生忍耐在他看来是“极为不幸”的婚姻。我想,假如他不是50

年毕业的川大法律糸学士生,身上没有那么多的“不平”“不公”;假如中国的离婚氛围再重点,思想文化再人性

一点,我敢说,父亲在几十年前就离婚了。

我母亲还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曾对我说过,“不是看你们小,遭孽,我早就跟他离了。”后来又说,“要不是

别个说起焦人,我早就离了。”我母亲这一辈子是很辛劳的,不但自己要上班,还要照顾我们仨子妹(父亲长期下

派,不过他自己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又不会家务,“回来还多个负担”,母亲曾这样说),自身又多病,能将我

们养育成人,真难为她了!

我那位同事至今也未离成。什么原因不便深问,但生活规律仍未改变——有时一连几天单位都不晓他的踪影


我那位朋友终于判离了。——同时离他而去的还有整套住房、家具以及所有积蓄。
我那位熟人巳没有人关心了。——仍卖“烧腊”乎!
昨日报上读到一则消息,说是某女士想要离婚,采取假离婚手段欺骗老公,从而达到真离婚目的,最终阴谋

得逞!……
——中国的离婚者有多难。

3、男人离婚难上加难
不知谁说过这样一句话:男人做梦都想离婚,关键看你兜里有不有钱。
有钱的早离了——张艺谋、赵本山、孙楠(相当于)等,无钱的……于是有人“彩”言:老子中了 500万,

儿不马上离婚!
“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应改为:“女人变坏就有钱,男人有钱就想离。”
男人为什么用钱买离婚?一是需要安顿子女。离婚本巳使子女深受伤害,万不能在离异后因经济问题使其进

一步受到伤害。
二是赔尝“青春损失费”。男女结婚,男生是占了女生的便宜(女人总是觉得性爱是男人享用她们的身体,

而她们则是在献出身体。她们总是不能正视自己的躯体和欲望;这是女人的悲哀,更是大老爷们的悲哀);男女离

婚,男士占了女士的便宜(男士不但占有了女士的身体,还把青春给耽误了),是罪魁祸首,所以男士需要赔尝。

三是买回清白。男性离婚定背一生“污名”,舍钱其谁!
四是买回“社会同情心”。“他拿好多钱罗……”;“管他的,他拿了那么多的钱的!……”
五是买个“心理平衡”。就好比小时候打架,把人打哭了,扔给一颗糖,了事。谁对谁错,次要的。
六是替老婆买个“心理平衡”……
你说男人离婚累不累,难不难。
不着急,更难的还在后头——
你见过女人披头散发吗?
你见过女人披头散发地“滚地下”吗?
你见过女人披头散发地灌满瓶的白酒吗?
你见过女人披头散发喝硫酸滴滴畏甚至洗厕灵吗?
你见过女人披头散发吃大版大版的安眠药吗?
你见过女人披头散发拿长带躲在厕所上吊吗?
你见过女人披头散发手执明晃晃小刀割腕动脉吗?
你见过女人披头散发好几天不沾颗粒、不吃一顿饭吗?
…… ……
假如没见过——还是不见为妙。
实在想见,非见不可,教你一招:叫她发“彩屏”。
现在说说除了离婚自身的难外,男人离婚为什么比女人还难?
男人离婚首先要有钱,要有强厚的经济作后盾(上面巳有说明);女人则不然——男人离婚通通是“犯错误

”,女人离婚全都因“感情不合”。
其次,历史巳明白无误地告诉世人,“女人的名字叫弱者”。不但如此,她们还自认为是“天生的弱者”—


(果真如此?我这里推荐一篇文章供赏阅:
男人呀,难人——有关男人是弱者的研究
2004年07月16日14:30 作者:雨石心雨  来源:千龙新闻网
男人永远是这个社会的弱者。事实上,不论是远古的母系时代还是维持了几千年的“男权时代”或是目前这

个“男女平等时代”。每当我翻书翻资料时,总会从字里行间读到广大男子遗下的斑斑血泪,忍不住要提笔为天下

男人一呼。

综合我查阅和考证的结果,男人其实是长期被女人们剥夺或是弱化了“人权”的,只是我们一直不甚自知,

反而沾沾自喜地认为“男尊女卑、自古始然”,落入女人们为我们设下的种种圈套。诚然,男子中也偶有精神错乱

者,以虐待、折腾他人为己乐,其折磨对象中就偶有女性,此乃个别案例,不足以影响本结论的实质定性。下面详

细论述一下男人是弱者的主要表现。

一、生存权问题
男人的生存权一直就是个大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战争。每次战争中阵亡的人数男女比例大约是100:1。由此可见,战争不是女人永远的痛,而是男人为之断

魂送命的东西。从原始社会开始,男人们就必须自愿或者被迫地拿着从石块、标枪到手榴弹之类的各种武器去和另

一些同样倒霉的男人搏斗,以保证那个自己永远也回不去的部族的安全,尸横遍野血流成河都是指男人们批量死去

的场景;而当女人们成堆地躺在一起时,我们用的词语一般是“春光盈野”。

灾害。这是一个先天问题。女人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会在灾害中取得比男人更高的存活率,因为她们的生理构

造更适应这个灾难频频的星球。男人好像就是上帝造人时一时疏忽闹出来的次品一样脆弱。请看看:男人耐寒能力

次于女人;男人耐高温能力差于女人;男人耐缺氧能力弱于女人……在严寒、火灾、地震、海啸等我们想象得到的

自然灾害中,上帝总保证了足够比例的女人能够生存下来,而男人们自己看着办,上帝的眼睛不在这个方向。

犯罪。男人们的犯罪率总是比女人高,重特大犯罪比例更高,因此男人遭受的生命损失更大。被实施犯罪的

人往往殒命不提,犯罪的人本身又有几个能逃过一死?关于这点,那些拍摄这一类电影电视的人比我更清楚,我想

他们幕后的叹息应该更为沉重。

寿命。假如没有战争、没有灾害、没有犯罪,大家都在最快乐的环境下终老,倒霉的男人们也要比女人少活

3-5年,这是因为男人的细胞和组织的老化速度远远快于女人。

所以,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男人必须要为自己的生存权而大声疾呼:如果男女要平等,我们男人必

须首先要活下去!
二、配偶及生育权问题
配偶问题。男人们的配偶权确实是个很值得担忧的问题。为获得这个正常、正当的权利,男人们甚至以战争

、决斗等极易失去生命的方式去争取,可见其艰辛所在。就算在已经十分民主的今天,也还有“女追男,隔层纱;

男追女,隔重山”的说法,而对那些扭扭捏捏、装模作样的女人,男人们把金钱、时间、荣耀、自尊统统赔上,甚

至把“千纸鹤”“万朵玫瑰”等女人教给男人的又费时间又费金钱的手段都用上了。关键是,最后分手时,女人只

需一句“再见”就可以把男人扔到垃圾桶里扬长而去,而男人则必须努
力权衡道德、舆论对自己的压力后才做出分手决定。
生育权问题。这件事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女人手里,即使我们已经研究出了克隆技术,还是要借助女人的子

宫才能最后完成。女人有最清醒的方式可以让自己不怀孕,而男人若想升级为父亲级别,首先要做的就是请求女人

同意并且同时升级为母亲级别。即便是这样,男人也要事先做好大补工作,把握天时地利,才有可能升级成功。其

后的十个月中,男人就化身为工蜂、工蚁,还得求天告地,希望升级过程中大小平安,最后才能成为“父亲”。天

哪,上帝一天中究竟有几个小时是看见了男人的?

三、其他权利
其他权利包括“逛街不必提包权”、“乘车必有座位权”、“行走及购物优先权”等等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

属于女人的专属权利。
让我们回头去看看《红楼梦》这部脍炙人口的书吧。那里面最可怜的人是贾政,他必须随时在自己的岗位上

坚持努力工作,才能挣钱养活家里那帮无所事事只会吟诗作对吵架抹粉的大小女人们,而且还要时刻陪著笑脸调解

这些小心眼女人们的纠纷。

男人呀,难人。
有了这篇文章,我再提几个数据,,我们就知道究竟女人是不是弱者?
女性企图自杀的人数是男性的两倍,但男人自杀身亡者是女人的三倍;40岁以上男性性功能障碍者达五成以

上,且有不断攀升之势;男性医疗就诊率较女性低28%;男性平均寿命较女性短6-8年;1/4
中国男性有性功能障碍或性心理障碍;10% 的夫妇有不育不孕症,而男方就占一半;成年男性性病患者 6、

5%, 40岁以上的男性52%
有勃起功能障碍;原本应该在60岁以上才会出现的更年期症状,不少男人因雄性激素部分缺乏,更年期提前

到40岁左右。并且中国男人90%肾亏,需要补肾。
首届亚太地区男科学论坛传出信息,目前国际上成年男子精子生成量比100年前减少了一半;50岁左右的男

性中,40% 患有不同程度的前列腺疾病。
这就是男人目前面对的处境。虽还算不得弱者之类,至少没有有些女人想象的那么强悍!)
——所以,弱者离婚是不必向社会说明什么或交待什么的,更别说“赔偿”了。男性则反之,因为是强者,

所以要具有大无畏承担婚姻全部责任的牺牲精神。
又次,有些女性视婚姻如生命,那怕是死了的婚姻;所以,男性离婚要具有“不怕脱一层皮,掉十斤肉”的

大无畏勇敢精神方可战胜顽“敌”。
再次……
有了这些“男难”,多少男士偃旗息鼓,莫自不量力,自找没趣了。更多的男士则选择无奈:等她先提出来

——我儿不马上签字!
现在开一个男人离婚价格表:
下岗工人: 1万;
一般职工: 3万;
公务员: 5万;
区科级:10万;
县处级:20万;
地师级:50万;
……
难也难,不难也不难,比一比,看一看——兜里还有多少钱。

4、西方有没有情杀
大家知道,这些年有关情变、婚变、情杀之类的事和人,报纸、书上、电视等各种传媒随手可拾,随眼可见

,
真可谓:打开报纸,满眼荒堂,“情变”“婚变”纷纷亮相;惹了“二奶”怒了“偏房”,杂志上走来个“

二食堂”;“第三者”尚未卸装,“第四者”又粉墨登场,打开电视,忽见“情杀”血溅屏墙……

情杀,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情杀?我百思不得其解——
一个法官,由于要提副庭长,反悔向情人巳允诺的离婚,于是,连自己在内,一家三代四口全被毒杀;
一个村长因与妻子感情不和长期与情人在家同居“逼婚”,妻忍无可忍,怒杀情女;
一个小工头,在家庭和情人之间犹豫、傍徨(情人产下的是女孩而非男孩--小工头想要男孩)后最终选择了

家庭,结果遭遇小情人血腥报复;
少妇风狂离婚屡战屡败,雇凶杀夫被判死刑;
因为错爱成了名符其实的第三者,“失恋”女孩引爆孽情……
这些因婚姻而积怨的情杀,美国有吗?西方有吗?
如果有,那是人类自身的一大悲剧!如果没有,证明中国的婚姻气侯、婚姻氛围、婚姻质量、婚姻水平、婚

姻道德、婚姻观念、婚姻理念、婚姻法理、婚姻定位、婚姻习惯、婚姻影响、婚姻传统、婚姻导向等无不存在问题

!——要不然何以牺牲众多无辜生命。

假如被毒杀的法官不在乎什么庭长副庭长之类,即便在乎,我们的婚姻理念和婚姻氛围等并不在意副庭长之

离婚事由,单位组织团体社会都觉得副庭长离婚是十分正常平凡的事情,那么法官会欣然实践自己允下的诺言——

悲剧会发生吗?

假如村长妻子有些许的自尊自立自强精神,还待得了逼宫离婚!何来戗害一条生命又赔上一个“无期徒刑”


假如小工头少些“重男轻女”,毅然决择;假如社会多些宽容和理解,多留些斟酌感情、决择婚姻的氛围和

空间,小工头至于遭此“血腥报复”?
假如少妇之夫理性看待婚姻危机;假如法理能客观对待离婚者,会有“雇凶杀夫”的惨剧产生!
假如“引爆”女孩是真爱而非“错爱”,走进的是欢庆幸福的婚姻殿堂……何来孽情引爆?
…… ……
由此得出:婚外情——离婚——因障碍而放弃离婚——与情人积怨——悲剧发生……这就是一般情杀的发展

脉络。
据我所知,西方法律多采以“自由离婚主义”,即依照当事一方或双方的意志而离婚的主张。也就是说,他

(她)们离婚是轻松的,自然的,不存在道义上的问题,更不会受到责备或者责难,社会普遍持宽解认可的态度。

既然在一个相对宽松自由的环境离婚,在没有过多干扰和压力的情况下选择婚姻和爱情,他(她)们会因婚姻而积

怨杀人或被杀?

情杀肯定会有的,但决不会因婚姻本身而杀人,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除非是与婚姻有牵扯的东西,比如

财产等。
看看那些被血色浸染的信男信女的尸体,特别是被无端牵连的无数无辜生命,人们不应该警醒点什么……
由此,我想到一个问题:人们在遭遇离婚而必须作出决择时,是选择爱,还是固有的婚姻和家庭。
——爱重要?还是婚姻?还是家庭?

5、我赞成“许可离婚主义”
我国的《婚姻法》在离婚问题上的指导思想是有限制的许可离婚。
为什么要“有限制”?是为了防止轻率离婚——谁这样无聊竟把离婚当儿戏!
许可离婚,就是允许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婚。一方要求离婚,叫单意离婚;双方同意离婚叫协议离婚。
“许可离婚主义”,是相对禁止离婚主义而存在的,它是一种无论是“单意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许

可的主张。
其实离婚从开始都是单意离婚,没法过了,没感情了,我提出来——你愿意,就是协议离婚;你不愿意,我

就起诉到法院,法院就判决离婚。就这么简单。
问题是法院是否就要按你所希望的判决离婚?
我国《婚姻法》确立的准予离婚的条件是“感情确巳破裂”,怎样认定感情确巳破裂,有其四个方面:
一、看感情基础。
二、看婚后感情。
三、看离婚真实原因。
四、看有无和好的因素。
坦白的说,所谓确定感情破裂与否的这“四看”,从某种意义来说,有的方面还不无牵强,缺少逻辑性。
先说一看。按《婚姻法》理论解释,这一看主要是看婚姻建立时是否有感情,感情是否深厚。
一般来说,人们在进入婚姻时,感情大都是真实的,真挚的,甚至是热烈的(除非封建式的父母之命,媒妁

之言;再就是另有所图)——女作家娟子就曾明述过这种状态,“
两个人往往在恋爱最高潮时走进了婚姻,似乎婚姻应该是唯一诠释爱情高潮的一个词语!殊不知,爱情就象

一条抛物线,在最高点时,已经准备下滑了,不幸的是,两个人就在准备下滑的时候进入了婚姻,而婚姻只能让滑

坡更加陡峭!”(《离婚女人日记》);然而生活在行进,时代在发展,人们的感情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成不变,

婚姻也不可能不起任何变化,既然会变化,那为什么把巳过去的东西作为解决现今问题的必要条件?

二看婚后感情状态。是否感情很好、感情一般、感情不好等。
人世间的是非曲直最难断的就是家事,家事里最难说清楚的就是感情——感情这东西说丰富它比海还宽,说

细腻它纤如细丝,说牢固它坚如磐石,说脆弱它犹如陶瓷……你说有感情,他(她)说没感情;你说今天有,他(她)

说今天没有是昨天有;你可以拿出很多很多有感情的事例,他(她)同样也可以拿出很多很多的没有感情的事例……

这是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终都有理或者都没有理的问题——请问,外人能分辨得清吗?

三看离婚的真实原因。主要是看“内因”还是“外因”。
这就更搞不明白了。我想离婚,外因是第三者插足也好,婚外恋或其它什么原因也好;内因是我感情抛锚越

轨出错也好,总之是我对他(她)巳不再有感情,我想离婚,我愿意离婚,既然如此,那还关“内因”“外因”什么

事呢?

四看有无和好的因素。这是对婚姻现状和今后发展作出估计。
我今天想离婚,因为感情确巳破裂;如果双方共同努力,还有和好的可能,但那毕竟是明天、后天、万后天

或者万万后天的事情,即便如此,也还可以复婚哪!也不是过了今天就合不成了!——那么不确定的事,为什么要

影响眼前的事体状态,去抹煞和否定一个人的生活取向和选择?

为了准确地把握和掌握“感情确巳破裂”的界定,司法界曾为此作过更为细化和量化的规定;其中为大家熟

知的是“必须分居两年以上”……两年哪,同志们!
西方多采用“自由离婚主义”,为此减少了因离婚而产生无辜杀戮的气侯和土壤,就凭此,我赞成!
我国的《婚姻法》从新中国成立算起有过两次立法,第一次是1950年,第二次是1980年,除去文化大革命10

年,刚好间隔20年;现在是2004年,过了24年。又一个轮回了啊……

别忘了,有一个想离婚的公民不赞成“有限制的许可离婚”,而赞成无论是“单意离婚”、还是“协议离婚

”都许可的“许可离婚主义”。

6、婚姻其实是一张没有内容的契约
婚姻是什么?
《辞海》里说,是“男女结合成为夫妻”。
《婚姻法讲义》里说:“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又说,婚姻是一种法律概念,凡是

符合法律规定的的两性结合,才能成为婚姻;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合都不能成为婚姻,得不到法律保护。

由此,试婚、同居、事实婚姻……均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然而,目前社会上这类现象多不胜数,可能是我们的法律专家也料所不及的吧!
a君为能分到集资房而假离婚,现新房巳住三年,一家其乐融融,却不言复婚。
B女士离婚后与新任男友同居数年,至今尚未婚嫁。——我小妹的情况也是如此。
一个朋友用假离婚欺骗妻子,终于离成;可良心又过不去,特别是儿子放不下心,现在一家人仍生活在一起

,也不提复婚之事。
有一亲戚“办喜酒”巳多年,到现在还没有扯结婚证——这种现象农村极为普遍。
c君与d女士离婚数年,至今仍同居一起,又未复婚。
……婚姻是乎成了这些人的一种累赘,一种负担,一种可有可无的生活状态。
是“婚姻”出了错,还是现代社会中的人们。
葛红兵说,婚姻是“手段”。
周国平说,婚姻是一个“不甚合理的制度”。
麦当娜说,婚姻是个“可变数”。
苦苓说,婚姻是“股票”。
我说,婚姻其实就是夫妻双方就婚姻存续期间所达成的一种约定。或者说是一张没有内容的契约。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社会行为或者个人行为实际上都是一种市场行为——至少可以视为市场化行为,直

接或间接地与经济发生关系;为了让这种关系续存下去,使其合法化,我们就应该以“契约”的形式将它们固定下

来,以期受到保护。

结婚不仅是一种个人行为,也是一种社会行为,同时还是一种市场行为。我们更应以契约的形式将它固定,

求得法律保护。
作为契约,那它可不可以将契约所涉及的内容具体化,同样以登记的形式以求得法律的认可,最终受到更为

直接、更为明细、更为明确的法律保护。
它应该设定哪些内容?我想,大致应该有:
一、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等等);
二、婚姻状态(试婚、同居、结婚等);
三、期限(比如 1年 2年 3年;结婚可长点,可以先定 5年、10年、20年,如果双方觉着还有感情,觉着还

可以一起共同生活,便可续签。)
四、权利与义务(比如谁主内、谁主外啦,操持家务谁为主啦,特别是结婚的更应细化,谁掌管经济啦,要

不要小孩啦等)
五、违约责任(比如签的 5年,你结果
3年不到就和别人好了,那你就是“期限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古埃及的男人如果希望娶第二个妻子

,他必须向第一个妻子支付一笔罚金------记住,赔偿金额一定要写清楚。)

六、……
七、……
…… ……
这样做的好处大致有六:
一、双方随时随地对彼此的感情度有比较清楚的认识;不会象现在这样,认为只要一结婚,什么都进了保险

箱,万事大吉。什么也不在乎。
二、双方随时随地对彼此的婚姻状态有一个比较客观的认识。
三、双方为了未来,会更加珍惜眼前的感情和幸福(假如幸福的话)。
四、彼此会更珍重。
五、生活更轻松,处置更灵活。
六、更能体现人性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