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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少管所汇报(恳请组织批阅)979787872004-04-16 08:20

一句话,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我不喜欢甜言蜜语,只直接说出自己的意见来,虽然我自己也很清楚一个“志愿”者的意见的分量。改进意见已发在“关于少管所初中部的意见”中。下面是自己的体会,粗言俗语,若有不周之处还请包涵指正。

各种志愿团体、社会团体、个人,去少管所做志愿教育的不少。但缺乏合理统筹,对教师资源的分配上存在严重的不合理。可能有三个老师都要教英语,可能学生会上四遍数学却没有历史。这是少管所教育科方面可以做好的工作。去的人杂,教学水平也参差不齐,我听了那位坚持了三年的前辈志愿者的话,觉得他的个人修养还需要加强;听了他的课,简直如坐针毡,难以忍受!我们究竟是抱着一种什么样的目的去少管所?是参观?是为名利?是为“积德行善”?我个人的目的:人的一生应该做一件或两件能体现自我价值的事。薪水奖金是一种价值体现,肯定赞同是一种价值体现,还有一种体现,就是我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影响甚至改变一个人甚至更多的人,使他们变好。

假如阳光单独带一个或两个队,保证至少一部分孩子能受到阳光式教育,要比这种形式散漫的教育实际地多。起码,只要阳光志愿者这个队伍在,这个队孩子的教育就不会中断。教师会换,但教学的内容因为有固定的教材和进度,就不会受到影响。





Thanks!chenyan2004-04-16 09:24
Sorry can't input Chinese now, comment late
谢谢元元的发言!安猪2004-04-16 16:48

首先,我要为元元的直言叫好!我们在志愿工作中总会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是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许多同学会选择沉默,然后离开。他们的出发点并不坏,只是不希望引起争吵。但是,从整体上看,这样做并没有带来更好的结果。因为回避了问题,而问题依然存在。就如马路上有一个坑,一个人走过去摔了一跤,他认为自己填不了这个坑,于是什么都不做便离开了,这样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人在同样的地方摔跤,直到最后来了一个勇敢的人,他也摔了跤,但他点亮了灯,照亮了坑。坑虽然没有被填上,但至少已经不会再有人了在同样的地方摔跤了。所以,出现了问题,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把坑照亮,这样的话,大家最后总会有办法解决问题。

希望有更多的志愿者能把在志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来!

其次,元元在发言中提到了两个问题:
1、 少管所的课程设置和组织安排
2、 少管所师资参差不齐,并重点列举了某位前辈志愿者的问题

关于第一点,元元已经有专题的发言,我们在那讨论会更好。

关于第二点,基本不是我们可以解决的问题。不过,对于那位提到的前辈志愿者,我倒有些感想,希望与大家分享:

首先我感到幸运:幸亏的那位前辈志愿者不是阳光人(阳光才成立一年,而那位前辈已经坚持了三年),但是,我并不是因为我们没有这样的“问题”志愿者而庆幸,而是想,幸好他不在阳光,否则的话,要是他看到了元元的帖子,会怎么想?(说一句题外话:元元,也希望你想一想,要是同样的事例发生在跟你同行的阳光志愿者身上,你也会用同样的语言描述评价他吗?)

其次我感到遗憾。遗憾这位前辈不在阳光。毕竟能坚持三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想我们绝大部分人都不敢拍胸口说自己一定能坚持做一个志愿项目三年(至少我就不敢),在这一点上——不管动机和能力如何——他至少是值得尊敬的。这位前辈的不幸,在于他没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如果他在阳光的话,我们也许能够帮助他成为一个更合格的志愿者。

我们每个志愿者,心中都至少会有以下两条信念:
1、 每个人都有平等接受教育和得到帮助的权利
2、 每个人都是能够改变的
第一条是我们志愿工作的原动力,而第二条是我们对工作成果的期望的保证。关于这两点,我想大家都不会有什么意见。那么,为什么这个信念就不能用在我们的同行身上?如果我们的任务是帮助别人,那么,当我们的同行出了问题,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用对待孩子一样的态度去帮助他?

其实,我这么说并不是想对那位前辈做什么,理智的说,我们很难影响他。我想提醒大家思考的是:假如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阳光的同伴身上,我们应该用怎样的态度去对待?是责备,埋怨,一脚把他踢开,还是伸出手帮助他,让他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志愿者?

我们的信念,决定了我们的态度。
我们的态度,决定了我们的行为。
我们的行为,决定了我们的结果。
说的是文化课教育的事情吧?一缕_阳光2004-04-16 17:05
谢谢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