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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俱乐部简介和守则修订----第一阶段:修订意见范围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leeyupeng    时间: 2013-4-29 21:57
标题: 俱乐部简介和守则修订----第一阶段:修订意见范围征集
目前关于阳光有两个主要的章程:

以下简称“简介”和“守则”。

随着阳光近几年不断的发展,很多事务的内容和流程处理也在不断的更新着,不过简介和守则一些部分并没有随之更新。
为了在以后阳光事务处理的过程中能有更好的依据参照,我们需要对简介和守则的部分内容加以修订。
为了方便描述,将此次修订过程暂称为“阳光修宪”或“修宪”。

关于修宪的意见
因为简介和守则内容是指导阳光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所以现阶段的修宪焦点主要集中在一些已经过期的内容和对之前已发生的事务没有覆盖的地方。
如果没有特别需要,暂不为未来可能发生或预想计划的一些事务制定流程。

修宪的主要阶段


1. 修订意见范围征集  

暂定即日起至5月31日晚12点前截止。主要征集目前简介和守则中已经过期、不再适用或重复等内容。可以通过回复本帖、向主席团成员发送邮件 (至 zhuxituan@ygclub.org ,邮件主题可以标注上“修宪”) 等形式提交,提交内容将被适当分类并公示在本帖第2楼。可以只提交意见范围,也可以提交意见和相关的建议(如:需要更新主席团选举流程部分的内容,具体如下:....)

2. 修订意见讨论
暂定6月30日前。主席团根据征集的内容进行初版的整理、确认和公示,确认基准参考现行默认标准或曾用标准(如:新人在什么条件下才可以进入课堂)。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二次或多次修订。


3. 修订意见表决
暑期召开阳光俱乐部大会,时间待定。根据公示和讨论的条目形成逐条动议,并在俱乐部大会上进行现场讨论和表决。


4. 修订意见进入简介和守则
在俱乐部大会后一周内由主席团将表决通过的内容(包括新增、删除、及修改等)发布至论坛相关帖,并正式生效。

目前为修宪第一阶段:修订意见范围征集。
作者: leeyupeng    时间: 2013-4-29 21:57
占楼用于更新意见范围和内容
作者: 三足乌    时间: 2013-4-30 10:30
占楼。
简介及守则待细研。
作者: 九月    时间: 2013-5-1 15:24
确实是有一部分内容需要更新啦~
作者: 小ta    时间: 2013-5-2 11:15
回复 1# leeyupeng


  
通过回复本帖、向主席团成员发送邮件

   如果是两种形式,提供明确的主席团成员邮件为好。
作者: 三足乌    时间: 2013-5-2 18:37
1.阳光属性
“志愿者俱乐部”似乎更加侧重于“俱乐部”的属性,
阳光是否有意在下一个十年将志愿支教工作做得更加专业、细致,最好能在组织名称上彰显。
2.与志愿服务对象关系
如果阳光的志愿服务对象定位为在京流动儿童的话,阳光的规则性文书中,
应该明确与这一特殊群体的关系,并以之约束成员言行活动。
3.成员权利及义务
阳光的“自由”“平等”“开放”等基本活动理念,应该更多的体现在“总则(总纲)”中,
并在“组织成员”中细化分述。
4.阳光的组织结构
鉴于2013年阳光主席团选举乱象纷生,该部分内容应当慎重对待。
最高日常机构主席团(主席)是选举还是推荐,都需要明确,
甚至包括在换届交接时的一些程序,越透明越好。
阳光决策机构主席团与最高决策机构志愿者大会之间的关系,需要明确前者对后者的日常代理。
“主席团”“主席”等称谓是否也适时调整更好?
职能组及课程组最好也赋予更多自治权,同时,通过固定例会或跨组活动,加强组内、组际交流沟通。
现各职能组、课程组组长的产生都是组内协商,报备主席团的吧!
5.阳光的日常运行
周末课堂活动、其他与志愿服务对象有关的活动等,因其涉及未成年人,需要谨慎对待。
现有培训后进课堂等,都应该进入组织规则性文书以明确。
其他节假日、工作日的不涉及志愿服务对象的志愿者自身活动,
除周年庆、阳光春晚、公益交流活动外,权责自负,且不允许使用阳光名义。
财务原则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每月活动经费更新公示。
如有可能,春季学期新任主席团制订预算,原有主席团公布决算。
日常活动费用自付均摊,学生半价费用以毕业参加全职工作为准。
大型阳光活动如周年庆、阳光春晚、项目结课等,由阳光财务支付。
阳光志愿者个人网络言论需遵循法律法规,网络作品版权授予阳光志愿者,后者只能用以非营利性宣传活动。
6.修宪程序设定
建议招募修宪成员,成立修宪小组(委员会)。
修宪小组(委员会)工作期间,及时公布工作进展及决议内容。
草案出台后,提请论坛讨论至少半个月,
期间由修宪小组(委员会)指定一名或多名成员对草案(或某一章节)进行解释,
接受全体志愿者的咨询,进行答疑。
正式草案交付志愿者大会表决,一经通过,至少一年内不得修改。
上述程序均需设定明确期限。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作者: leeyupeng    时间: 2013-5-2 21:42
回复 6# 三足乌

话说三三你占的三楼是还没想好写啥么...

先聊聊你六楼的帖子哈~~


1.阳光属性
很多人觉得一个没有专职人员的NGO竟然走了十年是很不可思议的事,而俱乐部的属性其实有着其重要的作用。
但没有专职人员,也就导致了没有人长期的对阳光进行干预与影响,所以最近几年大家的主要疑惑就是在徘徊二字上。
很多时候,在阳光我们很难预测下一个十年甚至下一年是什么样。
另外什么是专业的志愿者组织,什么是真正的专业志愿,其实需要更专业的人来回答。

2.与志愿服务对象关系
我觉得流动儿童是阳光目前主要的服务对象更好一些。
其实阳光的服务对象一直也有变化,早期还有城市贫困儿童、少管所的青少年、孤独症儿童,另外我们现在也会给成年人上一些课。
既然我们的口号是让教育实现梦想,那么就不用太在意对象是谁。

3.成员权利及义务
关于自由、平等、开放如何细化有什么意见吗?

4.阳光的组织结构
听过这么一个说法,民主是争吵的、是混乱的,是各方不停地为自己代表的利益掣肘、协商、妥协的过程。
在阳光大家没有什么现实利益的,那为什么还是会有争吵和混乱?
因为大家有更高的“利益”,不管是对教育的理解,还是对孩子的态度,抑或是对NGO的看法,这些“精神利益”冲突起来,其实也蛮精彩的。
所以,“乱象”有时候表示我们还活着,还被很多阳光人关注着。
当然乱中有序是更好的,这也是此次修宪的目的之一,争吵要有结果,要有记录,要为未来提供一些现成的参考。

主席/主席团这个词大家目前还算习惯吧,其实有的同学已经采用干事这个词了:P


5.阳光的日常运行
组织越透明,死角就越少,“阳光”也就会更多。
对于阳光这样的组织,更需要信息的及时和全面的公开。
这也是我这一年打算更多推进阳光自身IT建设的原因。


6.修宪程序设定
关于如何修宪,怎么修宪其实在现有的章程里并没有详细的流程,目前能确认的就是修改都要通过俱乐部大会的表决通过。
所以此次修宪更偏重更正或解释,关于更大范围的修订和改动以及修宪本身的程序其实可以放到下次修宪。
目前修宪进程主要由主席团几位来推进,但不是控制。
草案公式应该就是从6月开始的第二阶段,目前的计划是一个月。

如果三三对修宪程序有更详细的建议,也可以放到此次意见征集中哈。
作者: leeyupeng    时间: 2013-5-2 21:44
回复  leeyupeng

   如果是两种形式,提供明确的主席团成员邮件为好。 ...
小ta 发表于 2013-5-2 11:15



    感谢提醒,新建了一个邮件组 zhuxituan@ygclub.org  
    更详细的邮件地址在百科 http://www.ygclub.org/wiki/index.php?doc-innerlink-%E8%81%94%E7%B3%BB%E6%88%91%E4%BB%AC
作者: 小ta    时间: 2013-5-9 10:38
这贴又沉下去了。。。是不是应该提醒下去年参加选举的几位选民过来发声??
作者: bower    时间: 2013-5-9 10:49
修宪是大事, 不管最后修不修 经过一次讨论洗礼都能对阳光的宪法有更深的理解, 有时候觉得要修,说不定讨论完发现以前写得已经很贴合了。
作者: 阿豆    时间: 2013-5-9 21:41
其实作为新人。。不是不想有想法,是实在不知道从哪里有想法
作者: panpan    时间: 2013-5-9 22:31
本帖最后由 panpan 于 2013-5-9 22:41 编辑

提议:
课程组组长由选举形式选出,具体方式可参考主席团选举。每年进行一次选举,经历提名,和正式选举的步骤,如果提名只有1人,直接作为组长。 关于提名:建议采用类似提名2013届主席团成员的方式。
作者: panpan    时间: 2013-5-14 22:40
提议:
建议增加志愿者大会罢免某个主席团成员的功能。
具体规则包括:罢免大会的召开,罢免某个主席团成员的流程,具体票数比例等。
作者: jemmun    时间: 2013-5-14 23:13
回复 6# 三足乌

除了赋予课程组和职能组更多的自治权外其他的基本同意。现在几乎就没有约束,我反而觉得若是考虑现在阳光除周末课堂外的事务效率,这种过度扁平的管理要稍微往中间收一下。
作者: chaosconst    时间: 2013-5-14 23:54
本帖最后由 chaosconst 于 2013-5-14 23:56 编辑

回复 13# panpan

修正案,增加阳光志愿者大会任免主席的流程,阳光例会任免副主席和各个职能组组长的流程。建议直接用动议形式:例如“阳光例会5月动议1:罢免副主席某某,因为xxx,建议由谁接替”,和其他动议一样,有人附议即可讨论,赞成大于反对则动议通过,也支持立即表决,搁置等常规动议的操作。
作者: panpan    时间: 2013-5-15 10:01
回复 15# chaosconst


    既然选举是通过志愿者大会进行的,那么罢免也要通过志愿者大会进行,而不是动议
作者: 三足乌    时间: 2013-5-15 11:25
现有守则第四章第2款第③条“阳光俱乐部大会的职权”中已经有“任免阳光俱乐部主席”文样,
只需修改完善为“任免阳光志愿者主席团及其成员”即可。
具体的选举、罢免条件规定,可以另文专述。
阳光宪法不是选举法,只需规定基本大原则即可。
作者: chaosconst    时间: 2013-5-15 11:28
回复 16# panpan

弹劾动议也是志愿者大会的动议,为啥不行?
作者: jemmun    时间: 2013-5-15 17:06
强烈要求体现《项目负责人手册》和《项目应急方案》
作者: leeyupeng    时间: 2013-5-17 18:44
回复 19# jemmun


    强烈要求具体如何体现作出说明
作者: jemmun    时间: 2013-5-18 00:02
回复 20# leeyupeng
明确地位啊,是否属于应该使用的文件啊。做了没人用,不就是摆设吗。
作者: 含笑幻子    时间: 2013-5-24 11:14
小付和鹏鹏提醒我之前有一个2012年4月份的文档,有相关的意见。

内容见下:
https://skydrive.live.com/view.a ... ey=!ALoiWsYcg2Qs6nQ
作者: 小ta    时间: 2013-5-24 12:43
回复 22# 含笑幻子


   哇,没见过这个,不过里头说的更多是文字修辞的说。。。
作者: Lucifer    时间: 2013-5-29 16:47
占楼
作者: chaosconst    时间: 2013-5-29 17:08
1 修改错别字
2 志愿者简介去掉,与守则合并,只保留志愿者守则作为“宪法”
3 增加允许网络投票选举主席的流程
4 增加阳光例会和志愿者大会使用议事规则,议事规则具体内容另议。
5 阳光资金的使用权限归属于阳光例会及其常委代理机构(主席团或干事)
6 学期初各个课程组和职能组计划课程资金预算,学期结束公布决算
作者: 启中    时间: 2013-5-29 23:48
混沌说的议事规则我觉得还是应该慎用,当一个议事规则还没被大家所熟悉并且熟练应用的情况下,容易使决策过于仓促欠考虑,还有“多数人的暴政”。
所以应该先讨论议事规则的细则,然后征求多数人的意见是否要推行。而不是先决定要推行,到后来发现推行不下去。

关于俱乐部宪法,我有一下几个意见
1 阳光的财产有哪些,是否需要有清单公示,以及使用规则。我来的时间不长,对此不太了解。
2 财务准则②,可改为如无其他资金来源,由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均摊。还应加一项对于阳光资金的支出,每次活动前负责人需要有较明晰的预算,以及事后的决算,做出公示。
3 关于资金募集方面,不知是否应该增加相关条款
4 关于知识产权,因为我们的志愿者们经过这么多年来也编写了很多课程教案等等,也应该有相应的收集、使用、保护等内容。
5 关于与其他组织的合作
6 关于志愿者安全、学生安全的内容
7 关于对损坏学校、社区等场所的设施的内容
8 关于后备人才培养和经验传承。我不止一次的听到有人谈论阳光的“徘徊”“走十步退九步”,所以积累和传承对一个组织向前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9 关于阳光的对外宣传方面,比如成员有对外宣传的义务

可能这些里面有些是事务性的内容,不适合放在守则里面。这里仅供参考讨论。
作者: chaosconst    时间: 2013-5-30 22:44
回复 26# 启中

推行议事规则在去年的主席团会议和志愿者大会上已经已多数票通过,征询多数人的意见这一步其实已经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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