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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人思维的逻辑缺陷,你有吗? [打印本页]

作者: liwen    时间: 2012-6-25 18:39
标题: 中国人思维的逻辑缺陷,你有吗?
不知道阳光各位在各自的位置上是否会过于感性,而忽略理性。


中国人思维的逻辑缺陷


选自《中国人的思维危机》 作者:宋怀常
茅于轼 推荐


   对逻辑学教学的忽视造成多数中国人缺乏基本的逻辑常识,更缺乏基本的逻辑思维的训练,造成了中国人抽象逻辑思维能力相对较差。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自然而然地就会,也只能依靠最原始的思维习惯来思考。其思考的结论只是根据某些经验,通过不完全归纳、简单类比等思维方法得出,其结论往往是不真实的。

   由于逻辑知识和逻辑训练的缺乏,中国人的思维在逻辑上具有不少缺陷,这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不利影响。我们社会生活中的逻辑混乱现象非常严重,即使是一些学者、教授也不能避免。2003年4-5月间,首都10多家主流媒体纷纷在显著位置以醒目标题报道了10位著名逻辑学家和语言学家发出的强烈呼吁:社会生活中逻辑混乱和语言失范现象令人担忧。

笔者在这里谈一些常见的逻辑缺陷。

一、概念模糊

   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单位。明确概念是判断与推理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清晰的概念的界定,由此而来的判断和推理也就很难保证其正确性。

   中国人不善于,或者说是不屑于去辨析概念,中国人对于概念的定义一向是模糊的。在中国古代史上,能不能找到一个明晰、全面、准确、严格的定义?几乎没有。中国的哲学家极少下定义,儒家讲仁?什么是仁?众说纷纭。老庄讲道,什么是道?没有定义。《墨子》中有一点,有对“同”、“异”等抽象概念的定义,非常难得,墨子很伟大。

   但是,辨析概念是非常重要的。冯友兰先生说:“盖一名必有一名之定义,此定义所指,即此名所指之物之所以为此物者,亦即此之要素或概念也。”[1]同样的一个词,可以表达或者说是对应多个不同的概念。讨论问题之前,必须首先弄清这个词所表达的概念的定义,即一个概念的内涵。概念不清,那么围绕这个概念的一切讨论都会变得混乱甚至没有意义。辨析概念是逻辑思维中判断与推理的基础,概念不清,判断与推理就难以进行;即使进行,也可能会产生错误的或是模糊的结论。

   当人们讨论某个问题的时候,首先对于所讨论问题中涉及的概念要有一致的看法。如果对于概念的理解都不一致,甚至是完全相反,那么后面的问题的就没法讨论了,讨论下去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他们谈的是不同的东西。

   再如范伟的的一个小品《卖车》中有一个脑筋急转弯题,问:“你家的狗为什么不生跳蚤?”范伟回答说是因为讲卫生,而正确答案却是:“因为狗只能生狗,生不出别的玩意儿来!”范伟说:“你说是出生的生啊!”这个问题也是概念的问题,范伟的理解是“寄生”的生,高秀敏说的是“出生”的生,虽是同一个字,但是表达的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许多脑筋急转弯都是通过概念的转换来迷惑人的。

   而在国家政策方针、法律、规章制度的制定中,概念不清、概念混乱将会造成大量的漏洞,或者被人所利用,产生违法犯罪行为,给国家人民带来损失;或者造成执行者无所适从,执行不力,效果大打折扣。

   在我们的行政区划体制中,“市”便是一个不伦不类的词。一般来说,城市指的是以非农业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聚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而在我国,由于实行的是市管县的制度,作为行政区的城市,实际上是既有城市又有农村的地区,很多所谓的城市其农业人口还要多于城市人口,是实际上的名实不符。这种名实不符造成了很多不良影响,在城市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上出现了不少偏差。

   比如说“上海市”这个词,作为城市的上海市和作为直辖市行政区的上海市是两个概念。作为城市的上海市就是指市区,作为直辖市则包括郊县。理解不同,做各种研究的时候,结论就不同。所以我国的直辖市根本就不是城市,而是一个即有城市又有农村的省级行政区。所谓重庆是世界最大的城市是无稽之谈,照这样说,中关村就是最大的村了。如果把直辖市当成城市来看,当成城市来研究、规划、制定政策,就会产生很多错误认识。比如,人口密度,上海市区很拥挤,但如果用直辖市的人口和直辖市的面积来算,则小于很多同级别的国际都市。

   在这种行政体制下,作为直辖市近郊的郊区便会无所适从。是城市还是农村?应该把建设重点放在哪儿?是放在离市区近的地方,还是放在传统县城?或是另建新城?结果就是四不像,即不像城市又不象农村,缺乏长远建设规划,土地人力财力等资源严重浪费。没有自己的中心城区,人口分散,不能形成合力,人口的集聚效应不能发挥。上海市嘉定区就是一个例子。几十年来,嘉定的建设中心便是多变的、分散的,嘉定镇是老县城,后来成立了新成路街道,现在开始建嘉定新城,而安亭镇又新建了安亭新镇,南翔镇、江桥镇也有各自的中心地区,嘉定的城市化太分散。如果从二十年前就能确定一个建设中心,现在嘉定早就发展成一个有相当规模的城市了。很多大城市的郊区都处于这种尴尬的状况之中。

   在中国的很多法律法规中,往往概念不清。概念不清则造成表述模糊,漏洞百出,我们看到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不断地出台司法解释,全国人大不断出台立法解释,就是为了填补法律的漏洞,对某些概念和条文做出更为清晰明确地表述。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互相矛盾的解释这样的严重损害法律严肃性的情形并不少见。

   中国不少法规不断地会提到“政府”这个太宽泛的概念,老百姓有问题根本不知道应该去找谁,因为“政府”这个概念太宽泛了、太模糊了。

   再看一个医院乱收费的报道。据《楚天都市报》2009年10月29日报道,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人民医院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住院的患者收取“健康咨询费”、“疾病健康教育费”。当遭到群众质疑时,医院领导拿出了上级的文件,说明可以收取这个费用。确实,黄冈市卫生局有相关的文件,但问题就出在这个文件上。文件只规定了可以收,但是,究竟什么是“健康咨询”?什么是“疾病健康教育”?却没有具体的概念界定,这就留下了漏洞,医院就可以随意地理解这个概念并收费。正如该医院护士所说,“疾病健康教育”“就是我们平时对你说的话。”“健康咨询”就是患者向护士询问的话。按这种理解,他们就是收费有理。实际上,象这家医院这样收费的绝不是个别现象,很多医院都在钻这个空子。这个事件之所以发生,正是因为制度制定者没有明确相关概念的内涵。

   陈志武在《中国人为什么勤劳而不富有》一书中讲过这样一件事,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时,提出的很多条款都是笼统和模糊的,比如:美国应该为中国培养更多的管理人才。这句话作为合同协议条款怎么理解呢?什么叫“应该”?什么叫“更多”?什么叫“管理人才”?怎么样算“培养”?每一项都是模糊的,是无法明确的,双方都难以执行,美国完全可以不认账。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国家可以用“经验不足”来作为借口,但其实是思维能力的不足造成的,缺乏严谨的法治思维,概念模糊。而这些参加谈判的都是中国的精英、专家,连这些人的思维都是如此不清晰,更别说其他了。而反观美国提出的条款,则要明确、严密得多。[2]


二、类比推理

   我们常说的一些谚语,比如“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等等,都是用的类比推理,这些话真的很有道理吗?

   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相关对象的某些属性相同或相似,从而推出它们在另外的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类比推理的结论是或然性的,即可能是真,也可能是假。因为相比较的两类事物本来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只是人类通过思维将它们联系在了一起。比如由狗的忠诚推出人也应该忠诚,人和狗是不同的动物,怎么能确定有一样的品质呢?

   我们这里的类比仅指在议论中的类比推理,而不是指语法学上的修辞方法。很多人,包括很多学者,把类比当成中国人的一个思维特点,甚至认为是中国人的优势。类比能够形象生动地说明问题,具有很强的文学性,能将深奥的道理转变成简单的道理。中国人爱用类比,先秦诸子的议论文中,大量的使用类比推理的手法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荀子《劝学》是连篇类比,庄子的文章多是寓言。后来的作家们继承了这个传统。类比的运用确实让中国古代的许多文章文采斐然,趣味横生,意境优美,给人以想像的空间,可读性极强。

   类比是一种人类自然产生的推理方法,不需专门训练就能掌握,人人都会类比,它来自于人类大脑的联想活动,当人们看到一个事物有某个特点时,便会想到与它同类的事物也会有相同的特点。比如,毒死狗的食物也会毒死人,因为人和狗都是动物,而且是哺乳动物。

   西方人也会用类比,我并不认为中国人在使用类比方面比西方人要高明。中国人之所以使用类比,是因为他们思辨能力差,不善于纯粹地说理,不善于运用其他的推理方法。西方人用得少,是因为西方的逻辑学产生的早,他们很早就意识到了类比推理结论的或然性(不确定性),所以,他们在一些讨论中就会有意地去避免类比。而在和专业知识缺乏的人或者是文化水平比较低的人谈话时,他们也不得不用类比,不然人家听不懂。

   类比虽然是一种或然性的推理,但其价值仍然不可忽视,在科学研究中,可以用类比方法推出一些假说,这些假说如果以后得到了实践的验证,即成为了科学结论。

   值得中国人注意的是,中国人在生活中使用类比时,经常会忘记了类比推理的或然性,经常把类比的结论当成了必然。甚至生拉硬扯,乱比一气,其实是没有说服力的,是不可能说服别人的,只能显示自己思辨力的低下。

   比如谈到取消户口管制、自由迁徙问题,有人就说,那全世界为什么不能自由迁徙?美国应该打开国门,让外国人自由迁入。这种说法混淆了国际关系与国内关系的不同。

   再比如,对于移民到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中国人,或者经常批评中国现状的同胞,一些人常常用一句谚语来教育他们要爱国:“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但这种思维是有问题的,这个推理是站不住脚的,孩子和狗是两回事情,国民和狗之间的差别则更大。狗不嫌家贫和母子关系、国家与人民的关系没有什么可比性,硬把他们归在一类,其实是生拉硬扯。再者,丑和贫都是没有道德内涵的词语,如果是一个虐待儿童的恶母呢,还能要求孩子爱她吗?如果养狗的是一个残忍无情的屠夫呢,狗难道不能嫌吗?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流传久远的成语、谚语都是用类比的方式。如“无风不起浪”、“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等等,这些说法同样是有问题的,是不能把它们当成真理的。无风也会起浪,印度洋海啸的浪大吧,不是风引起的;苍蝇也会叮无缝的蛋,只需给蛋抹上狗屎就行了,许多人正是通过造谣生事来诋毁别人的。

   过多的类比说明一些人的抽象思维能力比较差,不善于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进行论证,离开了明显的形象,他们便不会思考;不用类比,他们便不知道如何去说明一个道理。


[1]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上册,53页。
[2] 陈志武《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中信出版社2008年版,192页。

原文在: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a3971d0102drl8.html
作者: 弓木华    时间: 2012-6-25 23:54
看了文中提出的观点很受启发
作者: 仰望    时间: 2012-6-26 11:31
我了个去,好书。准备买
作者: tianlian    时间: 2012-6-26 12:18
我去,原来以前犯了这么多错误。。。
作者: 小ta    时间: 2012-6-26 12:21
回复 1# liwen


    说明东西有时候清楚有时候不清楚的人飘过~看第一条觉得相当有道理,总是在模糊的灰色地带是不是符合了中庸之道呢?但看到第二条觉得有点扯皮的感觉,,,有纸质书么?借来看一看的说!
作者: liwen    时间: 2012-7-1 18:07
回复 5# 小ta


   没有。
作者: jemmun    时间: 2012-7-1 18:21
明白两种思维的优缺点比知道有没有更重要。
作者: liwen    时间: 2012-7-1 18:34
回复 7# jemmun


   y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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