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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来临 青少年犯罪进入高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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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加肥猫
时间:
2010-7-5 00:31
标题:
暑假来临 青少年犯罪进入高发期
2010/07/03 21:57 法制晚报
2009年至今 朝阳法院少年法庭审理的在校生刑案一半发生在假期 且大多数在暑假———
对学生们来说,幸福的暑假又开始了。但是,记者调查发现,暑假恰恰是青少年犯罪的高发期。
2009年至今,朝阳法院少年法庭审结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一半发生在假期,其中绝大多数发生在暑假。这一统计结果的准确性,也从海淀、大兴、通州等区法院得到印证。
这也意味着,暑假是青少年犯罪的高发期。朝阳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刘鹏对此进行了分析。
暑假犯罪·数字
一进暑假 青少年犯罪高发
记者对朝阳法院少年审判庭2009年至今审结的全部在校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
统计结果表明,2009年至今该庭共审结在校学生犯罪案件30件51人。其中,发生在假期的犯罪案件为15件30人。
从案件数量上来看,假期犯罪占到案件总数的50%;从犯罪人数上来看,假期犯罪的学生占到犯罪总人数的58.9%。
据了解,绝大多数假期犯罪发生在暑假。由此可见,暑假虽然时间不长,却是在校学生犯罪的高发期。
相关采访
此前,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尚秀云也曾介绍说,每年的6、7、8三个月,是青少年犯罪的高发期。从该院少年法庭审理的少年犯罪案件来看,暑假犯罪案件占到相当一部分比例。
通过对大兴、通州、崇文等区法院的走访,记者也得到了同样的说法。
暑假犯罪·特点
超八成犯罪者是男孩
根据统计,犯罪学生绝大多数为男性。30名在朝阳法院少年法庭受审的被告人,男性有25人,占到总人数的83.3%。
法官解读
未成年男性精力旺盛体力充沛,同时自我约束能力弱,遇事更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因此比未成年女性更容易滋生事端。
在假期,父母对未成年男性的管束往往比女孩要松,未成年男性更容易脱离父母的监管。
而另一方面,未成年男性户外活动较频繁,容易受到不良影响,因而出现问题的概率也较大。
受侵害者多为未成年人
从被害人角度分析,学生假期犯罪侵害的对象多为年龄相仿的同龄人。
15件案件中,有9件案件的被害人为未成年学生,占到总数的60%。
而这与海淀法院少年法庭近年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的结果类似。根据该院统计,每年暑期,都是未成年人遭受意外伤害的高发期。
法官解读
年龄相仿的同龄人对犯罪侵害行为的抵御、反击能力较弱,这也使他们多成为学生犯罪侵害的对象。
职高学生犯罪占七成
从所属学校角度分析,职业学校学生犯罪比例较大。30名被告人中,23名来自职业学校,占到总人数的76.6%。
法官解读
职业学校学生没有升学压力,假期不用为升学而补课,闲暇时间较多。
同时,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后直接面临就业,处于向社会过渡的边缘,心理更倾向成年。
他们对接触社会持开放态度,平时结交社会闲杂人员的机会也较多,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误入歧途。
暑假犯罪·原因
夏天天热 户外活动多犯罪高发
法官告诉记者,假期未成年人户外活动较多,尤其是夏天,由于天气炎热,傍晚或晚上未成年人外出的频率比寒假更高。
但是,由于经济实力所限,小区、胡同一般是他们活动的聚集地。而小区、胡同较僻静,过往人员也较少,属于相对封闭的公共空间,为犯罪提供了较好的屏障。
数据支持
现有的案卷材料显示,小区楼下、胡同里是学生假期犯罪高发地。15件案件中有13件发生在小区、胡同里,占到总数的86.7%。
玩心重却没钱 侵财类案件突出
法官表示,假期来临,在校学生的学习压力骤然获得释放,有多余的精力去上网、玩游戏或进行其他休闲娱乐活动。
很多孩子“玩心”强烈,但又囊中羞涩,加之法制观念淡薄,于是铤而走险去通过犯罪手段“弄钱”。
而这种孩子“弄钱花”的犯罪动机简单,随意性强,往往在街头看到衣着光鲜、携带贵重财物的事主,便临时起意实施了犯罪。
数据支持
根据朝阳法院统计,绝大多数案件为侵财类犯罪。15件案件中,抢劫9件、盗窃4件,侵财类案件占到案件总数的86.7%。其中抢劫最为突出,占到60%。
常聚会玩乐 结伙犯罪多
法官说,在假期里,未成年人经常与朋友聚在一起吃喝玩乐,伙伴关系比平时更加亲密融洽。
对于一些少年而言,“哥们儿义气”是他们的道德准则和行为准则,因此容易因“哥们儿义气”而卷入犯罪。
同时,毕竟未成年人尚处于成长发育的青春期,身体没有成年人强壮,而犯罪具有冒险性,基于“两人胆大、三人不怕”的心理,他们也往往选择结伙作案。
数据支持
朝阳法院的调研统计印证了这一点。15件案件中,有8件是共同犯罪,占到案件总数的53.3%。
尽管共同犯罪比例过半,少年被告人之间却没有形成固定的犯罪团伙。他们结伙比较随意,多数情况下是出于哥们儿义气或朋友面子,一时兴起而参与到其中。
暑假犯罪·专家说法
假期期间 学生变成“三不管”
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尚秀云此前分析认为,学生假期属于“三不管”时期——家里管不了,学校没有义务和责任管理,社会没有专门的机构来管理,是青少年的“失控期”。
朝阳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刘鹏为此建议,在放假前夕,学校应该密切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在假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预防青少年犯罪 应发挥社区作用
刘庭长说,放假期间,学校应加强与学生家长、社区的联系,了解学生假期活动情况,配合家庭、社区发现和解决问题。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所所长鞠青教授也同意刘鹏的观点。他认为,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要充分发挥社区的功能,让家庭、学校和社区三个环节沟通、互动,形成一套完备的预防体系。
特别提醒
高三考生 “放松”期间易入歧途
如今高考刚刚结束,尚秀云庭长此前曾通过媒体提醒说,刚刚结束高考的高三毕业生的状况最值得家长和社会关注。
刚刚参加完高考的考生从紧张学习中摆脱出来,爱玩、好动的能量瞬间释放,整个过程中伙伴关系上升、亲子关系下降。
这使得暑假户外活动增加、家长的监护职能下降,使他们容易误入歧途。
尚庭长举例说,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曾经审理过这样一个案件,几个刚参加完高考而且成绩非常不错的考生去喝酒庆祝,酒后用啤酒瓶将邻桌客人打伤,本应走进大学的好孩子最终身陷囹圄。
文/记者 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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