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最好自己养。如果都归个人抚养,根本承担不了。 这个田大姐,还有原来的丁奶奶,都是自己家里养着上百只丢弃宠物的,根本应付不过来。她们那里也是最号召捐物捐钱的。 上次看到河南的吧,一对夫妇的新闻,他们专门认养被丢弃的狗。男主人开出租,碰到丢弃的小狗就捡回家,为这女主人闹了几次离婚。 后来还不错,通过媒体宣传,大部分健康的狗都送出去了。两口子只留下残疾的来自己养,还是有爱心的一对啊。 他们也呼吁,养宠物也要有责任心,珍惜自己的承诺,不要始乱终弃,哪怕对方只是一只猫、一只狗。 |
欢迎光临 LEAD阳光 (http://ygclub.org/bbs/) | Powered by Discuz! X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