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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活动取消】2016.01.24 一起去什刹海滑冰吧 [打印本页]

作者: 潇潇笑笑    时间: 2016-1-19 13:57
标题: 【活动取消】2016.01.24 一起去什刹海滑冰吧
本帖最后由 潇潇笑笑 于 2016-1-23 14:14 编辑

由于天太冷,风太大,人太少等原因,本次活动取消~
如遇恶劣天气将取消活动,会提前通知报名的同学!
看了《老炮》,对电影里六爷在什刹海滑冰的场景记忆犹新,三九四九冰上走,现在正是滑冰的好时节,这个周末我们一起去过一把滑冰瘾吧~滑完冰,再一起热热闹闹地去吃个老北京铜锅涮肉想想都好开心~

活动郑重声明:
1、本活动为自助游活动。本人仅是带队人,遵循”自助,互助,环保”的原则,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活动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本活动发起人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不要参加本活动!
2、户外活动有诸多不可控因素,参活人员因身体素质的不同对活动强度级别认定也大不相同,不同活动因其地理环境、技术难度、危险度的不同,对参与者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技术装备要求也不同,希望每个参与者找到适合自己的活动级别,从而能够更好地享受户外运动的乐趣。
3、户外活动存在不可预知的危险性,同行请作好充分身体及装备准备,请自行解决意外伤害保险。
4、出游人员请根据自身可能在运动中复发的急病自备救急药,因出行装备不齐造成受伤的责任自负。
5、
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6、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活动时间:2016年1月24日下午2:30
交通:地铁六号线北海北站B口出站向北走,地铁8号线什刹海站A口出站向南走
集合地点:什刹海荷花市场牌匾下
召集人:笑笑 1891156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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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场开放时间:
早场:9:00分--17:30
夜场:18:00分-- 22:00分
门票售票:节假日(含周六、日):20元。
冰场项目:冰鞋:每双20元,押金100元,不计时。

       冰车:每台20元,押金30元,不计时

Tips:天气寒冷,各位来参加活动的小伙伴请戴好帽子、围巾、手套等防寒保暖,想要玩冰鞋的小伙伴可以多带一双袜子以备更换~




ygclub_party
作者: 三足乌    时间: 2016-1-20 17:25
哈哈!魔羯座都快来玩耍吧!
滑冰大趴!不趴不滑冰!

作者: keyball    时间: 2016-1-20 18:41
只能默默遥祝了啊
作者: 潇潇笑笑    时间: 2016-1-20 21:14
keyball 发表于 2016-1-20 18:41
只能默默遥祝了啊

来玩呀keyball同学

作者: littletree    时间: 2016-1-21 07:27
周末降温,要冻成狗呀!
作者: 潇潇笑笑    时间: 2016-1-21 08:48
littletree 发表于 2016-1-21 07:27
周末降温,要冻成狗呀!

发你一贴暖宝宝

作者: keyball    时间: 2016-1-22 12:11
潇潇笑笑 发表于 2016-1-20 21:14
来玩呀keyball同学

要学车啊

作者: 潇潇笑笑    时间: 2016-1-22 18:41
keyball 发表于 2016-1-22 12:11
要学车啊

挽尊~好好学车吧,多穿点~八级大风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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